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审了杏儿的一篇杂文《应将妓院合法化》,看后不有少网友跟帖,都在各抒己见。看后,我便产生了写这篇文章的想法。
妓院在中国是个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老的行业,清代诸人获在《坚瓠集》续集里考证:“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春秋战国时期的宰相管仲提倡的官办妓院,即中国标准意义上的妓女出现于春秋时期。到宋代改革家王安石开创的酒馆和妓馆“合营”。此后,女乐、官妓、营妓、家妓、客妓……名目繁多,代代有娼。延续到今天,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娼妓是古老的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一种丑陋的社会想象。中国娼妓文化源远流长,许多文人学者都认为妓女传承了中国的文艺,同时“叫许多中国男子尝尝罗曼斯的恋爱的滋味”。因此娼妓在中国文化中常有着光鲜的形象,连陈寅恪这样的大家也不辞辛劳,穷数年之功为柳如是作传。因此,也就流传下来了古代四十二名妓(其中含秦淮八艳)的优美传说。那传说中的美好,与现实生活中的妓女群体,却有着太大的差别,真是天壤之别。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距离产生美吧?
现实生活中的妓女群体,给我们带来的是痛恨。因为她们的存在,许多家庭出现了外在原因而引起的家庭危机。但这全能怪“妓女”或“小姐”吗?如果,男人有柳下惠的情操,他是不会掉进这个污淖的泥团里的。
曾经有一个我们认为不错的男人,在与一个“小姐”结识后,离开了自己的妻子,与“小姐”结为夫妻,并生有一女。因此,他的妻子特别憎恨“小姐”这个职业,说是“小姐的出现,破坏了她的家庭。现在与她聊起这件事,她仍然是怒上眉梢。
在我国,1949年以前,妓女们的身份是合法的,她们堂而皇之地获得了朝廷或政府颁发的从业许可证,但她们却是举世公认的“贱民”,也被世人们轻蔑地称作“b*子”、“窑姐”、“鸡”。这种叫法,现在还在延续地叫着,虽然有“小姐”一词的代替,但“小姐”二字,与这些不堪入耳的污秽词语,已经不可分割的参合在一起了。
1949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封闭妓院的决议,当晚即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下令执行。北京市封闭妓院的决议指出:“妓院乃旧统治者和剥削者摧残妇女精神与肉体,侮辱妇女人格的兽性的野蛮制度的残余,传染梅毒淋病,危害国民健康极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天后,中国就取缔了肮脏的妓院。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可以说中国没有妓院的存在了。但相继出现的是改革之初的“洗头房”,之后接踵而来的是各种类型的“歌舞厅”、“洗浴中心”、“足疗”、“足道商务会馆”……现在的这些地方,没有妓院的牌子,但里面所做的事情是路人皆知的。人们都愿意说“换汤不换药”这句话,放在这里,似乎是恰如其分的。
曾经的北京八大胡同,又称“八大埠”,是老北京花街柳巷的代称。就连我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也有个叫“窑坑儿”的地方,当然现在是不存在了。这样在正常人看来是肮脏之地的地方,明摆着就是今天的“红灯区”。而今天的红灯区,却不只是在一条街两条街上。就我所居住的不大的塞北小城,这样的“红灯区”,也就是当今“小姐”们频繁出入的地方,就有几条。每天车水马龙,热闹非凡。但这不是“妓院”,只是“洗浴”或者是“足道”。
这些“洗浴”和“足道”都有正规的服务行业的营业执照。但“特服”,就是“小姐”在这里的卖淫,是营业执照上所没有的。但,哪家都在按部就班的做着。公安局扫黄经常查,没等公安局的公安人员到,人家店主就听到信儿了,门口会挂出“今天停业”的牌子,或者你要“特服”告诉你说:我们是正规店,没有“特服”。等扫黄的走了,一切恢复正常。你抓谁去啊?但话说回来了,这个“信儿”是谁送的?公安局以外的人不会知道吧?那么,“信儿”送到了,没挨罚,店主是否得给“通风报信”的人一些报酬呢?
说到妓院合法化,在德国、美国、荷兰、俄罗斯等许多国家,都对妓院颁发了从业证。在我国却没有,因为我国不承认我们的国有妓院的存在。现在说咱们中国没有妓院,“洗浴”和“足道”都是合法的营业场所。那么,还要什么妓院合法呢?没有就是不存在的。妓院,是明摆着的卖淫嫖娼的地方,那么,今天的“洗浴”和“足道”里的“特服”又是什么呢?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的一名律师曾提出关于“卖淫嫖娼合法化”的建议,以便规范性工作者接受正常的健康检查,防止性病和爱滋病的传播。这非比寻常的建议一提出来,立即招来了一片质疑反对声音,有人指责该建议有悖社会主义道德。
现在,在我们国家,究竟有多少女性出卖肉体赚钱,并无确实统计,据资料表明:估计有数千万之多。由于法律明文禁制,娼妓基本上处于地下化,但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认为「娼盛繁荣」,对黄色行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也会抓一段时间,但抓到“卖淫嫖娼”者之后,就是罚款,而且数额还不小。但这笔罚款是没有任何收据的,根本不可能上缴到国家财政部门的。那么,这笔钱哪里去了呢?
要让妓院合法化,首先得国家承认自己有妓院,没有妓院的国家,要什么合法呢?中国的妓院妓女的合法化还远远不会来到,因为中国现在没有妓院,当然也就没有妓女了。“洗浴”和“足道”,人家是有合法执照的。至于“特服”的“小姐”们,那是另外一回事。虽然做的是一种事,但说法不同啊!因此,这妓院的合法性,在中国还要耐心的等。既然已经废除了,不可能再让你合法了。但不合法的,却不等于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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