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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权力的挑战骁戈楼主

发表于-2006年05月31日 晚上7:17评论-1条

据今年3月13日的《学习时报》报道:我国每年的公款消费近9000亿元。消息传出,顿时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不少人纷纷质问政府:怎么能把纳税人的钱都用在这些地方?面对激愤的群众,政府迅速作出回应。财政部拿出了《200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决策》,指出:2004年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费出国等三项加起来只有1201亿元,实际上可能略高一点,但远远不会达到舆论流传的9000亿水平。

不管是9000亿,还是1201亿,首先给我的感觉是:我们的国家真富啊!几千亿就这样拿出来公款消费了。我们整天嚷着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是纳税人的钱到底都用在什么地方?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我认为这次事件所暴露出按理的问题的实质是新闻媒体和政府权力之间的矛盾。

在现代社会,新闻舆论被当作除了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权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第四种权力”的健全与否,是一个现代民主社会的重要标志。当“第四种权力”遇到“政府权力”时,大致有两种结果:第一种是“第四种权力”被“政府权力”压制而成为“政府权力”的代言人;第二种是“第四种权力”反抗“政府权力”的束缚而成为代表大众利益和群众喉舌的“改革尖兵”。在这次事件中,新闻舆论无疑充当了第二种角色,发挥了它作为“第四种权力”所应有的作用。

新闻媒体所说的9000亿和政府所说的1201亿的信息不对称,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们政府权力急需透明化,为我们提前敲响了警钟。纳税人纳了税,却并不清楚政府将这笔钱用在了什么地方。因为这是政府的“绝密资料”,作为普通角色的公众没有渠道了解这些信息,只能借助于新闻媒体等非正常手段。在这一方面,西方民主国家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在这些民主国家,政府的每一笔开支都要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在公众和舆论的双重监督下,诸如贪污腐败、公款挥霍等行为基本上被杜绝。因为政府人员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在公众的眼睛注视之下的,都是在阳光底下的,没有人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去非法使用纳税人的钱。而在我国,政府权利缺乏透明度,政府人员所受的监督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这就为一些贪污腐败、公款挥霍等非法行为提供了适宜生长的温床。因此,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权力的透明化势在毕行,这也是民主化改革的大势所趋。

令我失望的是政府似乎并没有认识到这一问题,或者认识到了却没有在行动上去解决,而是根据所谓的统计资料煞有介事的进行反驳:9000亿太多了,只有1000亿多一点嘛。到底是相信新闻媒体,还是相信政府?按说,政府的统计应具有权威性,我们似乎应该相信政府。可是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其漏洞:那些贪官暗地里贪污的巨款包含在政府的统计之列吗?那些官员们改头换面利用公款为自己购车购房包含在政府的统计之列吗?还有多少不知道的没有包含在政府的统计之列呢?我们不得而知。因此,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相信新闻舆论,至少这是在阳光底下得出的结论。

9000亿和1201亿,这不是少几千亿就可以了事的问题,辩来辩去只能越辩越黑。因此,与其在数字上辩文章,还不如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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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目前要彻底根除这样的现象很难,但是我们可以寄托希望于未来。

文章评论共[1]个
朱树清-评论

拜读了大作!at:2006年05月31日 晚上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