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前面有一堵墙,不要折回头放弃努力,想办法爬过去,超越它,即使被撞到也不要回头!
----[美]迈克尔·乔丹《撞到南墙也别回头》 卫明编译
一直以来,对毛润之先生早年革命时看见,农户家包办的婚姻的新娘子服毒在花轿里,进而革命成功后,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困惑不解,总以为可以逃婚的。不至于以死殉情。我自己算是也逃过了一回,才明白,不是我想像的那样的简单,至少当年没有现在好逃啊!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孝有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的,我们的传统中有关婚姻的礼数有许多,再加上各地的风俗习惯,更是多如牛毛。看着身边的同龄人,甚至是比我小的人,都步入婚姻的殿堂,为人父母。家里人也很急,更是因为我的工作性质不能接触很多人,又加上俺生性木讷愚蠢,就更是没有人要了。
干妈为了张罗了一下,把她的亲戚的女儿青介绍给我。正月间,青到干妈家,我去了,算是相亲吧!青在外面打工,她去的时候是准备和朋友一道出去到上海的。闲聊了一会儿,算是相互认识了,在干妈家吃过晚饭,她就要赶到另一个镇上去和她的朋友汇合。走时我留下地址,书信联系。过了很久,差不多是三个多月后,才收到青的第一封信。无非就是说些在外面的情况。我一直想出去的,可是没有下定最后决定。再就是说人生的看法什么的,我们都是穷人,没有电话,后来偶尔通一下电话,差不多一个月一次,算是以书信交流为主。春去秋来,一年了,年底他回家来了。正好赶上我做事最繁重的时候,无法分身。她下来到亲戚家玩,干妈就带着我去,这是第二次见面。问我们有什么意见,我说,只要她不瞧不起来我,不嫌我没有本事就行。青笑而不答。不知道家里和干妈及青的亲戚是怎么商量的,竟然得出一个上我晕倒的结论:马上办事!我没有讨厌她的意思,更没有不喜欢的想法。如果说没有到法庭里旁听离婚案子,如果说不是知道《婚姻法》的法定离婚条件是:感情破裂!进而确信,婚姻是靠感情建立的,感情又要靠相处才能建立的。总是记得任贤齐的《心太软》中“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我跟家里说,定婚可以,定了以后,明年相处半年,一年,行再办事,也不急一时半会啊!但现在办事不行,我可以在很多事情上听你们的,在婚姻这件事情上我要坚持自己的看法,不然后悔的就是我自己。再说我明年打算辞职的。家里在我的一番说下,算是接受我的看法。
最后决定让我和青的亲戚强一起去见青的父母。强定的时间,正好是单位安排我到市里去学习。我本辞职的,也无所谓这个学习了,向领导说了不能去的理由,领导通情达理的允许了。去了当然是好饭好菜的盛情款待,至少也要给强一个面子啊!强也是那里的人,他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下,吃了一顿饭,就离开就回到他家。把我一人丢在那里。
青母(她们家里是母亲当家,算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光荣传统吧!)问我为什么要辞职不做了。这个问题几乎是我每逢面试都要回答的,没想到这么早却了婚姻的“面试”。她又问我要找什么样的工作?我说,是我能做的工作。什么能做就先做着。或者她认为我没有目标的乱去没有用,也或者说她不要青再漂泊了,更是他看见我的工作单位是国家行政机关,还稳定。她又那里知道,我是没有身份的黑户,永远都没有机会获得身份的!
因为山上正在下雪,怕大雪封山。我在那里待了一天就下山去了。
过了五天左右,突然电话里有青家的未接电话。我当时就有一种不祥的感觉。还是打电话过去。是青的姐姐接的。她说,青不在(我的感觉是青就在旁边听着了),青说和我没有缘份。还说麻烦云云。我平淡地说,没事的,没关系!就算是一个普通朋友来看看你们也是应该的。
我不知道这个决定是谁做出的,是青,还是青母。但这个并不重要。你,我都没有错,这本身就是命运的安排!我不敢去问干妈,她一定会说,散了还假关心什么了?她也因此生我的气!以致过年,我就没敢去她家,我怕她问,更不敢去问你的亲戚强,你现在是否披上婚纱,还是在寻觅之中??
新白娘子传奇的歌里不是有唱:十年修的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我们大给只有99年的缘分吧!只有相识的缘,你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当然朋友是可以的,但为了不为日后的恩恩怨怨埋下种子,我们没有做朋友的必要,注定我今生只能从你的心灵的边缘滑过。也许我们只是两粒蒲公英,偶然地撞到一起,但在风的作用下,又会飞向它处。
有时候,我会不经意的想。如果说我妥协了,走进围城了会怎么样?会去广州么?是否会在老家继续苦苦做那份并不乐意的工作?是否会能在四个月里换来换去?是否会来到举目无亲的厦门了?你会同意么?家里的人会同意么?以我对你的了解,你不会同意,家里更不会同意!也许我到厦门仅仅是一个童话故事,当然不是白雪公主与王子的故事?好像也不是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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