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称我为“购书狂”。我觉得还不够味,在此“雅号”前又加了“变态”二字。
我这人一旦在书店、书市抑或书摊上遇到好书就会yu火中烧,难以自已,不买不足以平心跳。不过我购书有一个原则:只买三折或三元一斤以下的处理书、盗版书——是不是有点变态?
我常想,我这种变态的购书方式,一定会被博古通今的文化散文大佬余秋雨先生声泪俱下地痛斥为“为虎作伥的不亚于盗版分子和缺德批评家的文化杀手”,他会像被“馒头案”搞得发飙不已的大导凯歌·陈那样四处大骂:“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一定要起诉!”
不过余大师是不会屑于搭理我这样的无名小卒的。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象罢了,就像那个网络小混混在韩寒博客的跟帖上梦想得那样:“您就到我的博客上骂我两句吧!那我就他妈火了!”——当然从“五十步笑百步”的理论来讲:我还没有弱智到这种地步。
闲话休题,言归正传。您要是知道了我最近一个“购书案例”就会知道,我这人的购书方式有多变态——用北京话来说叫做“变态带冒烟儿”。
昨天下午,我到那些临近毕业的大学生们摆的书摊上转了转,竟然真的遇上了个宝贝:厚达1438页的精装版《弃儿汤姆·琼斯史》。此书曾让我在新华书店垂过涎,但看了看49元的定价,摸了模干瘪的钱包,立即把涎水吸了回去,不巧吸到了气管,差点葬送了花样年华——从此与之结下了不共戴天的梁子。不期这厮已然沦落风尘,且遭遇了苦大仇深的老咱……真是老天开眼呀!
但是,丰富的购书经验告诉我:危情时刻越需保持镇定。据说南宋女词人李清照的丈夫、著名金石考据家赵明诚就是个容易得意忘形的购书狂。他一次在旧书摊遇见一本踏破铁鞋亦未觅得的有关金石研究的珍本,并为其便宜的价格高兴得又是咂舌又是感叹,结果平白让这本书的价格翻了十倍,不得不四处借钱解渴。前车之鉴不可再覆,我于是淡漠地问:“这书多少钱?”那个男生谦卑地笑着说了个让我吃惊的价格。我想大概是听错了——把“十”听成了“四”,但那个男生立即用四个指头来讨好我的耳朵,证明其分辨力还是还是牛得很的。这让我又悲又喜:悲的是经典的沦落,喜的是其将落到我的手里。然而此刻我的变态心理和表演欲开始作怪,没有让我立码拍板买下:我把这个重达四斤的绝对宝贝很无所谓地撂回了原处。效果马上出现——男生有些急:“如果你想要,还可以再便宜……”看来他把这个砖头样的东西背来背去不止一次了。陪在他身旁的女生对其懦弱大是不耐,当场冲他发起飙来:“**!你还要怎么便宜呀?!当废纸卖也得三块钱吧——”我未待她说完残忍的当机立断:“那就三块钱吧!”并当场抽出一张五元“大钞”递了过去。那女生当场愣在了那里。男生有些尴尬地说:“三块五行不?”我点点头。已经变态得够可以了,没有更上一层楼的必要了。
我的确喜欢以废纸的价格买书——这符合我钱包的基本国情。但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你:我对有价值的文字绝对虔诚,我用心去读书,用心去写作。或许我的文字连废纸的价格也卖不上,但我仍然会去读、去写,这已经成了我存在的一种方式。我觉得有必要谦虚地为与我bt得差不多的购书狂辩白两句:我们绝对比那些用昂贵的精装书装饰墙壁且把《人间喜剧》归为戏剧类把《巴黎圣母院》摆到建筑类的“藏书家”,更让那些以生命为笔以热血为墨的写作者们欣慰。
有谁不喜欢装帧精美、书香盈鼻的最新正版呢?可它们的身价比我的购书方式更为变态。所以对于新华书店里摆放得整整齐齐的新书,我的眼睛、我的手以及我欲滴的哈喇子远比咱钱袋里那几张油腻腻的饭票光顾的多。有时我会变态地想:在我们这些只翻不买的看客的作用下,你们终会有按斤处理的那一天,或许到时白送咱咱也不屑要呢……
或许等我拥有了可以“金屋藏娇”的资本时,我会是个比大藏书家李敖更牛叉的购书狂。先买下来再说,满足一下购书欲,至于看粗看细、看深看浅、看与不看那是另一码子事了。谁让咱是个bt的购书狂呢。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未来的事也殊难料定,正像那个叫韩晓的歌手唱的《我想去桂林》那样,到了有钱的时候或者已经没有读书的欲望了。
或许生活真的就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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