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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贪官废除死刑大声喊好黄东添

发表于-2006年06月25日 早上8:17评论-2条

听到为不是恶性的刑事犯罪废除死刑的事,我的心里很是开心,死刑早就应该废除的了,只有那些野蛮的国家才老是抓着死刑不放手。看看我们的国家,也是个文明国家了,但是我们却有很多的法规可以判人死刑。无论如何这种做法就是不尊敬生命,真废除了贪官死刑就是中国法律进步的一个标志。

看到各大网站有很多人大力的声讨废除贪官死刑的研究员,而评论者们也抓住了,说百分之九十的民众都反对贪官废除死刑,所以废除死刑是错误的。看上去这好象是为民请命,好象大众对于贪官不死不解其恨。

我想,网络只是一种民意而已,在我国大型网站的评论虚假成份很多,根本就只是一小部分人因为新闻效应而起哄,民意只是那些人操弄在手中的东西罢了。

我国的反腐力度有多大,谁知道的,反贪局纪检也算吧,还有很多官员的嘴巴。我国是投入多而贪官抓到的少,明明是有法不执的问题造成了的,而不是法要多严的问题。

或许有一些朋友的亲人是个做官的,你觉得你的亲人做官前就是个坏蛋吗,就要为害一方吗?不是,很多年轻人进入官场都很想为自己的前途服务,想好好的做一翻事业。走向贪污,不是一步就到的,就像一个杀人狂,难道他是天生而成的吗?是后天把他改造而成的,也就是他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官场文化决定了贪污的多发,这本是很多人知道的,可是谁为此想过?

贪官也是人,如果碰巧是你的亲人你希望他去死吗?真的那么残忍看着一个人走向断头台。我们都有恻隐之心,普通的老百姓应该不会那么恨毒,非要用死来对待贪官。

人多说贪官为害一方,这本是大家的失误呀,基层人大是普通老百姓自己选的,不信问问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听一听他们如何说。有选举权,选出了能代表大部分人的代表去参加上一级人大,难道不相信自己选出的人吗?

而地方的长官由人大选举产生,人大有权选择谁做长官,人大有权罢免办事不力的官员。或许有些人在笑,人大有个屁权,那真是胡说。人大是弃权,也可以说我们的百姓弃权,很多人放弃了自己的选举权,或者为私利选了没骨气的人当了人大代表。哦,大家都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又一定要官员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去做的更好,那不可能。一出事,又非要贪者去死,却显得国人不够宽容。

我说的是公民对于贪污事件负有一定的责任,每一个不爱护法律给予公民权利的人,都应该共同为贪污事件担责。大贪官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才能造成,就是我们的公民一次次放弃自己监督他们的权利而造成的,谁又敢说公民们没有监督官员的权利呢?反观自身,我们真的弃权了。我们把一切大的事务都交给官员,也就是说以官为重,官好则荣,官腐则败,这是一种悲哀。人大是公民们的,没有起到作用,难道我们就可以逃开责任吗?

是谁给贪官提供了贪的地方,是你也是我,贪污的多发是我们的成绩,难道谁能说不是呢?我们的公民从来就不乐意用好自己的权利,放权于官是一种通病。

有评论者说废除贪官死刑会使贪污更加的多,贪的也更大,其实这种观点极度的无知。作为执政党,他们敢让腐败继续下去吗?官逼的凶了,民必然会反,水能载船也能翻船,为政者自然会考虑到。

眼见我们的公民,不爱护宪法给予我们的权利,如果废除了贪污的死刑,这样大家会不会想到每一个公民其实都是有权力的。因为公民撑握着人大,只有大家认识到不用自己的权利就可能引起社会动乱,那大家还视而不见吗?如果再视而不见,只能说我们自身的愚蠢呀,怨不得人家去贪。

很多人都说,管官员的事我没有权呀,真的没有吗?这是对宪法的漠视,不能不被社会看不起的人,不能不任人割的人。你去脱个官员的衣服,把他搞成个luo体,认真看看,他们有没有特别之处,他们是由普通公民成长的官员,为什么不把他们作普通人看待呢?既然是普通人,他们是要犯错的,而犯了错,我们谁去说过他呢?

当然有人又说我们没有言论自由,那是大话,说一个普通人有什么不对,会怎样呢?只是我们不愿多管闲事罢了。什么都要别人给,那是什么人,又不是嘴里衔着奶嘴的幼稚,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那人家贪也是正常的。

其实在贪官中也不是全坏人,因为我国是官本位的国家,一般官员有房子分有好的福利,只要节省一点家中有一些钱很正常。有一些官员为了打击忠良官员也会把人家弄成个贪官,反正我们大众放弃话语权,少数人就不得不失去言语权。打击严重了那可是死刑,几个人不怕死,雷锋不怕呢?我们多害怕死,没有触到自己的根本利益是不会放手一博的,这个大家都清楚。那么一个清正的官员见到贪官也不敢说,怎么办呢?请问,当看到有官员因为举报受到伤害时,我国的公民是如何做的,哦,就是气愤呀,我想更多的人是见难不帮。一个社会的冷漠,我们自己都不爱我们的社会,那么又如何让官员来爱我们呢?

贪官其实为我们做的很多,他们在犯了小错时没有人说他,等犯大了,那当然会伤害一点什么!有人说他们比比杀人犯还要恐怖,可是这是我国的公民共同造成的,构成社会的零件是每一个公民,社会不是官员的,我想这一点,很多人还发着呆,再说一次,社会是我们所共有的,那就意味着我们不能去冷漠,如果冷漠了,贪官们会把更多的钱权占为己有。

反对废除贪官死刑,是一些公民的无知,他们还是不把自己当作一个公民看待,还是不想用自己的权利。那有什么办法呢,只能说是软蛋,用怎么样的法律也没有用的。

我国法律死刑太多了,动不动就严刑候着,请问有几个国家的贪污能和我们的国家相比,法那么严也除不了贪,那这法有用不。再严也是没有多少用处的,这是我们公民共同造成的悲剧,就只能共同的承担。严刑太多,害的不是少数的贪官,而是造成了更多的无辜,所以很多刑法都有必要减少刑期,不然严刑侯着使很多正义的人不敢放开去做事。我们知道有一些非刑事犯罪做错了,或者关得很久,或者杀了,那冤案又有多少。

有人说贪官的生命不值得尊重,那么贪官又如何看待说这话的人呢?他们同样不把我们当人看的!我们为何就不能容忍他们的存在呢?让他们一生坐牢还不好吗?非要人家去死,这是何种心态。一个抱着残忍的公民,我们又如何期待官员给予善呢?

在目前来说,很多国家反对死刑,如果要判死刑的,去了他们国家的贪官,他们就给避难,那与其连贪官都送不回来,又如何说废除贪官死刑不好呢?死刑,终归不是一个文明国家所需要的,如果能迈出一步那是国家的荣幸。我们也不可能让外国的法律因为我们而改变,我们反对贪污要做的是,把他们放在牢中,得到应有的惩戒。

当然我还是得说,认为严刑酷法,对中国很实用的人,是比较无知的。法律只是一条底线,一个良好社会需要更多的不是这条底线,而是道德的约束。那么我们公民共同让道德沦陷,自己本身就是一个不爱护我们社会的人,贪官又如何来承受?

所以我想贪官废除了死刑,可以让我国的公民反省,不再做那待杀的羊。我也想告诉那些认为贪官该杀的人,贪官不会为废除死刑而得意,而会为有那么多固步自封的人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开心。

624初稿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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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吟媚 | 荐/吟媚推荐:
☆ 编辑点评 ☆
吟媚点评:

这篇文章的立意很有意思。表面上是为贪官请命,骨子里却是在呼唤国民的民主意识。是啊。作为一个公民,你可以扪心自问一下,在你面对腐败,面对一切的不合理,除了牢骚,你行动了多少?

文章评论共[2]个
黄东添-评论

近来忙碌,文字匆忙,但觉贪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国的公民不会用权呀,也就是我国人没有善待自己。有人会说官员没有给我们呀,这就是我国官本位思想下的缰化脑袋,他们不是尊重法律,而是渴望清楚,而仅仅在渴望上
  【黄东添 回复】:本文在西陆江南文学有很长的讨论,哈哈, [2006-6-27 22:48:02]at:2006年06月25日 早上8:21

当年明月-评论

法律只是一条底线,一个良好社会需要更多的不是这条底线,而是道德的约束。
有道理。
  【黄东添 回复】:唯一的你,算知音了,感谢,朋友好 [2006-6-25 21:49:52]at:2006年06月25日 下午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