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莫大于谎(63)
目前,“假外资”进入中国境内主要有几种方式:
1·通过价格转移等方式从进出口渠道实现资本流出,然后再汇入境内作为资本金;
2·以境内资产在境外设立壳公司转换身份,再以壳公司名义转回境内投资,目前这种返程投资模式最为流行;
3·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关联企业之间调整收入支出虚增利润,以达到增资或再投资的目的;
4·境内企业通过境外融资获取外汇转而投资境内。
如此多样化的“投资”方式,使实质上的境内资产转化为境外资产,使境内企业摇身一变成为外商投资企业,这些“假”外资或假外商不仅充分享受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的照顾,而且还千方百计地大量逃避税收,造成大量财政收入流失。
2005年9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2004年私营企业纳税百强合计纳税51·2亿元,比2003年增长35%。而2004年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合计纳税627·77亿元,仅与2003年的627·65亿元基本持平,且纳税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也从2003年的14家下降到10家。
而2004年当年,我国引进外资已列全球引资第一,学术界估计,按照2004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606·30亿美元计算,其中流入中国的“假外资”金额高达200亿美元。在潮水般涌进来的外企或假外资大多都赚了个盆溢钵满的时候,为什么百强外企纳税额却是零增长?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处处长苏晓鲁表示:目前全国48万家外企过半亏损,三分之二是意在避税的“假亏损”,由此造成的年税收流失额保守估计达300亿元,接近2004年外企纳税总额一半。
虚假外资危害甚大,税负的减少仅仅是可预见的利益之一,因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由国家制定,相对透明化和规范化,更多的优惠和鼓励来自于地方各级政府。而有些虚增资本的假外资却为自己今后大规模资金抽逃提供了路径,且造成与内资不公平竞争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等后果更是无法用数字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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