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请你记得我.赤脚青春

发表于-2006年06月24日 早上9:13评论-2条

你要记得我

落辰第二次离开我的时候,没有像一般电视剧一样,我落魄的冲到外面,突然下一场暴雨,把我淋的清醒。相反的是,外面有很刺眼的阳光,让我不敢抬头,于是我拉上窗帘,一个人在屋内阴霾,我想让决堤着的泪水冲走对落辰的思念。我把空调温度打到最低,穿上棉袄,但是是夏天,所以有大滴大滴的泪珠夹着汗珠从脸上掉落。我听到掉落下来时的声音,沉重的缠绵夹杂着暧昧。我到卫生间把头发冲湿,换上裙子赤脚走在地板上,地板冰凉的温度带来的快感往上流动,到我的脑中,让我暂时忘了伤痛。

和落辰的认识算不上浪漫的邂逅,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班级的圣诞会上我一个人溜到学校后道的树林中,平时热闹的树林中什么人也没有,只有雪后一排很深的脚印,我把自己的脚踩在那一排脚印上,大出了很多,因为没有目标,百无聊赖的我一直踩着脚印往前走,脚步间的距离很远,我想应该是走路的人在找什么东西吧。在我走到五百八十四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双脚闯进了我的视线,我抬头便看到了落辰,他是那种漂亮的男孩子,穿白色的衣服,休闲的装束,加上无懈可击的笑容,干净而清辙的眼神没藏任何我需要猜测的东西。那是第一次,我跟着不认识的人走他要走的路,我抬头看着落辰,我没有和他说话,他也一样。我只是在回来的路上看着那一排被我弄的凌乱的脚印看了一眼落辰。他很认真的说,同学你好,我便跟着他走。在刚认识落辰的时候我就想他和我完全不是一种类型的人,就像我在很深的夜听布兰妮音乐而他在阳光明媚的白天听着mp3里孙燕姿的歌曲一样,我是个活在阴暗里的孩子,而他却是穿行在阳光里的孩子。他可以给我带来快乐,但我不会自私到让他感受到我的不快乐。常常想,很久很久以后,即使我忘了落辰的脸,我还会记得他阳光般的笑容。

我以为我是喜欢落辰的,因为看不见我会想他。我小心翼翼的接受着他给我的好,我从没说过喜欢他,他没说过喜欢我,小a说他是我男朋友时我没有否认过,我也常常跟着他去见他的朋友,但总会在中途的时候离开。跟在他后面时,有一种叫幸福的温暖。如果我们之间的东西叫爱情,那么在爱情里怎么会没有我喜欢你呢。

在小a宿舍住了三天以后,再见到落辰,我说我喜欢你,眼神交流的时候,我躲过了他眼里暧昧的温柔。他沉默,持续很久的沉默。这不是我期待演变的结果,他是喜欢着我的。但他还是沉默,让我想起,第一次见面后我告诉小a的他的眼神没有藏着任何我需要猜测的东西,那么是否我要重新告诉小a,他要我猜测的东西不是在眼神里呢?

我仰起头,快要溢下的泪水终于流回到眼眶,我很大声的说,以后我不想见到你了。不要让我见到你好么?我转身,感觉到了一种叫做痛的东西在蔓延。那是我认识落辰的第二年。

我笨拙到以为我不会再见到落辰了,但当我在房间哭的时候听到外面的敲门声,我想我当时没穿拖鞋,加上两天没吃饭的狼狈样一定吓到了他,他抱住我说,爱爱我们会在一起的。我当时就真的以为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这个温暖的男孩子,他总是给我错觉,而我就这么轻易的恋上了他。

那是落辰第一次来我住的地方,他很惊讶的说,爱爱你怎么住这么好的房子,我只是落莫的说,落辰我不想住这么好的房子,我只想回家。

在认识落辰第四年的时候,就是在我要毕业的日子里,我常常整天整天的不说话,不吃饭,只是一个人在房间里听布兰妮,赤脚走路。在午夜一点的时候关了灯点蜡烛看安妮的小说,稀薄的亮光向我宣告凌晨的来临时,我就站到阳台上和快要消失的月亮告别。长时间的不见落辰,我以为我会忘了他,这个房间里落辰只进来过一次,虽然落辰常常问我为什么不让他进我的宿舍。我不敢告诉他,我怕有一天,你离开我了,我的房间弥漫的是你的气息。我不想给自己留下触景生情的机会。

毕业的日子没有因为忙碌的生活而停留。我离开了这个城市,没有告诉落辰我去哪了,因为我只告诉过小a,我的理想生活是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做我想做的事走我想走的路。在我离开落辰后,我就把他唯一一次进我房间给我换的拉窗帘的线,绕了两圈戴在手上,他是个细心的孩子,把拉窗帘的那根线,换成青色树滕,滕上系着那个和蔼的老爷给我们刻下名字的坠子。

和落辰在一起的时候,我说过,以后我们分开了,你不要让我看到你和你的女朋友好吗,如果你看到我了,也要绕圈,不要让我看见 。因为我会伤心。但落辰似乎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因为在第一次我说以后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三天后就看到了他,所以我很害怕有一天突然在街上碰到落辰和他现在的女朋友。可物理上说得很对,地球很大,在很久很久的以后,久都我不仅忘了他的脸也忘了他笑容的时候,我都没有遇见过落辰。

而现在我已经不再是一个孩子了,我看着青春渐渐远去,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了,只是落辰我还记得。

小a偶尔会给我打电话,都在很深很深的夜里,每次都是告诉我她又恋爱了。然后又分手了,又恋爱了。小a的世界里都是轮回。

我不是太喜欢逛街,但偶尔会在晚上借着灯光游荡在街上,那天的夜市里,在灯光照射最强的地方折射出的影子里,我看到了四年未见的落辰,他的手温温柔的楼在一个女孩的肩上,女孩看起来是清纯的。总是扬起头对落辰微笑,而落辰也一直对她笑。走到落辰前面的一刻我以为他会看见我,或者说感受到我的存在,可是我错了。落辰穿了一套黑色衣服,看起来是那么寂寞。他的笑看起来很像刚认识他那时我的笑,挤到他前面的那一刻,在触手可即的距离里,我感受着我们之间最遥远的距离。我从手上脱下那个曾经他穿上做窗帘的线而我现在的手链丢到了他衣服的帽子中,脱下的时候很疼,可能是很久未拿下来过的原因。是一种无声的告别,在擦肩一瞬间。

当他看到那个坠子下我们的名字时,没有任何奢望,我只希望,落辰,不要忘了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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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季锋
☆ 编辑点评 ☆
季锋点评:

曾经的故事总的很美的让人怀恋

文章评论共[2]个
陈一一-评论

一定会记得:)
  【赤脚青春 回复】:记在心里么?呵,谢谢。。 [2006-6-25 16:23:53]at:2006年06月25日 中午2:43

悲秋道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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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t:2007年01月02日 中午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