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雨。记忆中,我并不喜欢雨。或许是因我正处于16岁的这个雨季吧!
总感受着雨带来的丝丝忧郁,我会用诗句描绘成“原来老天也会留下苦涩的泪”;缠绵荡涤,可能就是喜欢它那种清爽的感觉。
喜欢雨,随而就学会在雨中述情。
认识凡是在初一时的一次偶然情况下。我与凡是隔壁班,教他们班的老师和教我们班的老师大致上一样。因为我和他可以说是班里的尖子,所以老师们比较信赖我们,一有事就找我们,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世人说这叫做“缘份”。他总叫我“班长”,我不喜欢这种叫法,很想生气,可后来知道他从来不叫别人的名字(女的),也就算了,至少也得有个称呼。
初二时,学校分快慢班,我和凡都被分在快班里,即尖子班,同任班长职位,工作上的接触也随而更多了。世人说这叫做“搭档”。我们的感情也升级了,从有点熟悉的陌生人荣升为同伴。
初三还是如此,一点也没变,但对彼此的帮助更多了,世人说这叫做“朋友”,不过话少了好多。
最纯洁的朋友感觉我有过,就是除了做朋友还是只想做朋友,可和凡是这种感觉吗?我也不清楚。我不是喜欢他的帅,而是喜欢他的酷。朋友们都可以说是喜欢他的帅,甚至不只是喜欢,多多少少加了点情感的杂质。她们都说我和他很要好,我只能笑,毕竟我让她们羡慕了。
在一个雨天里,我们刚好放假,那时是读初三的第一学期。我想凡了,便即兴为他做了首歌:
“外面的雨下,我想起了他,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否把我也牵挂;我不懂得他,他思想很杂……”就这首半成品,我没做完,事后也没再去“加工”了,曲也做了,自觉是一首还不错的歌,只可惜我并没和别人分享。
毕业后我们都没读了,他就业,我学电脑。偶尔有得联系。才发觉,原来我们的感情就像巧克力奶茶,浓浓的好感过后还剩下美好的回味。
一直在想,或许凡就是我喜欢的雨,我只是喜欢他酷酷的清爽,就像柠檬味的洗发露,而这场雨下了很久很久——我的整个初中生活——三年。
或许就因“日久生情”吧,三年就足以让我喜欢雨了。
劳燕纷飞,分道扬镳,朋友,珍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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