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岁时,我便爬在凳子上读母亲给买的小人书,尔后又埋头苦读了十几年,渐渐养成低头做事的习惯。与人说话,低头不看人;独自走路,俯首不傍骛。读书时,自然是低头的,甚至仰面朝天时,也是心向往低处,根本不想着去看天上的蜂来燕往,云卷云舒。
不会抬头看天,生活中少了许多乐趣,增了不少烦恼。山上花红柳绿,晴岚雾霭;水中沉鳞竟跃,荇菜参差,皆无心观赏。至若妖童媛女,虎贲拳师,一以若无。更有甚者,朋友相会,醉饮二三次,仍叫不出人的名头。不知我者谓我骄傲自大,只有我自己知道是无心于事,脑中少弦。有一回,一位同乡托人告我,说我看见他却不打招呼,好像是“发了”的模样。我真是有冤无处申,因为在街上走着,虽然头抬得很高,眼瞪得老大,但只会看要看的东西,如菜场里的蔬菜,书架上的书本,其他的,一概视若无睹(当然,有时也会瞟女人的屁股)。那位老乡大概以为我看到了他,殊不知我与他都是“三级残废”(他比我还矮点),在人流如织的闹市中,我们都是入不了“高”人法眼的。老乡大概很少进城,才会觉得受不了。不过,这种烦恼对我来说,总是自己不善于抬头向天,心灵向外所致,应该算是咎由自取。现在的我,不但心盲,连视力也下降了,这样的烦恼以后也许还更多。好在心眼俱盲,见到想到的机会不多,或许竟如顾长康之一叶障目,反能添颊上三毫的神韵呢。
说:“无心于事”,说“颊上三毫”,不过是顺嘴的牛皮,不吹白不吹,实际上连“无事于心”还不曾做到。因为经常低头看地,回心向内,不免所见有限,所思狭偏,结果往往是打破热水瓶,以为是爆了原子弹;反了本·拉登,以为是走来鼓上蚤。满眼昏花,满心偏见,糊里糊涂混了半生,现在才发现要找准某物在地球上的位置,得靠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要找准某人现在的方位,得时常看看周围的高大建筑;要找准自家的人生坐标,除了低头向内回心反省之外,还得要时常抬头向天。
钱钟书说人生是一部大书,我们读书,除了要读有文字的书本,也得读有义理的人生之书。而人是两间的动物,与天地并列而参,更须时时抬起头颅,读读头上这部群星璀璨,比海洋更大,没有文字的“天”书。
本文已被编辑[薄云残雪]于2006-4-23 19:36:3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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