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是人的天性。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不断地创造美、追求美、欣赏美,以美为伴、以美为荣、以美为快。但是,在现实社会上,有不少人爱美却不会好好地欣赏美。由于缺乏一双会欣赏美的眼睛,以致不少具有美的价值的事物,在眼皮底下白白溜过,这太令人遗憾。所以,单有爱美还不够,还必须学会能欣赏美。审美的内容极为丰富,本文就审美与距离的关系谈谈自己的见解。
懂得审美的人,总是追求一种恰到好处的美感距离。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需保持一定的距离。好的美感距离,审美主体的审美感官能得到极大调动而饱受美感享受,审美态度庄重而不轻佻,审美情趣受到陶冶而不沉湎。好的美感距离,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会保持完美良好的印象,难以忘怀。这种距离,是一种不远不近、不即不离、不轻不重的理想审美距离。在如何把握审美距离方面,我们不妨向英国首相丘吉尔学学。他有一次遇到好莱坞一号美女费雯丽,不禁被她迷人的美貌所吸引,出神地看她。此时,当有人叫他与费雯丽更靠近一些时,他却说:我在欣赏上帝的艺术品,需保持距离。丘吉尔作为政治家政绩卓著,作为军事家战功显赫,但想不到他在审美方面也如此内行,真叫人钦佩。
审美的距离,太近、太远都会破坏美感,达不到良好的审美效应。太近,就极容易发觉审美对象的白璧微瑕,在审美态度上也易失之于轻慢,有时在心里就会产生“不过如此”的念头。太远,没有准确清晰地观赏到审美对象、势必影响美感的产生,审美效果肯定不佳。譬如,在我们的远方有一位丽质佳人,我们只见到她的身影轮廓,而看不清花容玉貌,那么肯定产生不了好的美感。
以上讲得是审美的实际距离,除此,审美还存有“心理距离”的问题。“心理距离”,是指人在审美时,由于经验功利,主观情感等不同,而对同一审美对象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审美“心理距离”产生于人的思想意识。
审美的“心理距离”需要一定的距离,不能太过、不及。太过的审美心理距离,有时来自粗鄙的占有欲,比如,有些人看到鲜花就想到摘几朵玩玩;看到名画就想到拿来收藏,他们只能是亵渎美,而不会好好欣赏美。人对审美对象太熟悉,习以为常,视而不见,闻而未听,肯定影响美感的产生。譬如,一个久居黄山的农夫,在他心目中黄山上的奇松、怪石、云海、飞瀑没什么好看。这是他们审美心理距离太过的缘故。有时,由于审美心理距离太过还会闹出荒唐的事来。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一书风行欧洲时,西欧有些年轻人一心学维特,身穿“维特装”还嫌不足,甚至去学维持的自杀,结果闹出不少人命来。有些人功利心过强,如看到尼加拉瓜大瀑布,就想到可利用来发电;看到挺拔的青松,就想到把它锯下来拿到家里做家具;看到凡高名画,就想到能卖几个钱,结果实用冲淡了美感。也有些人,审美时,感情不够投入,没有进入审美对象所创设的情境中,没有受到感染,没有产生共鸣,所以,无美感可言,更不用说受到美的陶治。审美心理距离不及,会严重阻碍美感的产生。
我们务必记住“距离产生美”这句名言。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5-2 6:53:3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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