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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意识(一)谷穗

发表于-2006年06月09日 中午2:46评论-4条

——当无知与麻木成为我们的习惯,那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中国人的意识

(一)

一直不敢提笔写关于中国人的意识的问题,有两怕,一是我向来对这种比较大的词有一种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恐惧,而中国人是这三个字不可谓不大;二是一旦牵涉到意识的问题,就会牵动到大部分中国人的敏感神经,因为所谓意识本来就是一个民族大部分的人在其民族文化中经过长期积淀下来的产物,最是可能产生以局部代替整体的错误倾向。每每看到有关中国人的文章,在掩卷沉思之余,总会陷入一种莫明的惆怅当中。现在终于鼓起勇气,把心中的疑问写将出来,以畅已怀。

正如前面提到的,意识是一个民族的大多数人在其民族文化中长期积淀下来的产物,它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观念、思想甚至是行动。我不是否认历经五千年沉淀下来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博大与精深,但五千年的积淀也产生了很多的糟粕与垃圾。也许是过于漫长的封建社会(如果从公元前221年嬴政即位算起,到1911年溥仪退位,封建帝制在中国延续了二千多年!),也许是近代中国的悲惨历史,导致产生了很多带有强烈封建色彩的不可理喻甚至是可悲的意识,这些意识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播,到现在已是根深蒂固了。但是,至少,我们应该意识到他们的存在,意识到他们的不合理甚至危险性,才能对症下药,再经过我们一代代人的努力,慢慢的改变他。

不知为何,中国人似乎很崇尚“愚蠢”,厌恶“聪明”。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听到狐狸与乌鸦的故事,老师一遍遍的说“狡猾”的狐狸用计骗到乌鸦觜中的肉,让我们从小就对狐狸厌恶之极,倒是同情起那乌鸦来。我就不明白了,狐狸又没偷没抢,只是靠自己的聪明赚到了自己的食物而已,为什么就对它痛恨不止呢?以至于有了“无商不奸”的说法,即使是那些利用自己智慧的灵光来赚钱的商人也不例外。以至于中国人看到一些问题的捷径时说那是小聪明,那种很傻的做法却被称为大智慧。

“大智若愚”中的“愚”本是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不处处计较,干工作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但却被我们曲解成很多的意义,实在让我觉得不解。

《愚公移山》中的愚公本是愚蠢之极的人,他竟然在那个时代幻想用人力移走一座山,却不知用其他更简单有效的方法,比如把屋迁走,来解决问题。就是这样的一个愚公,被我们代代相传的歌颂,而那个可怜的智叟却被人们厌恶了几千年。

如果把这样的愚公歌颂成“大智若愚”,而把可怜的智叟贬低成“大愚若智”,那真的是中国人的悲哀了。

崇尚愚蠢似乎成了中国人的一个情结。林语堂先生就曾写道:“中国历史上有一些著名的傻瓜,都因为他们真癫或是假癫,很讨人喜欢,很受人爱戴。”

中国历史上有一个这样的“愚人”将军,部队撤退时都断后,以保护前面的人安全撤退,后来人们问他为什么,他却说是因为他的马走的慢。这个 “愚人”将军和他那守责而谦虚的精神固然值得我们尊敬,但在这样的尊敬中似乎来自于他们心理上的“利己”因素。正如谢有顺先生说的:“有时候,一个人做好事,后面跟着的往往是一大堆爱占小便宜的人。”如果我们就因为这个而把这样的“愚人”尊为“大智”者,难道不是中国人的道德上的一大悲哀吗?另一方面,崇拜这样的“愚人”,还会带来中国道德水平降低的问题。这也就产生中国人的另一情结:崇拜典型。

将军亲自断后,本是份内之事,却要被我们当作一个典型,一种精神,甚至一种智慧。这时我又想起一个笑话来:老师问学生:你今天做好事了没有?学生回答说:做了,我和小明一起帮一个老太太过马路。老师说很好。学生却补充了一句:不过,那个老太太一点都不想过去。大多数人对这个笑话,一笑置之,却不知想一想那笑的其实是我们自己。帮助老人,和拾金不昧、上车排队一样,本是做人的基本常识,却被宣传成“事迹”,如此经过我们一代代人的积淀,就会把这基本的常识上升为一种精神,一种少数典型人物的事!大家似乎都在期待精神风范、道德英雄,并认为他们做这种事情是理所当然,自己则躲在暗处,漠视这做为人的基本责任。如此的崇拜愚蠢,或叫崇拜典型直接导致了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平的下降,这是不是一个民族的又一悲哀呢?

中国历史上还有另一批著名“愚人”,刘基说:“智而能愚,则天下之智莫加矣。”聪明的人尽管用你的智慧去做,却要装做很愚蠢的样子。赵宋开国元勋曹彬领兵伐太原,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了,却突然下令停止进攻。辅将不解。曹彬说:“此前太祖亲自出马都几番不下,现在你我一举拿下,不等于找死吗?”于是他把自己搞得很傻,请求太祖亲征,结果当然是攻下太原了,大家高兴得不得了,齐呼“万岁英明”。我们暂且不论这是曹彬的明哲保身之计,身不由己,但这种做法受到我们中国人的认同并效仿是事实,于是就有了“上司怪罪下来,找一个替罪羊;有了功劳,必然是署上上司的姓名”的官场铁律,遗害至今。

归结起来,崇尚愚蠢有两大恶果:一是抹杀智慧的灵光;二是推卸职责。前者会导致我们民族的创造力受到很大的腐蚀,后者会导致我们民族的道德水平的降低和政治的腐败。两者的结果都是我们所有稍微有点良知的中国人所不愿意看到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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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洗却铅华点评:

把为人应做的事奉为事迹,是为悲哀!
难得糊涂中的愚蠢,却是精明。

文章评论共[4]个
chen红叶-评论

中国的文字是多元化的,多个层次,多层理解,不然就不会有反正的说法存在了,欣赏你的大作,期待下文:)at:2006年06月09日 晚上11:46

梦中芙蓉-评论

写的虽然不符合国人的习惯,但却是生活中的一种道理。at:2006年06月09日 晚上11:47

liuwei刘威-评论

我觉得写出了,我们中国普遍的现象
       以前不也没觉得,但看了君写的文章
 才恍然醒悟啊 !!!!!!!!!!!!!!11
  【谷穗 回复】:这是我几年前郑重的写下的一些文字,有些书生之见,见笑了. [2006-6-11 20:36:20]at:2006年06月11日 中午1:35

一水红尘-评论

把为人应做的事奉为事迹,是悲哀!但这也许是无奈之举,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贬恶扬善呢?按理说见义勇为也应该是人见人做,试问,你能做到吗?大多数人有见义勇为之心,少有见义勇为之举。所以,我认为,做到了为人应做之事,也不简单,倡导全社会都作应做之事,何哀之有?
不要把评价别人的标准定得太高,这倒让我想起了一句话:人人都认为自己是君子,人人都认为别人应该是君子。值得玩味。at:2006年08月10日 早上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