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违法开采造成的特大事故!
2006年5月18日晚8时30分,山西左云县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后,矿方有意瞒报事故真相,仅上报被困矿工有5人,截至5月21日下午,,经多方排查,初步确定井下被困矿工为57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又是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在获悉矿主为了突击生产组织近200矿工下井时,怒斥矿主“草菅人命”!李毅中指出,该矿存在四个问题:非法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人员,超强度开采;安全管理混乱;明显瞒报。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但该矿却在两个月内连续生产煤炭5万吨。为了突击生产,该矿竟在三个工作面上安排了近200名工人同时下井。李毅中还指出,像这样“矿主发财,矿工遭殃,政府买单”的事故,一定要从重从严处理,“决不能怀仁慈之心”。
2005年上半年,国家安监局升格为安监总局,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同志从上任那天起就没有消停过,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祖国的大地。凡是他出现的地方,天空总是布满愁云惨雾,总有泣血的哭声在回荡。李毅中每次在事故现场,都是那么痛心疾首,那么怒不可遏,事故依然层出不穷!
不死的冤魂在我们的头顶盘旋。
如果你在网上搜索“矿难”这个词语,“哗”地一下,几百条相关信息奔来眼底。广东矿难、兴宁矿难、梅州矿难、山西矿难、南丹矿难、广西矿难、黄槐矿难、孙家湾矿难、阜新矿难、宁武矿难、禹州矿难、陈家山矿难、辽宁矿难、黑龙江新富矿难、铜川矿难、新疆阜康矿难……
每一条词语下边,都埋葬着几十条上百条活生生的生命。而每一条生命背后,都是锥心刺骨的痛苦,都是一个个面临灭顶之灾的家庭……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乎有“矿”的地方就有“难”,几乎所有矿难都与违法开采、官煤勾结、草菅人命等等联系在一起。
《三国演义》有一段故事,关云长死后,一缕阴魂不散,荡荡悠悠,来到荆门州当阳县玉泉山,大呼“还我头来!”关云长生前仗恃一身武艺,杀人无数,多人无辜的人成了他青龙堰月刀下的亡魂,被他砍掉的头又该找谁索要?他的死也算得上因果报应。
可是,我们那些冤死的矿工们,他们善良、本分,不招谁,不惹谁,凭着一身苦力,挣两个散碎银两(据说,冒着生命危险辛劳一天收入只有区区五六十元)。他们位卑言轻,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死后还被焚尸灭迹,还要在污浊的水中浸泡,还在继续饱受毒瓦斯的侵害。他们该向谁呐喊:“还我命来!”
兴宁矿难,数百名矿工们每天头顶充满了1000多万立方米积水的“中型水库”,用自己的生命作代价,为矿主们打洞挖煤,矿难发生后,矿主们竟突然从人间“蒸发”!
广西南宁矿难,矿主与黑社会沆瀣一气,勾结政府中的腐败分子,瞒上欺下,瞒天过海,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把自己打扮成了正义的化身!
山西宁武那位顶着保护伞的矿主,有恃无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矿难后竟然焚尸抛灰。春秋时代怀着刻骨铭心仇恨的伍子胥掘坟鞭尸也没这个黑心矿主如此歹毒的行为令人发指!
新疆神龙矿难中,矿主仗势与副市长的“特殊关系”,置安全生产于不顾、在明知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然以广大矿工的生命为赌注,赚取每一块煤炭里都浸透矿工鲜血的黑心钱。
就是这些黑心矿主们,哪一个不是被层层光环笼罩着?
兴宁大兴煤矿所属的大金岭公司的董事长曾云高,此人是梅州市和兴宁市的两级人大代表。被授予“发展兴宁经济突出贡献者”和“兴宁市十大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十大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等桂冠。哦,多么炫目的光环,难怪他能呼风唤雨,称霸一方!
黑龙江省新富煤矿发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矿井的主人竟然是煤矿所在地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矿难之前,这位矿主还悠然自得地坐在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的宝座上,算计着矿工们用血汗换来的“乌金”能赚回多少银子!
正是因为顶着这些“红顶子”,黑心矿主们才有恃无恐,丧心病狂地掠夺国家的有限资源,视广大矿工的生命如草芥,中国的矿难才如此频仍。2005年,国家拿出了30亿进行煤矿的技术改造,但是矿难依然有增无减,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3·3%,达到2,672人。
……
真令人不寒而栗,真令人毛骨悚然!写到这里,我实在写下去了!心口被痛恨涨满,透不过气来!
面对血淋淋事实,就算对那些黑心矿主们抽筋剥皮,啖肉饮血,也难解心头之恨。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是揪住“黑心矿主”不放,我敢断言,矿难还会继续下去,还会有许多的矿工在为矿主赚取黑心钱而“前仆后继”!我们更应该正视产生这些黑心矿主的社会环境,更应该看到造成不死冤魂下的真正元凶!
黑心矿主们照证不全、违法开采、越境开采、安全隐患早已暴露无遗,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据媒体称,政府曾多次责令某某矿停产整顿……说得多么轻松。既然多次,为什么还能在监管者的眼皮子底下开足马力生产,这和不监管有什么区别?国家执法机关的威慑力跑到哪儿去了?这不是对犯罪的纵容又是什么?
谁给这些黑心矿主戴上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红顶子?难道我们老百姓会天真到相信是通过人民的手选举上来的吗?又是谁在为他们“保驾护航”,矿难后,这些人为什么还能心安理得地高高在上,继续挥霍着纳税人的血汗?
恶鼠横行、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我们的猫们跑到哪里去了?一名每月只有数千元工资的警务人员,居然拥有2900万元的“资金”,曾云高在矿山改制前就是警察,如今成了矿主,但其行政关系仍在人民警察队伍,叫什么“挂职”警察。而新富煤矿的矿主更直接,本身就是主管矿山安全的安监局的副局长!噢,奥妙原来在这里!猫鼠职能竟然集为一身,我辈孤陋寡闻,不知道还有没有比这更骇人听闻的事情!在这种局面下,如果没有矿难发生,那倒真成了奇迹了!
是谁给了曾云高们如此壮的胆气?面对123条亡灵,居然还能叫喊出拿3亿元“摆平”事故。他过去曾经用“银子”买通了多少官吏,摆平了多少关卡,踏平了多少“坎坷”,才成就了今天的“大道”?我们的政府官员成了股东,有权力作后盾,谁能把我怎么样?天下英雄舍我其谁?谁今天敢查我,明天就让他丢了饭碗,这还是轻的,弄不好,性命攸关。
是什么人在纵容这些有两个臭钱就横行天下的无赖?我们的责任追究制在这些无赖面前为什么显得如此的苍白无力?
中央也的确下决心整顿“官煤勾结”,清理领导干部入股煤矿现象。结果怎么样呢?“光明正大”一些的,干脆辞去职务,当起了“老板”,更多的是利用手中的特权,欺下瞒上,弄虚作假,继续做“股东”,继续大发沾满矿工献血的不义之财!
我们听到太多疾言厉色的“严肃处理”,看到太多色厉内荏的“杀无赦”!辽宁的孙家湾矿难后,主管矿业安全的副省长被“停职检查”,俺们曾天真地认为,终于要“杀猴儆鸡”了,政府终于要动真格的了!事情过后,那位副省长得到的“严肃处理”,竟然是“行政记过”!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经济犯罪领域中屡见不鲜“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案例,挥霍了几千万上亿元,最终还是会“刀下留人,”但终究还是受到了惩处,甚至还判了“死缓”。几千名矿工的冤魂在共和国的上空飘荡,为什么连个“引咎辞职”都没曾看到?难道一个官位,比几千条生命还要贵重!
我们不乏看到、听到省委书记、省长们对发生矿难后的严厉的批示,可是直到今天,我还没有听到、看到一个省委书记、省长站出来为矿工们的死承担责任,为他们治下酿成的惨剧向所有罹难的矿工谢罪!向公众谢罪!
你能够说,这不是犯罪吗?你能够说,这些封疆大吏们没有过失吗?
监管部门、基层官员的麻木,“猫鼠一窝”的勾结,黑心矿主的毫无人性,造成了地下冤魂在天上飘荡不散,使得天空布满阴霾。在阴霾下生活的老百姓,都沉浸在悲痛之中。负有监管职责各级官员们,无论是在职务上还是良心上都难辞其咎,更应该自责、百死难赎其罪!实际上,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官员们,不是推三阻四、一推六二五,就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自说自话。我真不知道他们的心都是什么做的!
死于矿难中的矿工们,他们生得窝囊,死得冤枉。除了他们的亲人们,生前有谁真心地关心过他们?我们共和国的总理为矿难泪流满面为什么会举国震惊?因为真诚地为罹难矿工落泪的人太少太少了!
一个高官逝世了,我们的媒体可以说是我国的一个损失、重大损失、巨大损失乃至不可估量的损失,整个共和国为之下半旗国旗志哀;一个矿难,动辄死亡几百人,我们还没有看到有哪一个城市为这些死难者下半旗志哀。怎么体现对公民生命的尊重?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走出矿主作孽、矿工遭殃、政府埋单的怪圈,什么时候,我们的政府不再为黑心矿主承担罪恶和耻辱。
矿难!矿难!矿难!
所有的矿难,都在为我们的矿工敲响丧钟。如果有那么一天,丧钟为矿工而鸣的同时,也为那些监管者们、官吏们乃至一方诸侯而鸣,我们的矿难才会真正减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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