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不杀之十大理由 :
1、贪官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但就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说,不能同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相提并论。贪官受贿固然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社会影响,但如在惩处贪官力度上将受贿行为与故意杀人犯罪等量齐观并非恰当,动辄要拿贪官开刀问斩、以谢国人亦并非合适。而一定要制定贪官必杀政策的立法者、一定要判处贪官必杀的法官大人们请小心了,说不定他年来日自己受贿东窗事发之后,也成为贪官中的一员。所以还是首先为自己留条活路的好。
2、死刑是非人道的简单的以暴易暴行为,这久以已为国际法律、伦理界的主流观点。人的生命最可宝贵,即便是贪官,其生命存在本身也是值得尊崇的。若贪官人人得而诛之,恐怕在西方某些国家人权状况报告中,我们早就真的已经成了独裁者在专制社会里不尊重人权的典范。
3、大规模的消费充分刺激了社会生产,很好的配合了国家制定的“扩大内需,鼓励消费”的经济政策。试想:公车不转动、公款不吃喝、公费不医疗,不用公款行贿、不接受公款受贿,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不用公款旅游、不用公款洗澡按摩找小姐。国家的税收肯定会至少减少一半,这决非骇人听闻。
4、硕鼠该杀,无奈数量太多,且繁殖力极强,杀之一窝,其后必再生一窝,而粮仓之粮不增多,岂容如此折腾,反不如姑且只养一窝。且高明之硕鼠懂得如何维持平衡,新粮不至,必不谋旧粮。
5、事实证明大凡贪官,尤其是巨贪,皆出身贫寒,未做官之前大多工作认真负责,且工作能力极强,为人处事较为圆滑,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综合协调能力,实属不可多得之“人才”,当然极个别“衙内”、官宦子弟草包之流除外(毕竟这等人是少数,多数落马贪官在工作上还是比较出色的)。国家若要搞经济建设,这等强权贪官还是大有作为的。
6、大凡贪官多必好色。广大贫困地区不乏年青貌美之女子,如贪官不多,必没有机会做之“二奶”、“三奶”等带领全家、全族,甚至全乡脱贫。恐怕待到出阁之时,只得嫁做庄稼汉,日久天长,色衰貌褪,故“虽有美貌,只辱于庄稼汉之手,骈死于黄土之间,不以貌美称也。”这样即是资源浪费,又不利于贫困地区迅速脱贫。
7、贪官不杀,甚至只给个无关痛痒的处分,会让贪官在数量上呈平方、立方,甚至n次方的速度递增,然后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方面大力宣传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反腐倡廉巨大成就,另一方面更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策方针的信心。
8、丰富人民群众娱乐生活。有报道云:某一市委书记因贪身陷囹圄,此君可能一时思想上还接受不了,没有意识到自己已身居何处。在狱中犯人思想反省学习交流会上,面对监狱管理人员及犯人大谈如何加强党性修养,服从组织安排,配合政府做好反面典型,甚至最后说昏了头,居然说自己来坐牢,是因党和政府为树立贪官典型需要“主动”响映号召才因贪入狱。言语之慷慨激昂,一丝不亚于正在主持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如此等贪官捉而必杀,又怎会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茶余饭后,特别是酒桌饭局上的超级搞笑“素段子”。
9、贪官尤其是巨贪的身后必有一窝下级贪官为之摇旗呐喊。近年来,查处的有影响力的大要案皆是“窝案”,就能很好的说明这个问题,贪官们一如串在一根草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倘若树倒猢孙散去,而贪官杀头、党组解散,试问我们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岂不停摆?
10、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英明领袖毛泽东主[xi]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从此,“牛鬼蛇神”又将横行于世,贪官亦在此之列。
本文已被编辑[文若书]于2006-4-24 22:25:4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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