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题——家庭暴力不是家庭内部的事,而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
现在的生活物质上是提高了很多,可真正的精神生活水平却未提高,相反,家庭暴力却成上升趋势,一些关于家庭暴力的事件是屡见不鲜、触目惊心。
我们知道,家庭暴力通常分为3种类型:身体的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现在,有研究者把经济控制也作为暴力的一种类型。从本书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几种暴力的表现形式,每一种暴力的手段都是多种多样的。身体暴力中拳打脚踢只是基础形式,针扎、火烧、刀砍、油烫这些极端的事例也不鲜见;精神暴力中常见的有恶骂、训斥、羞侮、冷漠、过度役使,同时还有各种手法的心理虐待和情感虐待。另外,几乎所有的暴力案件中都伴有恐吓,施暴者威胁要杀死受暴人,杀死她的全家,以此来掌控她的行为。性暴力是一个更加隐秘的话题,即使在访谈中也不便于直接问及,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性暴力可能更加普遍,它像是一条潜藏的河,被其他形式的暴力所掩盖。经济控制在许多案例中都有所体现。
2003年春节期间,哈市发生了一起血案。丈夫林某残忍地将妻子钱某砍死后被警方抓获。
据警方介绍,死者钱某是被丈夫用刀砍死的。对此,林某供认不讳。据他讲,他和妻子的感情不是很好,两人平时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发生争吵,妻子遇事爱唠叨,他听得心烦时实在忍不住就打她两巴掌,打两巴掌妻子就不吱声了。
正月初六,家里来了客人,客人走后,二人因为对待客人的态度再次发生争吵,喝了点酒的林某打了妻子两巴掌,没想到妻子竟然还了手,林某不假思索地到厨房取出菜刀冲着妻子一顿砍,直到妻子倒在血泊中才罢休。
无独有偶,哈市环卫工人孙某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说:“丈夫下岗了,整天在家里呆着。我每天辛辛苦苦地上班赚钱,他则在家里喝酒、耍脾气,我回家晚了他就要盘问,有时干脆问都不问就打我一顿。我一直在忍,想着夫妻间哪有不争吵、打架的,对付过吧。可是这次他下了死手,我担心哪天会被他打死,就报了案。”当记者见到她时,孙某的眼睛红肿,撩起衣襟,身上的伤痕清晰可见。
1988年,在法库县做果品批发生意的张芸经人介绍和肖某相识并结婚。一年后,随着女儿小雪的诞生,幸福就远离了张芸。一心想要儿子的肖某见生的是女孩儿,就要把孩子送人。几经争吵,张芸以死威胁,肖某才肯让步,但他要求妻子再生一个孩子。张芸经医院检查,因身体原因,今后不能再生育了。肖某彻底绝望了,他天天喝酒,喝醉了就在家里连打带砸。有多少次,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张芸向丈夫提出离婚,但话一说出口,就遭到肖某的威逼:“敢离婚就杀了你们全家!”
夫妻俩在打闹中过日子,女儿小雪也一天天地长大,她也成了父亲打骂的对象。2001年12月19日,肖某又无缘无故打骂了女儿。张芸在一口气喝下半斤多白酒后,借着酒劲,和丈夫打在一起。愤怒中,张芸拿起了菜刀……
2005年农历12月12日,是白菊(化名)和王利(化名)大喜的日子。闹完洞房等客人散去后,一对新人进了洞房。不料同房后新娘白菊感到下身疼痛,并出血不止。后经医院诊断为性交损伤,并为白菊做了局部缝合术。医生向白菊夫妇提出忠告,为保护白菊的身体,夫妻一个月内不能再次同房。但王利未能听从医生的建议,对白菊软硬兼施,继续要求过夫妻生活,有时甚至“变本加厉”。对此,白菊感到忍无可忍,2005年6月,她跑回娘家与王利分居至今,并提出要和丈夫王利离婚。当然还有比这些更残忍的暴力正在进行着,也许我们不得而知了。
对暴力进行分类是理论上认识家庭暴力的需要,但在暴力发生时,很难截然地将几种类型的暴力分开。案例中可以看到,施暴者常常是几种暴力同时并施,殴打时伴有辱骂、恐吓,强迫性生活时又有殴打和谩骂,同时还有经济控制、人身自由控制等等,每一个案例都是多种暴力手段交织在一起。
暴力发生发展的过程是;
其一,婚后丈夫是否施暴,与婚姻基础没有明显关系,自由恋爱结婚的丈夫仍然可能施暴。这个发现打破了暴力是发生在婚姻基础不好或关系不和的夫妻之间的习惯认识,不恰当的爱有可能演化为更激烈的暴力。希望这个发现能够提醒未来的青年女性及早识别对方的暴力倾向。
其二,家庭暴力几乎和婚姻关系的建立同时发生。大部分第一次的暴力行为在婚后半年之内发生,还有些妇女婚后三四天开始挨打,甚至有婚前就开始受暴的。由此可见,配偶间的权力关系在婚姻初始即已建立。从男性施暴的动机看,施暴者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女性,而不是让她离开自己。所以,一旦妇女表示要离婚,施暴者就会认为是对其权威的挑战,从而施以更严厉的暴力,包括威胁恐吓。但在男方有了婚外恋,以离婚为目的的情况下,暴力发生发展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如“解脱之后我很幸福”和“离了反而好了”)。这时的暴力是以离婚为目的,实质仍是控制受暴人,依照施暴者的意志行事。
其三,家庭暴力很难自行结束。一般案例结束暴力的方式是:要么受暴妇女杀死了施暴者而入狱;要么是施暴者被判刑;要么离婚;要么婚姻继续延续,再就是受暴妇女外出打工。需要说明的是,在所做的访谈中,婚姻继续存续的家庭暴力案例较少,原因有二:第一,如果妇女没有打算离婚,她对自己受暴的事实更加避讳,或是怕丈夫报复,或是顾及面子,她们接受访谈的可能性很小;第二,在访谈中逐步了解到,妇女在脱离暴力的控制之后,会对家庭暴力有新的觉悟,她们更有勇气控诉暴力。所有爆发案中的受暴妇女绝大部分已经脱离了暴力,可是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家庭暴力还在继续。在这类家庭暴力中,男女权力关系暂时达到了某种平衡,暴力还没有激发出尖锐的冲突,但暴力并没有消失或结束,它只是被掩盖着。从所有的案例中可以提供这样的认识:家庭暴力必须干预,妇女一味地忍耐,不可能制止家庭暴力,只会纵容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所以希望所有的受暴力的妇女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发生家庭暴力的一个很常见的原因是女方纵容了丈夫的嚣张气焰,导致丈夫错误地认为,老婆就应该是挨揍不还手的。要改变家庭中丈夫的这种错误思想,作为妻子,对家庭暴力就要有充分认识,要学会自我保护,必要时进行正当防卫。同时,要在平时夫妻和好时,下意识培养自我调剂家庭和睦的意识。
究其原因,主要是男尊女卑的封建夫权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残存,认为打老婆就是天经地义;女性的经济地位不独立;传统的婚恋观、道德观受到冲击,婚外恋、婚外性行为成为家庭暴力的新诱因。
对于家庭暴力的防治,首先是全社会要共同关注,各有关部门一起出力。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应当承担好“治”的工作,居委会、妇联、有关社团要做好“防”的工作,尤其当家庭暴力发生时,不要视而不见、认为是别人的“家务事”、不用管,结果往往小事积累成大案。其次,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提高,千万不要有“打了就算了、忍一忍就过去”的思想,要学会“零容忍”,即遇到家庭暴力不要容忍,要勇敢地起来反抗,积极想办法解决。第三,面对暴力,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防止以暴制暴的更大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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