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鞋下的故乡】
喜欢极了祝勇的《草鞋下的故乡》,他的文字,写的是边城沈从文草鞋下的故乡。而我固执地认为,那个边城应该是我的故乡。
我是女儿家,如今我已嫁作他人妇,我不在我的故乡。当我回到故乡,我应该穿的曾经的草鞋穿行在我故乡的青石路上。
阳光那样娟娟静美地洒在石街上,旅游黄金周的人流并没有覆盖阳光的清香,相反散发着淡淡草香的味道。
边城的小巷那么多,神秘而悠远。即使在白天,在拥挤的人群里,依然没有都市喧闹的繁华,那是一种淙淙浅释的情怀。
我的高跟鞋踏响青石板路的声音干净而清脆,我想我不应该惊扰古城幽静的梦,至少,不能把滚滚的尘嚣带进古城。
但我的脚步已经踏在边城的路上。
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巷口却挂着超大的一双草鞋。我想若是进吉尼斯记录应该没有问题。那不是草鞋,而是一只月牙形状的草船。草编织的鞋身一米多长,红红的绳子绑在草鞋的前后,若是没有见过草鞋的人,是想象不出那红色的绳子究竟是绑在什么地方,又是起什么作用的。在边城人的心里,红色代表喜庆和吉祥。我欢喜那样的吉祥。
正是因为那双诺大的草鞋,引起了游人的围观。
对于草鞋,我并不陌生。在我年少的记忆里,我与奶奶是打过草鞋的。小的时候,我是搓草绳的能手。别看我手小,那些剔尽苞叶的稻草,偶数放在我的手心,四根稻草搓成绳用来编织鞋底。鞋底的草绳需要搓得细紧均匀,那样编织的鞋底会牢固而美观。六根稻草挫成的绳子用来编织鞋帮。条件好的农家,偶尔也在鞋帮上上了红,说是穿着草鞋走四方会一路平安。
在儿时的老家故乡,草鞋是多么的平淡无奇。像绵延而来的每个寻常的日子。而都市的人仅仅因为皮鞋的款式过时就将鞋子扔掉,但草鞋的款式却千百年不曾变过。
然,我却没有穿过草鞋走四方。因为当时年纪小,家虽然在农村却并不下田种地。
当我在边城的街道见到穿着草鞋行走的妇人,我感到了格外的亲切。但,她们穿着草鞋并不是因为缺少精致的鞋子,而是因为,边城的草鞋和边城的年纪一样大。她们穿着草鞋行走,是为了让游人有亲近边城的感觉。
他们穿上的是一种踏实。如果说过去的贫穷因为草鞋使他们充满诗意,而今天的他们穿着草鞋的憨厚依然纯真和朴素。草鞋,多象边城人在阳光下的歌唱。
除了那双起眼的诺大的草鞋,边城的农人还在热闹的假期拿来更精致的草鞋出售。大的草鞋大得惊人,小的草鞋也玲珑得极致。那个时尚的女子,把那妇女手中只有五厘米的用麻绳编织的草鞋一起买了去。我听见了他们交易的对话。
“你下午什么时候能赶编出来十双鞋子呢?我还要十双。”
“你要那么多啊,可是,那样小的鞋子比编织一双成年人的鞋子要麻烦得多。”
当然麻烦得多,那哪是什么鞋子,分明是手工工艺品。
我决定还是换掉高跟鞋,穿上草鞋走在边城的石路上。我想与街巷的石板进行亲密的接触,让我的脚步充满质感。我想,我穿着草鞋一定不会发出声响,并且想边城人的辛劳变成我一种贴心的享受。
我选中最小的一双草鞋,看那早已脱去水份的草叶通过编织重又获得生命,我欣然极了。然,我的脚只有三十四码,最小的草鞋我都不能穿。想,边城人的脚都是大脚板吧。遗憾的是,他们编织了超大的草鞋和玲珑的草鞋,就怎么忘记给我编织一双草鞋了呢?或许是我的运气不好,适合我脚的草鞋已经卖光了吧。
我不想让自己遗憾离开。我依然买了那双试穿的草鞋。不能穿,我可以拎在手上。草鞋很轻,拎起来没有份量,手里好象什么也没有,心里却充实得欢。而草鞋那黄灿灿的颜色像是阳光下的幻影。
我赤着脚,跟着影子行走。走出边城最繁华的街道,接近山区穿着苗服的农人。我注意到那些穿着草鞋的农人,刚还是初夏,他们的双脚已被太阳晒成绛紫色。那不是偶尔阳光的作为,而是一生老作的修为。
那干燥的草梗。从他们的脚趾间穿过,在他们的脚背上打和结实的结。穿着草鞋,即使漂泊,日子也结实稳固。况且,现在的边城的人们不再漂泊远方。路,就在边城。
草鞋下的脚步,让我深入到边城最隐秘的角落,带着同样通红的脚板,和饱含水气的乡音。我不仅仅用脚,还要用眼睛,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去探索和证实边城的曾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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