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酒是万药之首,喝酒能延年益寿;也有人认为喝酒不但会误事,而且有损健康。喝酒过多,会导致血压升高,高度酒含能量高,不含其它营养素;无节制地饮酒,会使食欲下降,食物摄入减少,以致发生多种营养素缺乏,严重时还会造成酒精性肝硬化;过量饮酒会增加患高血压、中风等危险,并可导致事故及暴力的增加。对个人健康和社会安定都是有害的。
小时候没喝过酒,直到19岁学校毕业后才与同学一起喝了回啤酒。那时因为没喝过酒,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喝,喝多少会醉,总之在同学们的怂恿下,就喝了一瓶。结果是同学们把我拖回了家,并给我喝茶什么的。多年后,以为自己不能喝啤酒,别的酒总该没事。在一批发商那里,看到他们自己酿的纯萄葡酒,看着那萄葡红都嘴馋,就弄了半杯。结果,是好喝。但也是满脸通红,晕乎乎的。还好是老公在身边,否则还回不了家了。从此,下定决心,我再也不喝酒了。
喝酒,在一些场合似乎是必须的。比如对方分给你烟,你可以拒绝。但是对方若是敬你酒,那就得喝,不喝就是不给对方面子。这点,在喝酒的人看来是合理的。一些业务,就因为喝了酒,成了,多大的订单啊,值;一些从未谋面的人,就因为喝了酒,就认识,就称兄道弟了,值;一些原本不是一条路的人,就因为喝了酒,也化干戈为玉帛了,值。这样看来,这酒还真得喝。
每次同学朋友聚会都少不了要喝酒,喝多了,大家的话匣子也就打开了。不管他是普通的上班族,人民教师,老板,还是身为要职的公务员,都会说的个天荒地老,地老天荒。“酒逢知己千杯少”,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看着醉酒的他们,晕头晕脑的样儿,说起话来倒是大道理连篇,句句都不会说错话,就连平时沉默寡言的人也不例外。这点让我这不会喝酒的人深感钦佩,不得不感叹这酒的威力。
在我们中国古代,基本上男人喝酒比较多,而那时的女人只有倒酒与收拾酒后残局的份。现如今,时代变了,妇女地位也随之提高。女人们也可以与男人平起平坐,可以在酒桌上大口大口的喝酒,大口大口的吃菜,还可以大声说话,更可以吞云吐雾。酒桌上端着杯子敲桌子大叫:“干了,干了……”的人越来越多。“笑不露齿,走不动裙”的时代就这么的消失了。
前几天与老公的同学一起吃饭,酒当然也少不了。当他们三人都倒满啤酒时,只因为我不会喝酒,所以不让他们倒,要了杯饮料。四人一起吃饭已有几年历史了,按理他们应该非常了解我的个性:“我不想做的事,逼我也没门。所以不喝,我就是不喝。”但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总是非让我喝。喝酒原本是件高兴的事,同学朋友聚会是件开心的事,可如此每次都这样“好客”,对于我这个不会喝酒的人来说,是极不开心也是没法理解的事。
对于不会喝酒的我来说,怎么着我也不喝。首先,它味道就不好,就说啤酒吧,除了苦外还有点米泔水的味儿。药苦点我就眯着眼把它喝下去,酒,我不喝。其次,喝酒也是要人民币的,看着那些人喝酒的浪费样,半进半出,衣服,桌上,地上,全是酒。对喝酒的人来说,酒就不要钱了。再次,喝了一杯后,接二连三的酒会倒过来,那时,没点酒量的人非醉不可。如此让我说来,哈哈,喝酒,就成“花钱买罪受”了。
我虽不会喝酒,但是我却喜欢看着老公喝酒。平时在店里忙里忙外的,两人一般也没空闲下来正儿八经的聊天。那么可以吃点宵夜,去叫几个小菜,买些零食。两个人,他喝啤酒,我喝饮料,他吃菜,我吃零食。在那个不大的家里,聊聊最近的生意如何,要如何改善;聊聊我们的儿子,也学学儿子的怪模样;聊聊我们两人从不认识到相识到相知,回忆一下第一次的见面,第一次的接吻,第一次的……。总之,我喜欢陪他一起喝酒。
适量喝酒被认为具有舒筋活血的作用。荷兰研究人员发现,每日少量喝酒可以将老年人患上阿尔茨海默症(早老性痴呆症)与其他老年痴呆病的风险降低约40%,研究人员得出结论认为,每日喝一到三小口酒可以将患上类似病症的风险降低40%左右,并且研究人员发现这一结果与酒精饮料的种类无关。研究人员认为,由于少量酒精对血管健康具有一定益处,因此对脑部供血产生积极影响,进而有助于脑内生化反应的正常完成,所以有助于降低患这类病症的风险。
综上所述,我认为:酒,可以喝,但要有个度。掌握好度,有益健康。超出那个度,是害人又害己。另外,对不会喝酒的人,那么请会喝酒的朋友能体谅他(她),人有选择的权力,你的口味可以选择喝酒,但是我的口味同时也可以选择喝饮料。只要是尽兴了,喝酒还是喝饮料,都不重要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尊空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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