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不是货真价实的秀水人,甚至连个外来户也算不上。那年月,时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响应领袖的号召,毓秀从大上海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小村庄。跟她同来的三个男知青被安置在一间闲置已久的破败房子里。
初到房间,把那三个大城市来的小伙子吓得直打激灵:第一位知青刚迈进门,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屋梁上跳下来,翻了个跟头,稍一停顿,“嗖”一下子从他的腿间穿过,冲向房屋一角,立时不见了踪影。惊魂甫定再来看看新家,简直惨不忍睹:墙壁暗淡无光,蛛网密布,一角堆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什物,几块木板拼凑起来的大床暗示着这里曾住过人,一张斑驳的四方桌上摆着一把带着花生镂空图案的铁皮暖水瓶,桌旁架着用油漆桶制作的炉子和一些零星的饮具,表示可以开火做饭了。
一股腐败的气息直冲鼻孔,跟在后面的毓秀禁不住捂了一下鼻子,连咳了几声。站在一旁的生产队长“嘿嘿”地笑了笑,神态颇不自然。“你们都是大城市来的,到我们这小村庄来,会有些不习惯。这里也没有更好的条件,也只能这样将就着啦。如果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会尽力给你们解决。”说完这句客套话,又对跟在后面的几个社员说:“这些城里来的娃儿,干净的狠呢,先给他们打扫打扫,让他们安顿下来。”说完,又朝几个知青干笑着点了点头,侧身出去了。
好在,毓秀只有一个人,被安置在李二姐家一间不足八平米的小套房里。尽管地方狭窄,而且,二姐家的杂物大多堆积在这个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可以容身,但毓秀还是很满意,至少比那三个同命鸟幸运一些。再加上李二姐的热情,毓秀的生疏感很快消除了,偶尔,她也到男知青那里搭个伙,更多时候,就跟二姐同桌吃饭。再加上被称作“狗子”的女娃儿已是十三四岁的大姑娘了,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春妮。这么大的女孩子,正好跟自己是个伴儿。于是,在毓秀的一再要求下,春妮便把铺盖卷也搬到小套间。每到夜晚,煤油灯下,两个女孩子就嘀咕到半夜。
其实,毓秀也只不过比春妮大两三岁,但城里人生活好,养得也便白白嫩嫩,让春妮好生羡慕。毓秀说的哪怕一句非常简单的话,春妮也会用心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特别到了晚上,毓秀的新鲜感一过,也不爱跟自己絮叨,而是喜欢一个人靠在油灯前看闲书,也就知趣地躺在靠墙的位置,脸朝里一个人想心事。慢慢地,这成了习惯。春妮想,毓秀姐知道的这么多,一定是从书上看来的。
二姐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回到秀水村也十多年没再外出过,但那段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她长了不少见识。昆明、成都那些大城市的名字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现在年月不同了,她明白,城里人跟农村人的活法就不一样。村里人喜欢直来直去,城里人往往拐弯抹角。于是,毓秀的事只要不是她说出来,自己是绝不会问的。
不过,时间久了,毓秀见二姐不把自己当外人,也就一点一滴将自己的家世吐露出来。二姐归纳了一下:这个毓秀祖上是大户人家,祖父去了台湾,父亲也犯了什么错误,自己不能在城里呆下去了,只得随知青大军告别父母,来到这名字听上去还不错的秀水村。至于有无兄弟姐妹,毓秀不提,二姐也不便打听。
除了随二姐上坡干活,闲下来,毓秀也会到知青点去。在那里,她才可以找到更多的共同语言。人说来也是奇怪的动物,长期生活在城里,能谈得来的人其实并不多。可一到这穷乡僻壤,每一个城里来的人都会成为知音。毓秀几次想问几个为什么,都找不到满意的答案。这几个人,原本一个都不认识,可当相同的命运把这几个圈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看出毓秀露出的笑脸。拿村里一个刚嫁到这里不久的小媳妇的话来说,就是:“城里人就是漂亮。你看,平时少言寡语的毓秀,笑起来那个美。”
自从村里来了几位知青,村里也并没有什么大异样。但也还是有一些区别,就是知青点那边每到傍晚便传出悠扬的笛声。后来村人得知,是那个被人看作英俊小生的林瑶吹出来的。村里人不敢相信,就一支只有几个小孔的竹管,居然冒出这么奇妙的声音来?不久,村里的姑娘、小伙也喜欢围在知青点听林瑶吹奏。
这事惊动了楚爷。楚父其实不姓楚,只是不知从哪年起,人们就这么叫着,也便流传下来了。先年干过村里的主任,如今年龄大了,也就跟无事人一样,这地走走,那家串串,颇有些威望。村里有什么大事小事,不找村主任,也来找楚爷断个公道。自从村里来了一帮被称作知青的人,楚爷心里便打鼓:这世道要变。而这笛声,也勾起了楚爷心里的陈年旧事。
楚爷倒背着手,旱烟管紧紧攥在手里,盛烟的皮布袋在屁股后面悠来荡去。眼前一块碎砖头,在农村本是极平常的,楚爷也从不拿这当回事。而这次,也不知有意还是无心,楚爷走过,那块断砖却一个跟头接一个跟头地在他前面老远才停下。
“这个林瑶,有一些当年自己的影子呢。”身边明明没有人,楚爷还是把声音放的很高,仿佛是跟谁说话,又更像是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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