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大家对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对贪官有的主张用重典,有的献计给以人道关怀。持重典观点者是根据古老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和外国的“人人生而平等”;持人道关怀者是说他们毕竟是曾经有功与社会,且能力非常了得,可以不杀,甚至可以继续当公仆来赎罪,即使把他们杀了,实践证明还是杜绝不了贪污腐败,而且那些贪官感到自己无法逃避惩罚时还要携巨款外逃,给国家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一个有理论和纵横的事实根据,一个有现实的事实依据,双方各执一端,莫衷一是。
其实,官员之所以能够腐败进而成为贪官,既不是绝大多数官员的初衷,也不是公民们的心愿,完全是缺乏社会监督所导致的。缺乏监督机制,那人的动物性兽性就自然而然地显露了出来,那就是再优秀的人,在金钱美女物质等的诱惑下,哪怕是许由柳下惠陶渊明再世,恐怕也难也抵挡啦!如果监督的机制非常健全,那任何人就是想成为贪官,也没有机会了。没有了腐败,贪官就不存在了,不仅为国家社会挽回了巨大的损失,而且也保护了一大批的优秀人才。上述两种做法,各有利弊,都是的得已而为之的。万全之策就是不出现腐败不可能产生贪官。
一、建立全民参与的监督机制。
这个机制的核心就是让每个公民都有真正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对那些公仆们进行监督管理。每个公民随时都可以对自己雇佣的公仆进行检,要求他们对自己在工作上生活上的情况及时汇报,比如每天每月每年的社会公事,个人的生活(甚至可以包括私人的生活)列表在公开场合,公众的媒体如电台电视台公布。公民一旦发现了问题,公仆们都有义务作出解释(除涉及国家机密而外),直到大家满意为止。公民可以通过海选的方式组织监督委员会来完成实施对官员们的监督管理,这个委员会定期向全体公民做汇报。公仆只需要对全体公民即纳税人负责而没有必要向所谓的上级负责。公民随时可以选举罢免任何一个自己认为不称职的官员
二、官员的社会生活个人财产的完全透明制度
除上述的社会生活公事完全向大家公开外,最主要的是私人的收入和指出的完全透明。比如,他一家所有成员的的月收入年收入是多少,每天的日常开支是多少(包括文化,教育,医疗,住房等),应该有积蓄多少。他的收支积蓄是否平衡?这些连学生都能够算清楚的数学题对我们今天已经发展到信息时代的每个公民来说应该是完成得了的。对于他们的积蓄,完全采用实名制,他们要存款,首先得申请,经过公民委员会的审核批准,然后再存人银行。在他们当官的第一天起。他们一家人的照片就通过网络发到所有的金融部门,而且是专门的存款卡。这样他们每个人,包括其家属一到银行,金融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就出现了他们所有人的详细资料,他们就是想要自己私自存款也办不到了。就像警察部门监管人犯一般。
这样一来。或许有人会说,他们的个人隐私权问题得不到保护了哪谁还愿意当官呢?那不是比那些人犯还不如吗?笔者认为,官员是掌握住公权的人物,肯定是很特殊的人物,那他在掌握公权的同时,也同时得牺牲一些自己的利益,因为不可能“鱼与熊掌”同时得兼嘛。当然,公仆在任职期间,比别人付出多一些,也辛苦些,获得得相应多一些,也是合情合理的,这就要适当提高他们的工资,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让他们更好地为公民纳税人服务。这是后话,当务之急是防止他们腐败而不是提高他们的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环境问题。
还有一些。以后考虑成熟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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