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小城因远不够现代,所以尚存几声天籁。——那是在每日的清晨,人声俱寂时,小鸟就在窗外啁啾。不尤怨它惊破清梦,却喜得那婉转的天籁,以及天籁背后无垠无底的宁静。我真幸福,我还能聆听天籁!
在鸟鸣风清的早晨,晓梦初醒的恍惚中,我就起了故园之思。故园是我聆听天籁的地方。
其一:杜鹃声声
如果说春天的故乡是颜色滥触的水彩画,那么夏天的故乡则是繁弦急管的交响乐。
故乡的夏是在杜鹃泣血的婉转中靓丽登场的。小时候我们不知它还有这么一个风流的学名。什么子规,杜鹃,酸溜溜的,唐诗宋词也极尽描写之能事,像“杜鹃声里斜阳暮,可堪孤馆闭春寒”,还有“绿遍山源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随便拣一首,都美艳得腻人。至于杜宇化身杜鹃,泣血而歌的故事,更是赚得古今多少红男绿女的涟涟清泪。李商隐的“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更把它渲染到极致,与让人生死相许的“情”相关联,这区区鸟鸣就非同凡响了。
可是我仍然只是把它当作一种天籁来聆听。我喜欢杜鹃的清唱,它从来都是在四月或五月的晴空,稍高于红尘的明媚中且飞且歌的。因为它的高度,它的歌声就显得格外卓尔不群。也正是因为它的高度,使它不管怎么飞怎么唱,它的意义还是沾染了世俗的烟火味。
在故乡,人们按照它的发音,称他“哥哥烧火”,跟婴儿开口叫的第一声呼唤被用来称呼“妈妈”一样,我的乡亲习惯用飞鸟歌唱的声音来给它们命名,这种方式简单而且不容易造成重复。还顺着它的歌唱,编成了简短的童谣:“哥哥烧火,哥哥烧火,妹妹回来捡柴火。”因为年幼,唱着童谣的时候,还不知道这其中寄托着一种朴素的男女恋情,
我喜欢听“哥哥烧火”的歌唱,也喜欢唱“哥哥烧火”的童谣。生活是艰难的,但鸟声轻快,一点也不哀伤,它与殷红的血无关,而是满心欢喜,把夏天的晴空渲染得更加明净高远。
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杜鹃就在窗外或近或远的地方且飞且歌,我不知道它是不是故乡的“哥哥烧火”,如果是,它应该明白当初妹妹的心事了。
其二:知遇,知遇
我的故乡不叫“蝉”,也不叫“知了”,称“知遇”。这个名字很雅,散发着一股书卷气。知遇之恩,当效犬马;知遇之恩,肝胆涂地!爱,也应该算是一种最激烈最深沉的知遇吧。
知遇一放歌,最火暴的夏天就正式登陆了。知遇不是杜鹃似的行吟诗人,它是喜好扎堆的合唱队员。炎阳越炽,知遇唱得越欢。
它的寿限极短,只有七天,而它在地下的孕育,则花了七至十七年的漫长岁月。七年或十七年后的某天夜晚,它悄悄地爬上杨树的高枝,蜕壳,然后开始它的歌唱生涯。它不食人间烟火,餐风饮露,竭尽所有的生命,只为做一次短如流矢的爱情之旅。明白此,你才会懂得知遇为什么不停不歇、只争朝夕地向天而歌吧!
知遇是分雄雌的,雄的歌唱,雌的等待,等待它的白马王子来求爱合欢,然后就产卵,然后就在活够七天后高高兴兴地死去。难怪夏天在树阴下歇凉的时候,总会感到有一线清凉从空中洒落呢,那也许就是它们爱情的结晶吧。
我是对除了害虫外的一切生命怀有敬畏之心的人。对知遇更有过之。那个年年闹着革命也闹着饥荒的时代,饿得绿了眼睛的乡民拿知遇来打牙祭。我佩服我的同胞居然能将烤熟的知遇囫囵地吞食。那情景不管是对人还是对知遇都是悲壮和残忍的。
我承认自己是个懦弱的孩子。我也拿着长竹竿和了面筋去粘高树上的歌唱家。但也仅限于此。我看见被粘住翅膀的知遇在竿头扑腾挣扎的同时还绝望不平地以哭当歌或以歌当哭,我的心里便有一阵疼痛和颤栗的快感。
知遇蜕下的壳能入药,当时国家定点收购,一块多钱一斤。三四百个知遇壳才能凑一斤。每天清晨,知遇还没醒来,我就扛着长长的竹竿出门了。因为我最勤勉,又摸准了知遇出没最多的地方,所以每年都能打下六七斤知遇壳,换上十几元钱,以接济家里的油盐和我的学习之用,算是同好者中成绩最佳的。
后来做了大人,国家不再收购知遇壳,但我仍然习惯拣起落在地面或趴在树干上的知遇壳,心里的那份况味,是没法用文字来表达的。
知遇,知遇,它知道我日子难过,用它蜕下的壳救济我,让我养成勤勉的习惯,并且享受到拮据中的宽裕,我由衷地感激它,真希望它的歌声永远萦绕着我。
其三:土蛤蟆
土得掉渣的名字,却亲切得面裹。它与青蛙和赖蛤蟆是近亲,凡有水草的地方就有它,即使没有水草,它也能藏身瓦砾断垣中。
在所有的天籁中,我认为土蛤蟆的叫声是最为纯正。它一身灰不溜秋的土疙瘩,个小,嘴大,张衡的地动仪有八个张口作吞天状的蛤蟆,煞是可爱,我以为它们不是准备迎接上面随时可能坠落的珠子,而是在快乐的向天而歌。俗话说舞女的腿,歌唱家的嘴。土蛤蟆嘴阔,是天生的歌唱家。造化不是无声无息的,它总得留一些嘴巴诉说自己的心情。土蛤蟆可能担当了诉说的重任,因此不敢懈怠,在自然歌者在中唱得最为殷勤。除了人的声音因有了思想这个累赘而显得嘈杂聒噪外,其他如婴儿的啼哭,原生态的演唱,鸡鸣犬吠,虎啸猿啼,风声鹤唳,凡是自然之声,哪一样不是合于音律,悦耳赏心呢?
它好像一无所长,所以歌声尤为美妙。它在草丛里或刚活苗的秧田里齐声歌唱。起初,它是畏葸的,谨慎的。观望着,推让着,三两声,此起彼伏,不成声势。生怕惊扰了谁似的,屏息敛声,蹑手蹑脚。像乡下人坐席时的客套,都不想独占鳌头。慢慢地,心止不住歌唱的诱惑,噪子被撩拨得发痒,音符便在某一刻放飞,仿佛一声号令,一个心照不宣的暗示,大家都蹦到了舞台上,于是天地间诞生一片纯粹的篁音,是童声无伴奏合唱,你唱我歇,你停我接,无休无止,无边无际。直至海之角,天之涯。
背着书包在这歌声的波浪里前行,我就心无杂念,云淡风清,其实我那时已经开始青春的萌动。青春这根葱可不管土地的肥瘦,跟土蛤蟆的歌声一样,纯粹是为歌唱而歌唱,为欢乐而欢乐。青春也是天籁,是不可遏止的生命的冲动。
其四:雁
到了大雁南飞的时候,夏就要谢幕了。
我们的方言里不读“yan”,而读“an”,同样是以声取名。雁是一种远离尘俗的飞禽,跟特立独行的人一样。当它北飞或者南翔时,总是“雁——雁——”连声,互相催促,好像为时已晚,再不飞走,连生命都要被耽搁了。雁集体迁徙时时而排成“一”字形,时而排成“人”字形。
它也是且飞且歌,“雁——雁——”,浩瀚的长空只有这一种声音,有些曲高和寡的孤单,或者知音难觅的悲壮。
它的声音,他的姿态,让人起遥远之思。当它这么成群结队飞过我头顶的天空时,我们也在飞。被饥饿的恐慌威逼着的我们飞出学校,飞向家里。我们边飞边唱着大人编的童谣:雁,雁,北京雁,排个一字我看一看。反复地唱,却不解其意。不过,这样唱着时,有些零散的雁阵真的就排成了“一”字或者“人”字。它们是有感应的,人类的童心和飞鸟的心事也许是相通的吧。
长大后,我也像只候鸟一样飞东飞西,走南闯北。不管是在哪里,只有还能喘息,我就要翘首望天,寻觅飞鸟的踪迹。后来回到故乡,晨读或者傍晚散步时,我们也偶尔看到几只或一只孤雁,形单影只地飞。辗转难眠时,我在星空下或暗如磐石的长夜听到几声嘶哑的雁鸣,虽无恨别,仍然惊心。
大雁越来越少了,再也听不到那浩浩荡荡“雁雁”连声的天籁,我为现在窒息在游戏室或挣扎在题海的孩子们悲,也为越来越少的大雁而悲。我不知道怎样向我孩子们讲述“天籁”一词。当我为自己创作的一幅剪纸作品(小女孩俯身听瓜)拟题为“天籁”时,孩子们睁着空洞的眼睛莫名惶惑。
除非进入时间隧道,回到从前的故乡,而那个时候,一切的语言都将变得多余,天籁写在天上,写在地头,这时,从你的心头流泻出原始的感动,泉水终于找到了眼睛,音符碰到了歌喉,你就会孩子般地唱“哥哥烧火,哥哥烧火,妹妹回来拣柴火”,或者唱“雁——雁——北京雁,排个一字我看一看”。
(2006-7-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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