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
我喜欢柔柔的风轻抚我的发丝再轻吻我的脸颊。在这恬静的五月里,晨与暮的风都有些凉,平静沉淀了我对酷夏恐惧的情绪。
我喜欢穿浅蓝蓝的衣服,穿梭在人群中,我不是惊艳的花朵,却无意给自己营造了清凉的心境。
我喜欢岁月漂洗后的颜色,带点沧桑,带点自恋与自怜。
我喜欢在这望不尽象牙塔的顶端,做我的梦。宁愿破碎,不愿醒来。就像现实中,情愿溺水,不肯求生。可我不是猫,没有九条命,在一次次摔与起的过程中,我不知道自己的坚持还能挺多久,自己的梦会不会背叛的砸自己的脚?
我喜欢走在雨后的世界里,被洗涤后的万物被赋予了另一层含义。我固执的站在某个离天很近的地方,期待七彩的斑斓的虹来袭击我的瞳孔。幂幂中,我没有等来我想要的,却错过了我需要的。
我喜欢戴着墨镜,逼视刺眼的阳光,我骄傲我的仰视。虽然我借助的是媒介物,可我还是勇敢的,生活的残忍弄不倒我,它狠我更狠。
我喜欢听支离破碎的音乐,让我一个人死在这低沉的鬼魅的声音里都行。我相信他们在吟唱的是情感。一个个音符在喉咙里跳跃,以空气流动的形式传播与我的润湿的被撩拨的情感达成共鸣。一首歌,一个人,一辈子。
我喜欢把身上挂很多的饰品陪我,一个人走路也热热闹闹的,步划符合着金属物品相互撞击,这是否是孤独的声音?
我喜欢离开有归回某个地方,熟悉,陌生,再到熟悉。在雾散尽后,我将继续启程。前面,没有什么好担心,只是我还会回来,只是我在等这雾散尽。
我喜欢把灵魂一层又一层的包装起来,像隐匿我的情感。我会一步步牵引着它走,毕竟生活不像梦允诺给我的蓝图那般美。如果这是个荒唐的借口,我也打算继续骗自己。
我喜欢绝望的文字,我在愈演愈烈的故事情节中,悲伤一点点浸染开来。一笔一画拼凑了华丽而充实的世界。从上帝创造了人类,人类再将思想付诸于文字。这本身就是生命轮回里一个精致的补白,让红尘中的人更有了血与肉。
我喜欢中国画,而且曾经那么热爱。诗、书、画合一是中国画所具有的独特美。“咫尺之图,写千里之景”我被水墨相融的意境所俘获的同时,却更被现实所击败。我最终还是选学的设计,一个更适合现代社会需要的专业。那些国画书很委屈的躺在我的书架上,我突然没了语言。人为什么要做选择?在出世与入世中,在梦想与现实中,我的选择就这样轻易的暴露了人性的懦弱。
我喜欢朦胧、虚幻的摄影。一个镜头便把瞬间性变为永固性。镜中影,水中月,其幻愈真,则其真愈幻。我只是喜欢看,却不曾动手拍。喜欢猜测摄影者的情感被支配的源点,寻求照片语言本身独立的方式。
我喜欢细细丈量记忆,反复排列,成行。它们离我一直都不远,存在与我同行的路途中,可心里最舍不得的那页,总是藏的掖的最深。我拗不过它,就随它躲在某个角落里。
我喜欢看震撼我心灵的电影。我的眼睛很挑剔,屏幕上的色彩是假的,故事是假的,但我就在这亦真亦假的安排里,寻找出路,寻找属于自己的落脚点。其实我们一生都在演绎一个故事,看的人或哭或笑。只是自己不知道,在别人的眼里有时就是畸形的。
我喜欢极端的爱,极端的新生,极端的毁灭,极端的坚持在暗影里变幻着色彩与肌理。我有我的美丽,我在生活里埋下了线索,可无心的人总会遗漏,所以才会使我那些自逃亡的意念没有了回家的路。
我喜欢挥霍自己的青春,但不堕落。毕竟人一生有多少物换星移的韶华?当忧伤与岁月的痕迹爬上眼角,我们谁也做不到视而不见。
我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写文字,即使虚伪,我也认为它有独特美,至少我在沉静的时候,以另一种的思维来看人生。我努力找我喜欢的,多多的,满满的,藏在我小小的幸福里。
本文已被编辑[薄云残雪]于2006-5-27 12:42:1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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