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邀其斌共进晚餐,其斌问吃什么,我说吃火锅,其斌道:“屁臭屁臭的,不去。”此言让我不禁有些怅然。
昨日晚餐,我的火锅本是前几天吃剩的猪肝加点豆豉、油辣椒而成,所涮之物也只是点白菜、洋芋,而且中午时已吃了一顿。说起来,以之请别人吃,无论是一般的同事朋友还是好弟兄都是很不相宜的。所以其斌的回答自不为过。然而我终究还是蔓延开了思绪。
我为什么会请其斌共进晚餐呢?
第一,我妻在乡下工作,每周只回一次家:而其斌之妻身居要职,日理万机,也难得回家。故我二人皆可谓“准光棍”。两个准光棍在一起,一则能消解一些“光”,二则能共同回味回味身为标准光棍时的岁月。
第二,我到民中之后,初识其斌,只觉其冷,讷言浅笑;再者就是肚里有货,断非轻浮浪荡之徒。随着岁月的推移,逢人只说三分话、从不全抛一片心的其斌,也偶尔乘着醉意,对我袒露肺腑了。所以我喜欢与他相处,希望能耳濡目染,取点经,学点道;加上我的歪诗陋文间或蒙他谬赏,我也能高兴半天。
第三,缘于我个人的饮食习惯和对饮食的看法。我曾对文轩说,我的乐事,便是在冬天围炉煮一锅白菜青菜,蘸辣椒水吃。文轩哂曰:“安如大块吃肉大碗饮酒!”又一次,请得二兄同吃火锅,其间我说,正是其斌来了,我方得以给自己改善生活。文轩大笑:“是亦可谓改善乎!”我是曾经一棵八角钱的白菜连吃了三天的。从小以素食为主的习惯也使得我家极少买肉(我妻也不爱吃肉)。这样的生活习惯估计会招致以下一些说法:懒,吃的都懒得做;抠门儿,吃都舍不得吃;不会享受,不配享受,等等。其实,我虽然偏食,虽然绝大多数时间是以填饱肚子为主,我怎会不知道庖厨美食亦是人生之一乐?人们将请客吃饭作为交际的重要手段,而我觉得相处只要有思想情感的交流就够了,尽管我知道有些酒菜点缀更好。所以在保定时,我便向那儿的朋友称赞我的家乡“喝干酒”的习惯。既言饮酒,有酒,有饮之乐足矣。言在饭而意在菜,虽不争却是无奈的现实。
看来原因也很简单,孤单,喜欢,加上忽略了别人的习惯。在此算是一次反省罢。只不知,这反省,能不能有效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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