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者这个话题不仅仅是个话题,它关系着我们社会的发展趋势。一个同性吸引又意味着什么?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在下不才,要在此论上一论。
走路扭扭捏捏,说话嗲声嗲气,举手投足都是“娘娘腔”……这似乎已经成为同性恋者印在普通大众脑海里的固有形象了。这个是公认的,无法追究。
据各方数据表明。目前,我国15岁至60岁的同性恋人数约为3000万之多,其中男同性恋和双性恋达到2000万,女同性恋为1000万。当然也有部分同性恋是临时性的,或会转为异性恋。
同性恋者在每个国家都占有一定的数量,不足为奇。同性恋以是见惯不怪的事了,但无论走到那里,同性恋者的生活却至今仍然走在见不到阳光的地方。在社会严重的歧视之下,这个特殊群体的生存处境仍然十分艰难,各方面的压力,使同性恋者的身心和思想受到严重的打击,大多数的同性恋者都生活在恐惧和愧疚之中。每每在谈及同性恋的话题中,有绝大一部分人会给同性恋者加附“病态”“性变态”等等诸如此类的鄙视和讽刺的字眼。因此长期以来,让处于社会边缘的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受到无穷困扰。曾有结果显示:有30%-35%的同性恋者曾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9%-13%的人有过自杀行为,超过半数人由于不被理解,曾感到很痛苦并在严重影响工作下生活。
在我个人认为,这是对同性恋者一个十分不公平的理解。同属于一片蓝天,同是吃靠吃五谷成长,同样渴望在阳光底下生活的人,为什么他们就要遭受歧视、诋毁、打击甚至认为是病态?只是他们的性取向不同而已,是违反国家的条令条例吗?中国目前的法律好像并没有针对有关性倾向方面的任何规定。也有人认为,在人群中,大多数人是异性恋,只是极少数人是同性恋,所以这些人属于不正常,是病态。而这种说法根本没有说服力。 更有人说:同性恋是违反道德的疾病行为。但道德和疾病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整个中医体系也并没有指出因同性恋就会搞出那么多奇怪的病加以临床药症。道德只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规范,道德是有社会性与阶级性的,难道同性恋也得分社会性和阶级性吗?要知道,同性恋是在各种不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人类性行为的一种形式,是有其独特的感情世界和行为规范。常言道:一米长百样人,只是各人有各人不同的活法罢了。其实每种活法都有各自不同的理由和内涵的,无论开心与否,无论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这一点都是相同的。曾经在像欧洲等一些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同性恋者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千古罪人,一旦被发现便要投入火堆烧死。但在我国历史上,对同性恋几曾认为过是一种病态呢,至于后来搞成这样完全是照西方偏激的见解罢了。
来看看一些资料吧,同性恋在我国最早可追溯到商周时代。单从搜索得来的有关历史记载上看,当时汉高祖宠籍孺,惠帝宠闳孺,文帝宠邓通,景帝宠周文仁,昭帝宠侯金赏,宣帝宠张彭祖,元帝宠弘恭与石显,成帝宠张放和淳于长,哀帝宠董贤。汉以后,同性恋普及到士大夫及社会民众,许多达官贵人蓄养着大批娈童,历久不衰。我们知道,“余桃断袖”、“龙阳之好”就说的是同性恋的典故,“共枕树”则说的是同恋对爱情忠贞不渝的故事。
从以上搜索得来的资料来看,那么也就不用多谈了,只是搞不懂为何我们要将同性恋者作为排斥对象,他们的生活仅仅只是属于两个人,谈不上违反道德伦理,更扯不上是违法犯罪,我们又何故要去关涉一对相爱的同性恋人呢?当然,并不是说同性恋是一件好事,要提倡,只是觉得只要是真的有感情的话,而且在没有影响或伤害到其他人的情况下,我觉得社会应当给予对同性恋的赞同和认可,至少是宽容的。
就拿当今社会的情况来看吧!一y*情,卖淫,嫖娼,换妻游戏等等的存在,数不胜数,却没有人去管;为了些少利益,为取悦上司、领导而出卖肉体和灵魂的,也无人问津,却为何偏偏要管别人的真情实意,那怕是同性恋又待如何,同性恋者也是人肉长的啊!凭什么加以排斥和歧视。还是那句,他们只是性取向不同而已,除了这点,他们还有那一方面异于常人啊!比起一些虚情假意的异性恋或只贪图用肉体换取快乐又或者为达到某种目的而用肉体来作为交换的性行为不强得多么?不更纯洁么?
我不是同性恋者,甚至在见到他们的时候也会感觉到别扭,可是,大多数的同性恋者们,也同样不愿意自己的生活受到干扰,在还得不到社会和大众的认可的情形下,他们只想在一个安静的地方,继续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不管我们今天如何去看待或评价同性恋这一话题,但同性恋者已经让我们慢慢开始正视了他们这个群体的存在,那么我们就应该以坦诚的心去对待和接纳他们,并给予他们正视的目光。也期望他们坦然地面对生活,面对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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