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未眠,整夜翻书至凌晨三点。先翻《散文月刊》,后又胡乱地翻了几本命学书籍和《奇门遁甲》,睡意才姗姗而来,本欲关灯而眠,糟糕的尿意却又尾随而至。只好起身,下床,去卫生间,复又狗样圈腿钻进被窝,却再也睡不着了。旁边的妻子如死猪,呼呼而眠,嘴角带着朦朦胧胧的微笑。真想吻她一下,又怕惊心梦中人。真是“瞌睡不知何处去,老婆依旧笑梦中”。
只好看李敖的《中国性研究》。李敖乃文坛一狂,他拿捏古来圣贤,如捏软柿,更象孩童捏橡皮泥,看似随心所欲,实则直指疼处。对于他看不上眼的,倒胃口的,不论你是老蒋,还是什么人等,更如打蛇,专打七寸。他笑孔子给“乐歌”美了容,穿了皇帝的新衣。从而使《诗经》变成了育人的教条,失去了原有的韵味。他说《诗经·硕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明明是写漂亮女孩的,孔子却确生拉硬扯到了画画,并延伸到了修养上面去。他说古人给今人的解读,套上了一层厚厚的枷,使好多人一生穿不透,一生难开巧。他的《中国性研究》,说的是惹人眼球的性文字,论的是中国的文化,中国的人。食色性也,人之大欲。李敖抓住了大欲之大欲,抓着了人的疼处不放,就那么信马由缰,喜笑怒骂,纵横驰骋,斩一路圣贤于马下。没办法,李敖就是李敖。不管别人怎么看待李敖,我是从骨子里佩服李敖这老斯的。只要有个性的人,有棱角的人,我都佩服。
别人论孔子,引经据典,李敖涮孔子,如涮羊肉,就拿一个 “且”字。李敖说,“且”字是男性生殖器的古字。这样一说,再不用看那“且”字的老模样,我就觉得像,而且像极了。它硬硬地挺举着,不为富婆低头,不为五斗米折腰,周身涌动着男人的正气与阳刚,青春与活力。我也为自己的想象而自豪。我等凡人毕竟太庸俗,比不得圣贤的。圣贤们见了“且”字,不这么想的。圣贤们想的是,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思无邪的一面。就把他们的思想强加给了《诗经》,说《诗经》是思无邪的,不能胡解,更不能想入非非。后来人便不敢居上,尽管心里心里压抑得不行,对孔圣人有些不满。但还是不敢突破。《褰裳》那首情诗,最后有一句是“狂童之狂也且!”裴普贤、糜文开解释的是“糊涂虫”;兴顺隆解释的是“狂妄的小儿”。对“且”,裴普贤、糜文开说:“且,语助词。” 兴顺隆说:“也且,句末助词。”一个个文绉绉的,把无知的后人支开了,支得那个“且”字,什么意思也没有了。想起了孩童时,我问老子, 我的球球是做啥用的,老子说尿尿的。我又问,除了尿尿,还能干啥?老子说,啥用都没有。大了我才知道,小时的我,还真是一个“狂童之狂也且!”把老子难住了。想想,那些圣贤,还有我的老子,说这话的时候可能都是口是心非的。还是李敖干脆,说“其实这话的标点应该是‘狂童之狂也,且!’它根本是女孩子小太妹打情骂俏的粗话,意思是你神气什么,你这小子,算个鸡巴!”
李敖断句让我想起一个朋友来。1989年“六四”学潮时,朋友性情大发,给北京发了一份电报:“西安事变好老蒋举大旗六四学潮坏小平搞改革!”电文没标点,让公安抓了把柄,把他抓了起来,说他支持学潮。公安的断句是“西安事变,好老蒋举大旗;六四学潮,坏小平搞改革!”朋友竟然说老蒋好,小平坏,否定改革,支持学潮。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扣屎尿盆子,自己给自己糊丧棒是什么·朋友即使满身长满嘴,也说不清了,白纸黑字,现行是当定了。朋友万念俱焚,在局子里蹲了月余。这时朋友大学时的中文系老师得知消息,出马了。老师看了电文说,学生的电文没错啊,学生是反对学潮的,支持改革的,态度是旗帜鲜明的啊。这电文的正确断法应该是:“西安事变好,老蒋举大旗;六四学潮坏,小平搞改革!”一个标点的位置不同,意思全反了,公安看中文系教授这样一解,证据充分,也难推倒,就把朋友放了。真可谓,一个标点符号救了一个人。书到用时方恨少,一个标点要人命·朋友出来后,对老师千恩万谢。说,我算真正知道了清朝时的文字狱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了。也真正知道自己肚子里那点儿墨水能值几钱几两了·从此以后,朋友头悬梁,锥刺骨,从标点学起,未懂标点之前,再不写半个文字了。
这算枕边夜话。还说《褰裳》末句“狂童之狂也,且!”。
自古以来,学者们对《诗经》的译著,多如牛毛,但解释确实越来越离谱了。李家秀编著的《诗经鉴赏辞典》,仍沿用了裴普贤、糜文开、兴顺隆们的观点,只不过对“狂童之狂也且!”解释为“傻小子”,“且”解释为:“犹也哉,语气词”罢了。对那个“且”字,你语助词,他句末助词,我犹也哉,又语气词,莫衷一是,谁也不予正解。我道是佩服了李敖,鸡巴就鸡巴,有什么羞羞答答,遮遮掩掩的呢!难道解释成鸡巴就糟蹋了国学,污染了精神文明不成。只于惟李敖博学,历代道学家们寡闻,不懂“且”本意。我看,非也。连宋朝的朱熹,也知那“且”乃“谑之之辞”,那诗乃情诗的。只是朱熹也讲精神文明,不敢随口说出那个脏字罢了。朱熹文雅,后来者更文雅。《诗经》就这样被道学之士一步步“文雅”曲解了,由最初能唱的“歌谣”,变成“乐歌”,变成无谱无音的“诗三百”,变成了《诗经》。“狂童之狂也且”就变成现在的“傻小子了”。谱没了,音没了,那份由乡村野夫唱出的纯之又纯的味儿没了。
读《诗经》还是要读原文的。起一杯清茶,一个人,埋在沙发里,静静地,咀嚼着句子,品尝着清茶,任思绪跟着《诗经》的女子转悠,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美妙感觉。但今天的圣贤喜欢翻译它,动辄把那些精美的句子翻译得句不成句,词不成词,不忍淬读。那些已经约定俗成的,不识字的乡里野夫都懂其味的经典句子,你就手下留情吧,别画蛇添足了。好好一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硬要翻译成“优雅贤慧的女子,真是君子的好配偶”(《诗经鉴赏辞典》),这样倒胃口的句子,不是翻译,而是对《诗经》的糟蹋。酸里叭叽的,一读就想吐。我读“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如同品茶,初觉味淡,愈品愈浓,语韵悠长,意象极美。但一看旁边翻译出的的句子却是:“颜色青青人的衣襟,常常萦绕在我心。”悠然的心境,顿化一股青烟飘失。我恨不得烧了这本鉴赏辞典,买一本没有被文人画蛇添足的、没有污染的原著回来。我若是一个热恋中的女孩,萦绕我心的绝对是男孩的心灵,男孩的眼神,男孩的才情,而非男孩的青衣。一身青衣就让女孩着了魔了似地相思,“一日不见,如三月兮”。那这个女孩的爱也太轻浮、太草率、太以貌取人了。
李敖的鸡巴解“且”,俗到了极致,却成了大雅。李家秀之类(看后记,撰写辞典是的“全国知名大学的古典文学专家、学者和专业工作者”),是够雅的了,够尊重《诗经》原意的了,却译得俗不可耐。从一个极端趟向了另一个极端。在文学的土壤里,有生命力的东西,注定是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比如信天游、花儿、民歌,它就顽强地保持着《诗经》的原韵。我想,除了把《诗经》译成花儿、民歌,唱来有韵,读来有味,还算凑合。其它的译法,都是扯淡。因为,最初的歌谣,就是远古百姓的信天游和花儿啊。
今夜,咱也狂一回,俗一回,老婆,要吗?且!且!
本文已被编辑[漠孤寒]于2006-5-14 12:46:1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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