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朋友们群聊,淡雅姐姐问我喜欢不喜欢跳舞,我说喜欢啊。这让有点昏昏欲睡的我精神大振。她问我喜欢跳什么舞,是交谊舞还是拉丁舞,我想也没有想就说喜欢跳交谊舞的快三舞步。说到跳舞,我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聊起来了。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的那段快乐的时光。
那时我才十八岁,和很多的同学在南昌实习。当年非常的流行跳交谊舞,而且上一次舞厅才一元钱,这对我们学生来说是能承受得起的消费。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去疯狂地玩。可是我每次都不能尽兴,因为我最爱跳快三,而且要很会带的舞伴才能带着我在舞厅自由旋转、飞舞。有时候跳一晚上也不能遇上称心的舞伴,即使能遇上称心的舞伴,每一场舞会也只有一、两曲快三。
毕业后也曾去过舞厅寻找当年的感觉,可是在我们小城会跳舞的很少,喜欢跳快三的更是少得可怜,去过几次后觉得不好玩,就再也没有去了。有时也会想起挚爱的快三舞步,可终究是如镜中花,水中月一样,可望而不可及。
在群里聊着这个话题,还有喜欢跳舞的朋友感兴趣,一网友说,前辈你多少斤啊?敢喜欢快三?我毫不含糊地说,我110斤,不过跳快三最为疯狂时是100斤。我幽幽地叹息说,可是我跳舞从来没有尽兴过,因为每一场舞会的快三都只有一、两曲。她说,哈哈,我服气。我们就开始向梦想的天堂飞去了。
我说,假如有一个大型的舞会,我就是被邀请的嘉宾,这一个舞会的舞曲全是快三。然后,有一个很欣赏我、很会跳快三的白马王子邀请我跳舞。我们配合得非常的默契,他带着我在舞池里旋转,翩翩的舞姿迷倒了所有的来宾。最好啊,所有的人都不跳,只在一旁欣赏我们的优美舞姿(因为我怕踩到别人的脚)。网友说, 哈哈哈哈哈,会有红帆来接你的,前辈!船上有快三专场。我在旁边看你、为你们鼓掌。
其实,有时候痴人说梦的感觉也是很好的。网友继续说,中间休息的时候,放慢四的舞曲,我跳。我也找个王子,不管你姐夫喜欢不喜欢。我说,好啊,中间休息就让你跳了。最好我们自己去,不带老公她举双手赞同 。我说,带老公去他们会吃醋,不过王子也会羡慕我们的老公,弄不好要打起来了。
午夜12点的钟声敲过,舞会结束,我们就消失了。我说,我会把我的水晶鞋带走,王子就找不到我了。网友笑着说,跑的时候,脱下来,抱在胸口上,就成!呵呵,那我不是成了灰姑娘,一个现代版的灰姑娘,好玩。
有人说,爱做梦是女人的天性,我不反对这句话。做为一个女人,有很多的爱好是没有办法实现的。那么做做白日梦体验一下也是件开心的事。
本文已被编辑[薄云残雪]于2006-5-28 16:25:1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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