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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抄袭原上雪

发表于-2006年06月13日 晚上9:25评论-12条

对于那些抄袭者,本人向来是深恶痛绝,咬牙切齿,恨不得揪住抄袭者狠狠地扇他两个耳光,让他知道被抄袭者的出离愤怒,也让他明白为自己的不良行为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和所需付出的代价。故,首先在此表明本人对抄袭的一贯态度:坚决反对抄袭,极端鄙视抄袭者!

请注意,下面开始进入正题。

似乎,盗窃这一恶习是伴随着人类与生俱来的。自从人类在地球上诞生以来,无论古今中外,盗贼就没有绝断过,失窃之事也一直在有人类生存的每一个角落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着。

也许,是我的思维有问题,我一直就这样想:作为这个世界的主宰者,我们应该明是非、辨对错,知得失、识善恶。因此,我也一直就十二分的不理解,也十二分的不明白,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里,为什么会有人去明目张胆的盗窃、抢劫等等。努力地想一想,最后还是想通了,很简单,这类人之所以以此为业,就是好恶逸劳,怕吃苦受累,不愿付出劳动,只想不劳而获,只想坐享他成。于是,当别人汗流浃背在辛辛苦苦拼着命的劳动时,这些人就开始选择目标,观察地势,准备工具,一旦准备就绪,就立即行动,该出手时就出手,绝不心慈,绝不手软,也绝不含糊,偷你个压根就没商量。

天下职业之多,可分出三百六十行。而各行里又可以分为很多的业。具体到盗贼,则又有所不同,有窃国者,有窃财者,有窃人者,有窃闻者,也有窃文者,等等。所谓窃文者,就是专门盗取或抄袭别人文章的人。

分析一下抄袭的根本原因,说到底不外乎就是为了一个“利”。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自古以来,相当多的人就把“利”看得特别特别的重。而这“利”不仅包括财富、地位,当然还包括名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名声”。

由于这些人过分看重“利”,心态变得十分不正常。为了满足虚伪之心,看到那么多的歌星、影星、球星,就眼红,就心急,说什么也得想办法让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星。唱歌吧,爹娘没有生就一个好嗓子;拍戏吧,爹娘也没有给一副好脸蛋儿;踢球吧,连北都找不着。在网络上转了一圈,看到那么多的人写出一篇篇的优美文字,发现写文章倒是件挺不错的事。但是冥思苦想若干天,楞是憋不出一个字来。可一看到别人写出来的优美文字时,就羡慕不已,甚至是妒嫉不已。自己写吧,又没有这个写作能力,但却又不甘就此罢了。自以为聪明过世,就干起网络盗窃的勾当来,还美美的如是想象一番:可将别人倾注了无限汗水和情感的文章换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拿去发表。说不定,长此以往,还会远远超过鲁迅、巴金、冰心等一代文学大师,混个什么诺贝尔文学大奖呢。

于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略施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聪明小计,给他人文章来一番“整容术”,改一下头换一下面。有些心黑手也狠的,就把人家的文章肢解开来,搞他个四分五裂乱七八糟,只留下精华部分。更有一些胆大包天者,怕影响文章的完美,干脆给它原来面貌保持完整,只换一下主人的身份,去掉原作者的名字,署上自己的名字。而且是那么心安理得,天经地义:哼,即使你知道又能怎么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嘴脸。甚至,还会抬出很经典的“名言”来为自己辩护,就连人家孔乙己老先生曾说过——其实也就是鲁迅他老人家说的:“读书人的事,窃书能算偷吗?”你看看,就连鲁迅先生都认为偷书不算偷,作文之人,“借用”一下也不过如此而已,没有什么,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疾呼劲喊。整天搞得那么紧张兮兮的干什么?

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是有正义感的性情中人,都会讨厌那些不劳而获的人,都会憎恨那些盗窃的人。我之所以如此痛恨那些抄袭者,一则从小就谨记大字不识百个的父母的教诲,再则本人的文章也被抄袭过。我的那篇《我所见过的谢冕先生》就被他人署上名字在一家教育网站发表了,而且还被该网站的管理员给加了四颗星,表示“热荐”。我给抄袭者留了言,可人家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实在不知道,这些抄袭者在偷偷摸摸盗取别人的劳动所得时,难道真的心安理得的很吗?

殊不知,他人完成一篇文章该有多么的艰难与辛苦。白天工作劳累一天,夜里还要熬夜赶稿。一篇文章下来,至少需要不停地修改许多遍,甚至是无数遍,恐怕最后到头来连自己也记不清到底修改了多少遍。常常的,为了一个段落,或者是为了一句话,更有甚者是为了一个字,都要反复斟酌,苦思冥想。有时,夜已经很深了,但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依然在想着文章,一有灵感,马上就从床上一骨碌爬将起来。文章虽小,辛苦不少。掉几绺青丝者有之,霜染两鬓者有之,伤心者有之,涕泪者亦有之。投入极了,也动情极了。差不多,真的快要到达王安石所言的“吟安一个字,捏断数根须”的份上了。

所以,在此奉劝这些另类君子,如果你真的喜欢写作,就去潜心学习吧。只要你用心去学,用不了多久,你完全可以写出很好的文章来,何必遭人唾骂。要知道,遭人唾骂的滋味是很不好受的。虽不及秦桧那样会遭人唾骂千古,遗臭万年,但遭人唾骂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情。那是对你的恶劣行径的鄙视,也是对你的扭曲人格的厌恶。

只有当你经过一番努力,写出一样的精彩华章时,该是多么的堂堂正正、多么的光光彩彩。该会有多少人为你鼓掌,为你喝彩。你所得到的不仅是一片赞誉,也会得到大家的鼎力支持。如此一来,岂不是一件大好事?既有了名声,又受到了赞扬,可谓一举两得,名利双收。这等的好事,该是多么的令人快哉!

所以,请你不要再抄袭了!!

2006年6月13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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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洗却铅华点评:

鄙视那些不劳而获的文贼,那种无耻的勾当,和小偷没有什么两样!

文章评论共[12]个
快乐的心-评论

好 支持!!!
  【原上雪 回复】:谢谢支持! [2006-6-14 7:36:56]at:2006年06月13日 晚上9:52

一声叹息-评论

支持,有抄名人的,有抄古人的,也有抄名不经传的人的,抄者无奇不有啊!可耻!
  【原上雪 回复】:抄袭是卑鄙者的卑鄙,是无耻者的无耻。 [2006-6-14 7:38:11]at:2006年06月13日 晚上10:03

文清-评论

抄也挺累的,别抄了,行不?
  【原上雪 回复】:感谢关注!问好!
抄袭确实挺累的,心累,灵魂也累。 [2006-6-14 7:43:22]at:2006年06月14日 清晨7:04

轩雨抚梦-评论

有时候引用不会是抄袭吧!
  【原上雪 回复】:引用和抄袭是两个概念。抄袭基本上是将原作搬过来,而引用一般是以他人的精彩之处来为自己的文章增色。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引用部分不超过全文的20%。 [2006-6-14 8:52:31]at:2006年06月14日 早上8:35

古文-评论

卑鄙的行为  可为什么老是有人了此不疲呢??
  【原上雪 回复】:所以,我们就要拿出痛打落水狗的劲头,坚决痛打抄袭者! [2006-6-14 9:17:35]
  【古文 回复】:好 我支持 [2006-6-14 11:14:18]
  【原上雪 回复】:痛打!坚决痛打! [2006-6-14 12:27:46]at:2006年06月14日 早上8:59

张贤春-评论

我只请求转帖者,保留我的姓名,并告知我转到了什么刊物和网站。当然,如果是抄袭,我实在无法,想来你也不会告诉我,我想骂,但又怕脏了我的嘴。

让他知道被抄袭者的出离愤怒,  ?
  【原上雪 回复】:我的已被十多个网站转贴了,都保留我的名字。其实这已经侵犯了我们的著作权,但还要比抄袭者要好。没有办法,我们国家的法律不健全 。 [2006-6-14 17:14:35]
  【张贤春 回复】:美国纽约休闲论坛将我的<拉票梦话>转走,除了改动姓名,连写作地址和时间都未动. [2006-6-15 9:34:05]
  【原上雪 回复】:啊,老兄出国了.恭喜! [2006-6-15 11:14:07]
  【张贤春 回复】:可惜被人"顶替"了. [2006-6-15 13:52:35]at:2006年06月14日 下午3:17

chen红叶-评论

呵呵,支持这样的文字,欣赏了:)
  【原上雪 回复】:谢谢支持!让我们一起努力! [2006-6-14 17:12:51]at:2006年06月14日 下午3:30

等你在来生-评论

强烈支持!曾经在百度里搜索,自己多篇文字被剽窃,有些稍做易容,有些是一字不差。有人说喜欢你的文字你得高兴才对。竟然还可以振振有词。
  【等你在来生 回复】:其实抄去的不仅是文字,而是别人无法领略的心情. [2006-6-14 16:48:04]
  【原上雪 回复】:所以,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抄袭!把那些抄袭者视为过街老鼠,众人皆打之!啪!啪!!啪!!! [2006-6-14 17:17:28]at:2006年06月14日 下午4:47

遗君明珠-评论

如果不以赢利有目的,而且保留你的名字的话,不应该算抄袭的。当然,应该明确告诉一声。
  【原上雪 回复】:当然不算.但要尊重作者最起码的著作权. [2006-6-14 21:11:21]at:2006年06月14日 晚上9:09

水晶心香-评论

就是好恶逸劳,怕吃苦受累,为了满足虚伪之心,
先生这里有笔误了。
面对抄袭真正的深恶痛绝。前不久,我有位朋友的文字也被抄袭,朋友去发贴留言,别人居然道歉都没有,现在的人真不知怎么了?


  【原上雪 回复】:谢谢斧正,仅是一己之见,有失偏颇. [2006-6-27 19:27:07]at:2006年06月27日 晚上7:25

黄东添-评论

对,少一些抄袭好,
  【原上雪 回复】:这仅是我们自己的愿望,还需要更多人的参与,坚决打击抄袭! [2006-7-18 7:36:51]at:2006年07月17日 晚上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