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阶段的教育是中国教育的软肋。
就中国国民教育的整体来看,我们的教育还是比较成功的。从幼儿教育到大学教育的整个过程,我们的教育都是成功的,应该说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这是我们应该自豪的。就这个整体过程来看,中学教育与小学大学教育相比较在管理措施与教学制度上显得薄弱,应该属于整个教育过程中的软肋。
但就农村的学生来讲,小学阶段学生大都在本村或附近的村庄的联合学校就读,教师大都是附近村的人,他们对学生对学生家长都比较了解,再者学生都在家长的眼皮子底下,家长很容易就能了解到学生的动态,因此,一有风吹草动家长马上就会获知信息,易于结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从年龄段来讲,小学生心目中的老师还是比较神圣的,老师的话在他们心中很有分量,甚至是真理。所以他们表现得比较“乖”。整个小学阶段也就显得比较“风平浪静”。
中学生则不然。
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在中国大地上被认可与接受所表现出来的是校园的萧条:大班变小班。生源的减少迫使政府不得不撤点并校。首当其冲的就是乡镇初级中学。原本两三处的初级中学并为一处,那么从教师资源,教育经费等各方面讲都是一件好事。殊不知有一利就有一弊,表面现象与事物本质往往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与矛盾。
一个乡镇就一处中学了,大部分学生距家就远了,这就出现了大批寄宿生。寄宿生的年龄大都在11---17岁之间,这一时期正是他们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走出小学的大门,脱离了家长的约束,有些孩子一下子就自由得“失控”了。遇上管理松懈的学校或者是不负责任的班主任,他们就如鱼得水。这就出现了逃课上网、夜不归宿的现象。在校外吃喝完都要花钱,而钱从何来?自然不敢给父母伸手,那些年小体弱的师弟师妹就成了他们临时的“衣食父母”。不给钱花,你敢?看我不捶扁了你!受了委屈的孩子开始的时候还跟老师说,希望老师能帮着教训那些“坏”学生。后来就不说了。原因是那些学生挨了老师的批评之后就会变本加厉地惩罚那些弱小者,看你还告状不!家长找来也白搭,敢抢钱的学生都不是善茬,他们在校内或者是在校外都有自己的“山头”,与走出校外的小青年混在一起,根本就不受学校纪律的约束。一处中学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弱肉强食鱼龙相混,复杂得很。
不单单农村中学如此,城里的中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样的环境老师敢管学生么?
上中学的侄儿跟我说他想转学。我说,好好的转学干么?他说,他的同桌老给他借钱,而且每次借了都不还,明明是抢钱不给又不行,人家家在学校附近住,人多势众不敢得罪人家。还有,他追班里的一个女生,在手绢上写情书,不舍得弄破自己的手指头,要弄破别人的手指头替他写。我愕然。我问:就没敢给老师说么?侄儿说,有事都不给老师说。其实老师也管不了,我们班有两个老师已经挨揍了,老师谁敢管?
谁敢管?就没人敢管么?
还真就没人敢管。2001年教育部颁发了《学生事故处理办法》,《办法》中明文规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可以向当事人追缴赔偿。教师的工资,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资都是微薄的,谁愿意拿鸡蛋碰石头?还是明哲保身要紧。
在教师体罚问题上我不否认有些教师的的确确是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更不否认独生子女在其成长过程中心理的脆弱程度。有这样一则案例:一个学生在课堂上吃苹果影响了课堂秩序,教师怒道:滚出去吃!这学生就吓住了,吓成了神经病,向教师索赔。教师还真就输了官司赔了钱。我觉得真是不可思议:学生上课吃东西影响课堂秩序,任哪位老师也不会不管,除非他没有责任心。仅仅一个“滚出去”就把学生吓成神经病,这学生的心理素质也太那个了吧。如今民告官、家长告老师告学校都成了弱势群体不畏强权的勇士,而媒体又是善良的,同情弱势群体是他们的本性,也是全人类的本性。所以一场场校园官司令教育界领导伤透了脑筋,他们无法约束家长,也只有“挥泪斩马谡”了。“斩马谡”杀一儆百,这才是导致教师在管理学生方面缩手缩脚的关键因素。
对中学生的管理办法期待出台。我国如果没有一个针对中学生管理的办法以法律的形式出现,校园事件将会愈演愈烈,形成恶性循环。中学生辍学以及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都会成为社会肌体上的疥疮。
防患于未然,使中国教育的软肋不再软肋,这才是全国人民之大幸。
本文已被编辑[萧月月]于2006-6-28 23:43:4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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