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再问“根”褦襶子

发表于-2006年06月20日 晚上9:02评论-12条

第一幅,一个身高将将一米的男孩子,背一百斤的煤,爬一千米的巷道,挣一元钱。

第二幅,一个蹬三轮车壮年男子汉为挣一元钱,在雨中拉着两位剩客正在吃力地蹬着车。

第三幅,一个要饭的白发老太太,把一元钱扔进一个盲人前面的盆里。

第四幅,一个雨中正在滴雨的教室,地面上几洼水,一群孩子拥挤在讲台前露雨较轻的地方听老师讲课。

第五幅,一群孩子从用木棍子栅成的泥土房的窗户缝里露出的惊奇的目光。

第六幅,一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建的裂着缝的泥土女生宿舍。

够了,除了那些自认为是公仆的人会认为这是给社会主义抹黑,这是造谣,这是别有用心的人在破坏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外,没有哪个有良知的平民百姓会怀疑这些照片的真实性。当我从网上同学录里看到这些照片时,也首先反应的是这一定是上个世纪改革开放之初的情景。可是当我从网上查阅,从网友们那得到印证后,我惊诧了。这是今天,这是现实。

我哭了,也许我不是个好男人。我是边流着泪,边写这篇文章的。我是不是个好男人已经不重要了,我要让有良知的国人知道,我们还有这样一些同胞。前一段时间的那个羊倌歌手不认识中国国旗,引起举国哄动。连我也认为那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想一想我也是一个不敢承认国人不光彩一面的懦夫。因为我也是中国人。那个羊倌歌手多大?他也还是个大孩子。《美丽的大脚》这部影片留给大家的震撼可能已经被健忘的国人做成历史了。据一些到偏远地区支过教网友们介绍,这种现象在西部甚至东部、中部的偏远的山区也还不是个别现象。我是个中国人,我不愿意这成为事实。所以我在网上查阅了大量资料,还咨询过一些相识的朋友。加上我理性的思考,我说服不了我自己。

《美丽的大脚》中的那些孩子是幸运的。可是那能解决多少问题。我们西部近百万的民办(或者是代课)教师,仅仅一个月两百元钱的工薪,我们还能对广大的中西部的教育有多少信心呢?第一幅照片里的那个雇佣那个孩子的老板的心一定比那个孩子背篓里的煤还黑。我从小受的教育是只有旧社会的资本家才会这么对待工人。夏衍笔下的“包身工”又出现了,那一元钱能干什么,也许只能维持那个孩子生存再劳动的须要。

那个雨中为一元钱蹬三轮车的壮年男子,让我想起“骆驼祥子”。可是那该是多么久元的事了。难道真的“仿古也是时髦”。我没有理由不相信这张照片的真实性。因为我所在的本省第二大城市二元钱也能吃顿早餐。三元钱可以吃上几个菜的饱饭。五元钱就可以吃上七八个荤素菜的快餐,且可以随便吃,不限量。由此可想而知本城的消费能力,可想而知本城钱是如何地难挣。在本城那些断臂、断腿、残疾的人被放在闹市场当作挣钱的工具。他们乞讨一天都得奉献给那些把他们放在市场里的人。这样一个靠低保来赌博,而真正的贫困户却得不到救助,大粪汤子从下水涌出横流无人过问的城市,竟然是中国的魅力城市。我还能相信中国社会有什么不是真的呢?

那张要饭的白发老太太,本该在养老院里。可是她拿不起养老费,只好要饭了,还要用自己辛苦乞来的钱救助盲人。穷人救穷人,能解决多大问题。本城父母官有一个敛财敛誉的方式,搞什么双日捐。说什么账目公开,可是从来就只有看到捐款数,没有一次看到钱的具体使用数目。费用支出都是“等几个方面”。

一方面本城那些骑着摩托车,拿着高档手机的家长来到学校用手指着老师叫骂:“我们享受低保,为什么不给减免学费。”一方面许多困难孩子一天三餐不保,要靠老师们的捐助来完成学业。老师们在家访中,看到许多学生家徒四壁,孩子一年最盼清明节,因为清明节可以上山偷着拣供品吃。这样家庭都不能享受低保,我们还能相信那些穷人血汗钱用在什么正义事业上呢。猜测归猜测,拿一个真实的故事让大家知道本城慈善事业的黑幕吧。上个世纪末本城发现水灾,号召全市学生捐大米,学生用童真从家里背来的大米,却被主办方市团委负责人拿到粮库换成优质大米,给市政府每个局级干部家送去四百斤大米。本城的最低工薪二十一世纪初定为三百六,现在涨为五百元左右。可是从来都是给上面看的,从来就没有执行过。本地曾有这样一个新闻:一个女孩子向私营老板要节假日的法定工薪,结果老板告诉财务,给她结账。明天要她不用来了。不仅仅是私营企业,就是本城的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也是如此。三百元用个临时工,是普遍现象。不满意你就走,想要最低工薪没门。没有哪个部门能真正保护劳动者的全合法权益。

中国的法律是保护富人的有作用,保护穷人的形同虚设。因为穷人打不起官司。穷人不懂法律,穷人顾不起律师,穷人甚至拿不起诉讼费。虽然法律规定,生活困难的可以减免诉讼费,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每年只减免个一两份,做给舆论看。至于公开的高昂费用与黑费用就更不用说了。本城一区级法院将本城的案件按异地执行收取实际执行费,找到“人大”“人大”搪塞,找到物价局,物价局更但白:“法院事谁管得了!”实际执行费用交上去了,执行人员还要“当事人”给打车,甚至公开要电话费。否则就要你把案件做终止处理挂起来。本人就是一个实例,一个房屋拆迁违约案件打了五年,打成跨世纪大案。一审、二审、抗诉,案件胜诉了,开发公司倒闭了。可是为了使多年来的诉讼保持法律效力,只好申请执行。因为本案属于群体诉讼案,多次惊动媒体,民庭主审法官还算开恩没有狮子在张口,只是暗示要给每个法官一箱饮料、一箱啤酒。我们愤怒不理,可是判决书就是下不来。最后只好听人劝与几十个共同诉讼户每户集了三百元。后来闻说去办理的人要偷偷把款交到某超市,然后从超市拿出票来,再偷偷地送给法官们。然后法官们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东西拿回去。检察官算是廉洁的了,只是主要办案人享受了大家几百元至上千元的手机话费。这些事都被对方暗示要私下进行。连我们这些诉讼户都不知道如何具体操作的。可是有一点是真实的,不交钱,无论你是个人还是群体去法院、检察院都办不了事。钱支出后,立马就一路绿灯了。我一个知识分子,不用请律师,且有工薪打官司都如此困难,普通民众想用法律维护权利只是一种幻想。

第四幅、第五幅、第六幅都是关于教育的,这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了。贫穷地区的教育的确已经不代表主流。可是仍有相当大的比例。要是算是那些只有空壳,没有教学质量的农村学校,几乎是平分秋色。教育返贫已经是中国一个不争的事实。杜甫的那个“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兵惧欢颜”的理想,时隔千余年了。天下寒士仍未能惧欢颜。购房、子女教育之后绝大部分公民就已经一贫如洗了。如笔者每月一千一百六十几元的工薪收入要供养一个中学生,一个工作十九年没有得到一分钱工龄钱,还被欠几个月工薪,每年仍须交三千来元社会保险费的失业在家的妻子,一个七十高龄的老父亲。这种生活标准已经是本城所定的救济对象了,可是笔者从来就没有得到一分钱救助,还得被迫每年跟着进行双日捐。笔者的一个邻居是个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七八十岁了靠拣垃圾为生,此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没有任何亲属,还要被逼迫交供热费。这样的贫困户都得不到救济,大家能明白本城捐的概念了吧。

国人的贫困来来源于无知,国人的无知来源于教育的落后,教育的落后使人更无知。人更无知就更贫困。这种恶性循环给相当一大部分国人种下了穷根。要使国人摆脱贫穷,要挖掉穷根,就得办好中国的教育,可是一种好的教育体制须要根植在民主的土壤里。专制教育是为统治阶级服务,不是为民众服务的。只有民主制度,才能维护民众的利益。只有民主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抑制腐败。只有民主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天下为公。

我曾经写过一篇《问“根”》,是阐述民众的社会义务与历史使命的。今再问“根”是想使统治阶层里的有识之士与天下即得利益者,如周恩来为人类的解放背叛自己的阶级那样,共同来为民族解放而努力。

我灾难深重的祖国呀,什么时候能让天下寒士惧欢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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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却铅华点评:

浮华背后的沧桑!

文章评论共[12]个
朱树清-评论

欣赏了!
  【褦襶子 回复】:感谢朋友驻足. [2006-6-21 8:16:50]
  【朱树清 回复】:客气了! [2006-6-21 8:18:02]at:2006年06月21日 凌晨1:01

邢松-评论

忧国忧民,文笔犀利!
  【褦襶子 回复】:感谢朋友留言鼓励! [2006-6-21 19:35:14]at:2006年06月21日 上午10:28

梦中芙蓉-评论

朋友的浩然正气,让人感动,虽然这些事情是大家熟视无睹,但真正得到解决是难上加难。佩服朋友!

  【褦襶子 回复】:感谢朋友长期以来的鼓励!希望朋友经常指点! [2006-6-21 19:34:23]at:2006年06月21日 中午12:38

韵无声-评论

看完六副图,我能做些什么呢

  【褦襶子 回复】:让你的灵魂导引你做你应该做的事。感谢阁下留言! [2006-6-21 19:32:45]
  【韵无声 回复】:但是实际上,真正却无能为力,这也是事实。
:)不是吗 [2006-6-21 19:59:56]at:2006年06月21日 中午12:56

风过尔-评论

我也曾看过那几幅照片,心有同感。最近看了一则新闻,甘肃兰州大学有一定比例的贫困大学生每月生活费29元。一面是朱门酒肉臭,一面是欲哭无泪,欲诉无门啊
  【褦襶子 回复】:是什么使那些人丧失了良知?我真的很钦佩周恩来以及所有历史上背叛自己阶级为民族谋求解放的先贤们。感谢阁下留言! [2006-6-21 19:30:37]at:2006年06月21日 下午5:43

文清-评论

这就是中国的现状,也许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所出现的现象吧!电视里都是大款,这样的现实却很少见。关注现实的文章,尖锐!
  【褦襶子 回复】:感谢鼓励!祝阁下多出佳作。 [2006-6-22 18:35:17]at:2006年06月21日 晚上7:54

古刹昏鸦-评论

先生的文字总是那么沉重!希望先生的文章能唤醒更多的国民。感动您的一身正气!只要人人都凭良心做事社会就没有这么多的不公!
  【褦襶子 回复】:感谢阁下留言!让我们都尽一份应尽的社会义务吧。 [2006-6-22 18:33:51]at:2006年06月21日 晚上11:33

黄东添-评论

我写时总会拉住一个叫法律的东西,我一直希望大家把眼球放在法律上来,我国的法律多而繁就使得有法无法用。法不倡,什么都白搭对不
  【褦襶子 回复】:法律维护是社会秩序,没有秩序人类就会在自毁中消亡.中国的法律之所以显得多,是因为有法不依.昨天电视新闻报道,有一个县级市的林业局长竟然批准把五万多公顷的天然林伐光,理由是为了植树.而林业法的规定是即使天然林需要调整也只能间伐不超过50公顷.记者采访,此公一言不发.这五万多公顷的天然林伐得中央电视台都知道了,当地政府的行政领导能不知道? [2006-6-26 5:43:40]at:2006年06月25日 晚上10:26

黄东添-评论

我对于人权的理解可能不对,可以请教一下吗,人权,就是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就这个很糊涂的我
  【褦襶子 回复】:你一点都不糊涂,你的理解正确.你应该探讨的是人权存在的土壤. [2006-6-26 5:46:25]
  【褦襶子 回复】:真正的人权是建立在民主制度下的.专制制度下的人权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下的人权.不是根本的人权.也就是说没有人人平等. [2006-6-26 5:49:43]at:2006年06月25日 晚上10:28

雾散云飞-评论

这样的文字是能使心灵震憾的。应该有更多的人来多一份如此的正义!:)
  【褦襶子 回复】:欢迎更多的朋友挺起胸膛.如果我们连指责都不能抵挡,那我们还能抵挡什么?我们对民族还有什么意义?感谢朋友留言鼓励. [2006-6-26 5:52:28]at:2006年06月26日 清晨5:43

ziyan0826-评论

很久没有来读先生的文字了,这一篇又是让我震憾心灵之作!先生所指出的社会阴暗的这一面,让我心颤,谁来解决这些呢?那些官们只顾着自己的优越生活! 我们一同事的先生在信访办,他的职责就是去省会,去北京,领那些上访的人!唉,也许只有我们这些六零\七零年代的人还有这样的思忧了!
  【褦襶子 回复】:位卑未敢忘忧国呀!想必阁下也是如此。我们用祖先创造的文章写文章,焉能数典忘祖。感谢阁下鼓励! [2006-7-15 8:52:58]at:2006年07月15日 清晨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