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出门三五里,各处一乡风。
文革的十年中,我们优良而纯朴的乡间民俗--传承了几千年的道教和儒教文化的精髓,受到了几乎被摧毁怠尽的冲击。
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来,被禁锢了的乡间民俗渐渐地继续传承着“道”和“儒”最基本的精髓,显示着中华文明在老百姓中最朴实的表达和演绎。
我的家乡,是本省好几个县市移民迁徙居住而形成的乡镇。不同县籍的原居民,在其共同遵守着中华文明最古老最根本的“道教”“儒教”精神的基础上,又展示着各自不同的表达方式。当你旁观或身临其境去体验,确实感受到,我们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竟将那些高深莫测,博大精深的《周易》和《四书》《五经》的内涵,理解得那么清彻,那么精准。并且在实际生活中,运用的是那么有人性,那么深入人心!
男婚女嫁,在西方人那里,只要双方父母和新郎新娘在教堂举行个仪式,由牧师宣读《圣经》有关经文后,便成了合法的夫妻了。而在中国,就有与之不同的民俗风情。在我们家乡婚礼是按照儒家的礼教标准来举行的。女出嫁的当天,一定要其兄弟送行,其意义就是让男方的家人予知:这未来舅舅所代表来自母系社会延传的尊严和崇高无上的威风,如若不敬,就如同皇帝对国舅的不尊;婚后次日,要恭请岳丈大人,这是表示视岳父如泰山之重,岳父登门,既便一语不发,其间也蕴涵着对爱女贤婿威严和深情。女婿就好比帝王见国丈一样,必须毕恭毕敬。
婚宴的席位座次,也以“礼”字为中心。不管你的家境如何,人客多寡,热闹或冷清,这席位和座次的排序,可不能掉以轻心的。选什么样的人客,陪岳父舅兄弟上席,都要慎之又慎。在席间,既要让“国丈,国舅”饮得舒心,又不能劝得太过,使其忘形。如若陪酒之中有个别不知趣的人,不懂规矩或或搞不清礼节,就会搅乱了整个宴席的气氛。这方面,就要靠操办婚礼的主持人,或叫做“司仪”的本领了。
这司仪的角色可不是好演的。在当地,人家称之“问事的”或叫你“先生”。你的心理素质,文化水准,品位高低。决定着一场礼仪的整个过程。有一则笑话:某人在一婚宴上致辞:“各位朋友来宾,今某先生与某小姐喜结连理,略备薄酒酬宾,如有不妥之处,敬望谅解!下次一定改正!”言还未尽,这女方的兄弟愤然拂袖而去,可见,司仪的一句错话导致婚宴的不愉快,是多么令人尴尬和啼笑皆非。
而在丧葬礼期间,司仪的角色则更难胜任。在乡下丧葬礼仪,主要是在道教的“孝”字上为主轴进行的,道曰:“亡者为尊”。但在具体操办中,也掺揉了儒家“礼”的成份。这就需要司仪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遵循道教规矩;什么场合,什么时间要按儒家的礼来行事。这可大意不得的。整个的丧礼,严格的说要经过七七四十九天才算结束。其间孝子要行的礼数之多,可能是他今生最重最多的检验和最受关注的一课。
孝子首先要遵照的是,不到满七,也就是七七四十九天后,是不得剃须理发的。在丧葬期间,最难忍受的是拿膝盖当脚走路:孝子接前来吊唁的宾客,要行跪拜之礼;孝子请忤怍收验,请抬重力工,请勤杂服侍,都必需在司仪带领下,上门行跪拜之礼;孝子在每个响七的答谢宴上,要酬谢吊唁及帮忙诸客,要逐桌行跪拜之礼。乡里的乡亲这才予以赞许和肯定:这个孝子做得还可以。
丧礼在农村是较特别的,它充分体现着乡下人对亡者的尊重,它用最朴素的方式来表达礼的含意,在乡下,没有任何大事要比丧礼重要和回避,所以,当孝子在司仪带领下跪拜请人帮助时,被请的人是无条件的应允的,他们道出最朴素的道理:每个人家不可能在屋顶上开大门,每个人家都会出现类同的事情,哪怕平时有再大的矛盾与分歧。
乡下人在红百喜事的了理中,也最讲究行事和语言的表达。遇红喜事,大凡祝贺之词多多益善。但遇白喜之事你行事和说话千万注意。比如:在整个丧葬礼仪中,送礼的钱物不能为双数;和他人讲话千万不能带“双”字;千万不能说“再来一次”或“一个个的”。否则会引起亡者家属或其他人的忌讳,轻者误会,重则反目,甚至引起仇恨和敌对。
日常生活中,乡下人对风俗的执着,可以说是正儿巴经的。就连造房上梁立柱也挺讲究。上梁的树木要春树的,因为春树有“万树之王”一说。如果你家的房梁没用春树,那你就不可以用春树来制作家具,若是硬性制作,预言就会遭到不好的报应。这都是老人家传下来的,究竟有何考证,还未曾听说呢。反正你要求得平安,那只得照乡俗做吧。
生活在乡村,你自打懂事的时候开始,就得要像小学生听老师讲课那样,跟着年长者,在邻里之间的大小事务中,学习这这些不成文的乡俗,等到你到了两鬓霜白时,你或许才有资格去再教导你的子孙们,怎么样理解和尊重乡俗。也许就在这时,仍然还有某些乡俗,连你自己都还没弄清楚,你也仍然在学习中再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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