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爱不爱我,爱不爱…..”耳边传来熟悉而又伤情的歌声那是勇喜欢唱的那首歌,我唯一听他唱的那首歌.
勇离开我们两年了,去了南方闯天下,为了不让自己未来的老婆吃苦,毅然辞去了单位的工作.勇工作的时候是我的同事,也是我小小的部下,一个长得很帅气的大男孩.他有着一般男孩没有的水汪汪的大眼睛,浓密的眉毛,白晰的皮肤,高高的个,整个一副年轻气盛的美少年.年轻里透着英气,加上有一副不坏的嗓子.那年他24岁,在一般人眼里从来没有过女朋友.
但每次唱歌,就只有那首.我们科室就只有连他两个男同事.另一个上了年纪,自然和我们这群还不算老的少妇走不到一块.每当勇唱那首歌的时候,同事辉老是坏坏的笑着问他:“勇,你有了爱人怎么也不对姐姐说啊,什么时候也带来看看?”勇成了我们一群无虑的女同事的开心果,也有点象红楼梦里的宝玉。
他也乐得我们宠他,和他说着放肆的话,开无边际的玩笑。只有我不和他放肆的说话。我是细致敏感的人。因为有好几次,他唱那首歌的时候眼睛飘来淡淡的哀怨和无奈,那种被掩藏的心情无意被我捕捉到了。他是有心感应的吧,很感激我不道破天机。所以每次叫“姐姐,姐姐!“的时候没了我的姓。他在叫其他同事的时候前面都加各自的姓,唯独我,叫得勤,叫得亲热。所以招来同事好意歹意的笑。我们都不做解释,有些心与心的相通和爱情无关。
我想我们算不上是红颜知己,但是是彼此比较值得信赖的朋友。每当他出车回来,还没进办公室,远远的就听他唱着那首歌蹬蹬的上了楼梯,很轻快的一瞬间就能见到他的人在你面前。一声甜甜的“姐姐,我回来了,有没有给我准备午饭呢?”因为勇的工作性质,常常是1点左右才从外面出车送款回来,而那时早已经过了午饭的时候。
但我有很多的时候,都给他准备午饭。只要我有饭局,都忘不了给他带回精化的便当。所谓精化,就是餐桌上好吃的大都留下带回去给他。久而久之,我成了他名副其实的姐姐了。同事也不笑了,习惯了。我也乐得如此。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的心会很疼。很多的时候,我都问他“你走吧,还要在这个单位做什么,去外面寻找自己的天空,你那么帅,还有点才气,外面会没有你发展的地方?”
很多是时候我都和他讨论这个话题。勇都来我们单位5年了,进来的那年,是因为他会打篮球被特招了进来,但始终是零时合同工,与他的能力和人缘极不协调。每月拿着少我们两倍的工资,很是伤感,所以连正式的女朋友都不曾有。但又是那么的不甘心和无奈。不甘心自己就拿那么点的薪水,不甘心自己就只有那么点点的运气,总在奢望着上面来的转正的机会会轮到他。这年头哪还有什么转正不转正的呢。但真正要走,又很是舍不得这里,毕竟有他相处5年的姐姐门,还有他的父母。所以,叹息里时常透着无奈。
还是纵恿勇早点离开的好,这里没有他施展才华的地方。
终于有一天下了决心,要走了。对我说“姐姐,我决定了,去南方!”我知道他为什么要选择去南方。那里有他放心不下的爱着的爱人,但已是他人妇了。我明白他为什么喜欢唱那首歌,为什么只唱那首歌。在灿烂笑容的后面,他还隐藏着没多少人知道的初恋。但他不说,更不张扬着去寻找另一段感情。
走的时候,我们给他开了欢送会,喝了酒的勇依然唱着“你到底爱不爱我……”我预感勇的离开后的前景不是那么的顺利.因为他去的方向不对,是带着哀怨和不死心的情感去打拼天下的.而女人,就常常应了红颜祸水那句话,有意无意的在伤害着爱着他的人.
勇走了,没有和我联系过,我想他不会忘了我,而是在外面做的不怎么好.我是最给他最真诚祝福和希望的姐姐.
只有梦里我会偶尔想起他.时光不再,也只有那首歌的旋律响起的时候,我会想到他.
“会唱歌的大男孩,你在异乡还好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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