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题目,我又觉得难以下笔,因为凡属情,都是发自内心,看不见,摸不着,微妙得很,何以说得清楚呢?但四十余年以来,余感受的“情”确实不少,积压在心,有不吐不快的感觉;平时又喜欢舞文弄墨的,自诩风雅,因此不怕贻笑大方,独抒已见,算是班门弄斧吧。
我私以为,爱情是一种纯粹的感觉,一种处于物中又超然物外的情怀,然后才是真正的感受;感情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吸引,互相仰慕,一种平等的、自由的人格上的承受;亲情是一种以血缘和婚姻为纽带的责任和义务,一种甘苦与共的享受。余积四十年之经验,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似乎太简单了呢!是的,说到底,情就是一种感受,继之承受,随之享受。
但不管如何,人类的情跳不出这“三界”。自古至今,人类为情所困,演绎出多少或悲或喜的故事。
虽喜虽悲,但凡情都属于真、善、美的范畴,没有对与错,只有好与不好。这就告诉了我们对待情的态度:拒绝情的是傻瓜,滥用情的是疯子。
既然我们来到这个世上,饮食男女,难免不产生“情”。但怎样才把握一个“度”呢?这是一个难题。所谓情不自禁。情是由不得你的,一不小心就来了。
那么我们就更应该把情加以区分,分别对待。
首先我们说爱情。爱情是说不完,也说不出口的。爱情一旦说出口,就象打开瓶子的酒,时间愈久,味道愈淡。爱情只有藏在心中,那才醇,才美。所以有一首很流行的歌,叫做“爱你在心口难开”。现在要说透爱情这两个字确实“笔难下”。也许我这个人太固执。我坚持地认为爱情是一种纯粹的感觉,而且只能是纯粹的感觉。它产生于第一印象。所谓日久生情,只能说是感情。爱情是不用培养的,培养出来的是感情,与生俱来的是亲情。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爱情大于感情大于亲情。
既然爱情是一种纯粹的感觉,那么我们只能用一种超然的态度对待才能享受她的美好。可惜放眼世界,芸芸众生,有谁能抱着一种纯粹的态度对待爱情呢?我们爱,是因为我们要结婚;我们爱,是因为对方有钱——所谓要爱情还要面包。这哪里是爱情?这分明是一种交易,一种利益的权衡。人类堕落到这种地步,让人不得不发出由衷的感慨:“爱一个很难”。真的,人类终于不能纯粹地去爱一个人。为什么?为什么?
感情永远是一个中间派。它产生于日常的接触,是一种性格的认同,气质的认可,学识的仰慕,有同窗之情,同事之情,同学之情,同党之情……它可上升为亲情(指异性之间),但不可能产生爱情。爱情是一瞬间的冲动延伸的永恒。感情是日积月累的沉淀。人与人不生活在一起不可能产生感情,而爱情往往看一眼就产生了。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感情来得慢,去得也慢,一经产生,很难磨灭。
亲情则是与生俱来的,也就是说,亲情是不用说的。说什么也是父母,说什么也是儿女,说什么也是姐妹,说什么也是兄弟,至于夫妻,一婚契约把他们订在同一个屋檐下,因此必须风雨与共,吃的是同样的饭,喝的是同样的水,睡的是同一张床,所以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共同把这个家建设好。换句话来说,亲情就是家的概念。家是可破不可灭的,有句话说得好,国亡家破。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亲情大于感情大于爱情。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你说夫妻是亲情,又说亲情可破不可灭,但为什么有离婚的现象?我个人的理解是,离婚并不能说亲情的消亡,而是心的破碎,愿望的破灭;离婚后的亲情仍然存在,只不过人们不愿履行彼此的责任和义务罢了。这又是一个象爱情一样令人困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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