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也谈金庸和古龙倚马

发表于-2006年06月10日 下午6:30评论-2条

在我年少时,我是很爱读小说的,尤其是武侠。看的比较早的书是《残肢令》《塞外伏魔》《风云雷电》,那时最先喜欢的是书中打斗称王的情节,哪个少年不怀梦?哪个少年不怀侠客梦?想想平常喜欢舞刀抡枪的我,开始安安静静地坐下来,一读就是几小时,以至上课看,上厕看,上床看,用爱不释手,手不释卷,废寝忘食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这一阶段我看书是不挑作者的。印象较深的是一本《剑底游龙》,署名卧龙生的。

接下来我读梁羽生,金庸,古龙和其它一些人的作品,梁羽生的书我大概没有全读,或者读过忘了,只是觉得他作品的诗词不错,也和我平时喜欢古典有关。金庸的书当然好了,当时只是觉得非一口气读完不可,属于那种不知道好在哪的时期,唯一不同的是古龙,我在通读了古龙全集后,意犹未尽,就开始读那些明知是伪书的作品,作者诸如古龙名,古龙新,台龙,古尤,吉龙等等,只记得一本《侠骨残肢》不错。可见我对古龙的钟爱,至于古龙为何吸引我,下面再谈。

为了打发时间罢,我在第三阶段读了温瑞安,李凉,萧逸等人的大部分作品,这时的我已不太注重情节了,也许是读过经典(金庸古龙)的缘故吧,所以最终又回到了金庸古龙的身边,开始重读,并能看出作者一些巧妙的伏笔,睿智的对话,精美的文笔,正式开始以一种欣赏的眼光来看待武侠,后来有了黄易,他善于铺排情节,就是你在看金庸古龙一口气读完意犹未尽的那点书意可以在他的作品中得到充分满足,他的《大唐双龙传》《覆雨翻云》我都读了两三遍,《大唐双龙传》是断断续续读完的,因为作者那时正在写,比起金庸古龙来说,是读的次数少了点,因为黄易的书较长,《寻秦记》读的多了几次,我最称赏的反而是他较短的《破碎虚空》,有十多次吧,这本书是我在反复读了金庸古龙后,回头率最高的,至于黄易的其它较短作品,爱屋及乌的原因吧,也基本读过,《灵琴杀手》和凌渡宇系列不错。

当我成了一个骨灰级武侠迷后,还是觉得和别人有那么一点不同,就是我一直是以纯文学的角度来看待武侠的,我也喜欢书中精采的打斗,动感的情节,但我更注重书中的感情,友情,爱情,这也是我对于寻常武侠谋篇布局之家门或师门遇仇,一生开始复仇,得遇名师(一定是书中最厉害的人物),得奇遇,识美女,最后大仇得报,名利财色兼收的老套情节不甚喜欢的缘故,而金庸古龙民恰恰很少有这种情节,也许是大师的不同吧。

对于金庸,我是越看越觉好看,就如读《红楼》《三国》总能读出点新东西来,基本上每本书我都比较喜欢,而且反复读过多次。

结局最喜欢的是《连城诀》,狄云和水笙的最后相遇是非常自然的,两人都产生了避世的念头,又恰好只知道那一个地方,更何况他俩都在那一段不寻常的回忆,也许,说得更清楚点,他俩都在那与记忆很深刻的对方一起呆过不短的日子,甜密的日子,所发结合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武侠中的爱情写得如此接近现实的也就是它了。

男主角最喜欢的当数令狐冲了,他仗义疏财,当然也就有很多朋友,但更可贵的是,他是一个极富责任感正义感的人,却用一种有点近似玩世不恭的态度来“混江湖”,并尽可能地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以一颗热爱生命的赤子之心来对待他所遭遇的一切,尽管他是个孤儿,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会有“妹妹”蓝凤凰舍身注血,“婆婆”任盈盈芳心暗许,又怎么能笑傲江湖呢,虽然他是如此随和的一个人。

女主角最喜欢的是阿紫,这个在书里书外被冠以妖女的女子,其实是最有女人味的,他是爱萧峰的,甚至不惜想打伤他,以便能照顾他,说来有点荒唐,比起古代女子夜夜相思茶饭不思又何逊也,其敢爱去爱,大胆追求的程度,与现代女子也不啻多让,其实她一直在妒嫉她死去的姐姐,又宁愿活在姐姐的阴影里,希望萧峰能看在姐姐的遗言和情份上,对她多怜“爱”一点,但她又在星宿派长大,也算身负恶名,对于准备对付她的师兄师父,勾心斗角,巧为周旋,就是这样一个不完美的女子,在萧峰死后心成死灰,将眼睛挖出还给游坦之,在听到身后“前面深谷”时仍然举步直前,断然结束了自己的如花生命。为伊浩叹。其它如小昭,程灵素,也是比较喜欢的。

总得说来,金庸的小说的确好看耐看,情节铺排滴水不露,人物性格比较完整,对话符合各自身份,如一幅国画,因为全部都好,反而觉不出最好在哪了,但我最称赏的是他在细节上的描写,如杨过小时可以从别人胯下钻过,再反踹一脚,对方自然是要冲前几步的,这样的动作,我们都可以想象出来的。小说的细腻程度也正是它的精华所在。

古龙是我相当喜欢的武侠作家。先说下我最喜欢的几点。

最喜欢的几本书是《武林外史》《欢乐英雄》《英雄无泪》《七种武器》,对于《楚留香》《陆小凤》《绝代双骄》《多情剑客无情剑》也反复看了多次,其它作品也读了不只一次,古龙有近70部作品,不同的人当然会有不同的喜好。

最喜欢的男主角是沈浪,家财万贯,拱手送人,却靠追凶来领回一部分本属于自己的钱,身具绝顶武功,却不在七大高手之列,不为名,不为利,随性度日,却也交了几个好朋友,如熊猫儿,金无望(财使的名字也起得有趣)等。且一生只爱朱七七一个,如此当可算是真侠者了。其它如花满楼也很喜欢,热爱生命,关心别人,谁不想有这样的朋友?

最喜欢的女主角有几个,如朱泪儿,水灵光,苏樱,丁灵琳,朱七七。她们或纯真痴情,或敢爱敢恨,以不带一丝虚伪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幸福,她们眼中的世界是简单的,虽有丰富的感情,却有唯一的方向,一直生活在这样的梦里,活并浪漫着,所以她们是幸福的。

作为继金庸以来的武侠大师,古龙有几点是众人称道的,一是故事的情节性,古龙的故事好多就象案情,先把你带到迷宫,再带你慢慢转出来,《楚留香》《陆小凤》尤其如此,伏笔的巧妙铺设,推理的合情合理,细节的似点非点,高[chao]的节节拔高,常让读者欲罢不能。在看到楚留香和东三娘惊动警卫后,竟然没被搜到,我合卷想了一阵,没办法,但古龙有办法,引用一段:

“你究竟是躲在什么地方的?”

以后胡铁花当然要问楚留香,他当然也和别人一样猜不到。

楚留香笑了笑,答道:“床上,我们一直都躺在床上。”

胡铁花叫了起来,说道:“床上?你们这么大的两个人躺在床上,他们居然找不到?难道他们都是死人?”

楚留香笑道:“我当然有我的法子?”

胡铁花道:“什么法子?难道那张床上有机关?”

楚留香道:“没有,床上只不过有床被而已。”

胡铁花道:“那么你用的是什么法子?你难道真的变成了只臭虫,钻到棉被里去了?”

楚留香道:“你猜猜我用的是什么法子?”

胡铁花道:“谁能猜得到你的鬼花样?”

楚留香又笑了笑,道:“其实我用的那法子一点也不稀奇……我叫她睡在另一头,用力拉住棉被的两个角,我拉住另外的两个角,他们用棒子在棉被上扫过,就以为床上是空的,却不知我们就躺在棉被底下。”

以上见于《楚留香系列之蝙蝠传奇》。真亏他能想出来,真绝。

二是书中的人生哲语,古龙好发议论,也会发议论,除了一些调侃的句子外,的确有少妙语,有这样一个比喻,丁喜为了保护苏小波,说的一段话就很不错:

丁喜道:“不行的意思,就是从现在起.我走到哪里,你也要跟到那里。”

他拍着苏小波的肩,微笑道:“从现在起,我们变得象是一个核桃里的两个仁.分也分不开了。”

下面摘录一些古龙妙语:

一个人只要能时常想开些,他活得就会比别人开心了。

一个人无论活多久,只要他的确有些事值得回忆,就不算白活。

报恩有时实比报仇还困难得多。

每个人活在世上,好像都是想得多,做得少。

能尊敬自己的人,别人也同样会尊敬他的。

三是友情,这是我武侠情结的核心所在,也是钟情古龙的主要且唯一的原因,道左相逢一杯酒,从此天涯是故人,有一见如故,有一见钟友,如林太平与王动郭大路初次相遇:

林太平是个很秀气、很纤弱,而且非常漂亮的人。若说燕七长的有点像女孩子,那么他简直就象是个女孩子化装的。

他的嘴很小,就算用“樱桃小嘴”来形容他也决不过分。

郭大路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他的嘴闭得很紧,嘴唇的颜色发青,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扳得开他的牙齿灌下酒去。

他已被冻得半死,饿得只剩下一口气。

郭大路实在想不到世上还有比他更冷更饿的人,苦笑道:“这人你是从哪里带来的?”

燕七道:“路上。”

郭大路叹了口气,道:“第一次你从路上带了条猫回来,第二次带回来条狗,现在居然捡到个人了。照这样子下去,你下次岂非要从路上带个大猩猩回来?”

王动笑道:“最好是母猩猩,刚好可以跟你配成一对。”

郭大路也不生气,笑嘻嘻道:“若是母猴子就糟了,我岂非还的叫她一声王大嫂?”

他身材很高大,比王动至少要高一个头,这一向是他最自傲的事。若有人用这件事来笑他,他非但不生气,而且还很得意。

他总认为这样才像个男子汉大丈夫的样子。

燕七已找了个破碗勺了半碗酒,用力扳开林太平的嘴灌了下去。

喝到第二碗的时候,他苍白的脸上才渐渐有了些血色,但眼睛还是闭着的,将嘴里剩下的半口酒慢慢的咽下去,他说了句话:“这是叁十年陈的竹叶青。”

这就是林太平说的第一句话。

王动笑了,郭大路也笑了,就凭这句话,他们就已将林太平当成朋友。

郭大路笑道:“想不到这位朋友倒是个喝酒的行家。”

林太平慢慢的张开眼睛,瞧见燕七手里的破碗,立即皱起了眉头,失声道:“你们就用这种碗来喝酒?”

他说话的口气就好象看到有人用鼻子吃饭、用脚拿筷子一样。

郭大路道:“不用这种碗喝用什么喝?”

林太平道:“喝竹叶青就该用翡翠碧玉盏,用这种碗喝简直糟踏了好酒。

郭大路笑道:“我看你还是将就点吧,只要闭起眼睛,破碗和碧玉盏也没什么两样。”

林太平想了想,到:“这话倒也不错,但我还是宁可用坛子喝。”

酒坛就在他面前,他居然真的捧了起来,仰起头往嘴里灌。

郭大路在旁边干看着,看得眼睛都发了直。

直等半坛就下了肚,林太平才抹了抹嘴,道:“好酒,下酒的菜呢?”

郭大路道:“下酒菜?”

林太平道:“你们喝酒难道不用下酒菜的么?”

郭大路笑道:“这你就不懂了,真正喝酒的人,喝酒都不用菜的。”

林太平又想了想,道:“这话也有道理。”

他又仰起头,居然将剩下的半坛酒又喝了下去。

一坛酒若已埋藏了十几年,酒已浓缩,剩下的本就只不过有半坛子而已,但酒力却比普通的两坛子还大。

林太平居然还是面不改色,道:“这样的酒还有没有?”

郭大路只有苦笑,道:“抱歉得很,这坛酒非但是我们叁个人今天的伙食,也是我们的全部财产。”

林太平怔了怔,道:“你们平常光喝酒,从来不吃饭的?”

郭大路道:“很少吃。”

林太平叹了口气,道:“看来你们真是酒鬼,要知道光喝酒最伤胃,偶尔也该吃点饭的。”

他伸了个懒腰,四下瞧了一眼,道:“你们平时就睡在这张床上?”

王动道:“嗯。”

林太平皱眉道:“这床也能睡人么?”

王动道:“至少总比睡在路上好。”

林太平又想了半天,笑道:“这话也有理,你们说的话好象都蛮有理,看来我倒可以跟你们交个朋友。”

王动道:“多谢多谢,不敢当,不敢当。”

林太平道:“但现在我却要睡了,我睡觉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来吵我,你们最好出去逛逛。”

他打了个哈欠,躺在床上,翻了个身,居然立即就睡着了。

郭大路瞧着王动,苦笑道:“看来他不但酒量比你好,睡觉的本事也不比你差。”

燕七瞧着那空坛子,发了半天怔,喃喃道:“我带回来的究竟是个人?还是匹马?”

郭大路叹道:“马也喝不了这么多酒。”

燕七道:“你为什么不要他少喝些?”

郭大路道:“我就算穷,至少总不是个小气鬼。”

王动忽然道:“我倒觉得这人很有趣。”

燕七道:“有趣?”

王动道:“你这条命是你救回来的,又喝光了我们叁个人今天的粮食,占据了这屋子里唯一的一张床。可是他非但没有说一句感激的话,而且还挑叁挑死,还觉得跟我们交朋友,是很给我们面子。”

他笑了笑,接着道:“这样的人,你说到哪里才找得到第二人?”

所以林太平也留下来了。

在势力强大的死对头司马超群的地盘,朱猛带着叛徒杨坚的头颅,与高渐飞的初次相遇:

他忽然下了马,把手里的大砍刀往地上一插,走到小高面前,一本正经的抱拳行了礼,一本正经的说:“你不是疯子,你是条好汉,只要你肯认我做兄弟,肯陪我回去痛痛快快的喝几天酒,我马上就跪下来跟你磕三个响头。”

“雄狮堂”好手如云,雄狮朱猛威震河洛,以他的身分,怎么会如此巴结一个无名的落拓的少年?可是看他的样子,却一点不像是假的。

小高好像已经怔住了,怔了半天,才叹口气,昔笑道:“现在我才相信江湖中人说的不假,雄狮朱猛果然是个了不起的角色,难怪有那么多人服你,肯为你去卖命了。”

“你呢?”朱猛立刻问:“你肯不肯交我朱猛这个朋友?”

小高忽然用力一拍桌子,大声说:“他奶奶的,交朋友就交朋友,交个朋友有什么了不起。”他的声音比朱猛还大:“我高渐飞在江湖中混了几个月,还没有遇到过一个像你这么样看得起我的人,我为什么不能交你这个朋友?”

朱猛仰面大笑,“好!说得好!”

“只不过磕头这件事千万要免掉。”小高说:“你跟我跪下来,我也不能站着,若是两个人全跪在地上磕头,你磕过来,我磕过去,岂非变成一对磕头虫了?”

他大声说:“这种事我是绝不做的。”

朱猛立刻同意!

“你说不做,咱们就不做。”

“我也不能陪你回去喝酒。”小高说:“我在长安还有个死约会。”

“那么咱们就在这里喝,喝他个痛快。”

“就在这里喝?”小高皱眉:“你不怕司马赶来?”

朱猛忽然也用力一拍桌子。

“他奶奶的,就算他来了又有什么了不起?老子最多也只不过把这条命去跟他拼掉而已,他还能把老子怎么样?”朱猛大声道:“可是咱们这顿酒却是非喝不可的,不喝比死还难受。”

“好!喝就喝。”小高说:“要是你不怕,我怕个鸟。”

生死交情一句话,何须纸烛八拜酒,一颗头颅一腔血,此时得用复何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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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千山我独行点评:

很到位的评论,惜是再发文章。

文章评论共[2]个
朱树清-评论

欣赏了大作!at:2006年06月10日 晚上11:01

素素-评论

喜欢金庸的作品,但不大看古龙。at:2006年06月10日 晚上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