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平实的人,但我喜欢歌声,对唱歌抱有极大的兴趣。假如我的生活中缺少了歌声,就像春天里正在生长的禾苗缺少细雨的滋润。
我爱引吭高歌,也喜欢浅唱低吟;爱和三五好友在歌厅里尽情欢歌,也喜欢独自一人在蜗居里放起音响随心所欲地高唱;爱在清晨登上高山之巅面对着空旷的山谷吼几声,也喜欢傍晚踱到清清的河水边悠悠地哼几句。我爱听腾格尔充满苍凉感的草原雄鹰之声,也喜欢听齐秦发出的一声接一声的狼的凄厉哀嗥;爱听刘斌雄壮威武、高亢有力的军旅壮歌,也喜欢听蒋大为桃花荡漾的优美男声;爱听周杰伦快似枪弹连发的新潮唱法,也喜欢听戴玉强大气堂皇、浑厚宽广的西洋美声;爱听宋祖英甜美清脆的一支支民歌,也喜欢听梅艳芳冷峻清幽而摄人魂魄的舞台艳歌;爱听李谷一甜润悠扬的女高声,也喜欢听关牧村低沉回环的女低声;爱听李娜悠远深情的一声声雪域高原的天籁之音,也喜欢听高胜美充满柔情的西湖绝唱。我喜欢听民歌,认为它带有浓郁的乡土气息,体现民族精神;喜欢听通俗歌曲,认为它冲破传统束缚,最富有时代动感,最能表现年轻人的朝气;喜欢听西洋美声,认为它是世界主流唱法,音域宽广,一唱三叹,能产生很强的艺术效果。我爱听辽阔空旷的草原颂歌,也喜欢听委婉悦耳的江南抒情夜曲;爱听从风沙弥漫的黄土高坡吹过来的原野之声,也喜欢听黄河边上拉纤者发出的苦难号子;爱听节奏明快的沂蒙小调,也喜欢听刘三姐故乡的轻松诙谐而充满爱意的男女对歌。听歌对我来说,正像刘鹗在《明湖居听书》里所讲的,“余音绕梁”不足以形容,应该是“三月不知肉味”。对于歌,不管是什么人唱,什么风格,什么唱法,什么时候唱,什么地方来,只要好听,能触动我的心灵,我都喜欢听,甚至喜欢唱。
当年,郭兰英的一曲“绣金匾”,让我听了觉得闻未所闻,极富魅力,正值“揪出四人帮”,文艺破冰时,这好像过惯了清贫日子的人,一吃到山珍海味就觉得特别开胃。李双江的“红星照我去战斗”,让我唱了再唱,觉得特别有味。杨洪基的“三国演义”,使我穿过时空隧道,看到三国鏖战的金戈铁马,这支歌也成为我最喜欢的歌曲之一。一次看电视时,毛宁唱的“涛声依旧”,让我觉得通俗歌曲真不赖,过后不久,就学会了这支歌。一次同学会上,一位同学唱了“月满西楼”,优美的旋律不断地敲击着我的心灵,由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支歌。一次歌厅里,一位同事唱了崔健的“一无所有”,我感受到了重金属滚石的韵味,由此,我喜欢上了摇滚,经过接连听摇滚歌曲,得出崔健唱摇滚唱得最好的结论。一支支歌曲、一次次唱歌的经历都留在我的心中,让我经久难忘。
歌声让我快乐,让我激动,让我充实,让我陶醉,让我体味了人生。
我爱我歌,直至永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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