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当一种爱已经融入骨血,那就是亲情了。
买《读者》看《读者》,已成了习惯,跟呼吸和走路一样。近来看“订读者,得大奖”和广告,我也有些心动。做了几十年的读者,说不想得个大奖是假话,可我开不出订阅的发票来。我是千千万万读者群中一贯坚持零买者之一。
我习惯了这种笨拙的方式。并非对绿衣使者不信任。环境使然。我的生活流年不居,似浮萍漂泊,落拓江湖。《读者》才是我灵魂赖以寄托的方舟。
在异乡教书的时候,我就邂逅了《读者》,当时她叫《读者文摘》。那个时候条件艰苦,物质匮乏,人年轻,不在乎这些,就怕精神闹饥荒,所谓物质不足精神补吧。《读者文摘》、《诗刊》、《名作欣赏》、《小说选刊》……凡是与文学沾点边的都订来读。地方偏僻,邮递员素质差,订购的杂志总是丢三落四,甚至不得“全身”,《读者文摘》更惨,因为好看,雅俗共赏。一起分到一个学校的还有六七个同龄人,都是十七八岁,嗜书如命。订杂志伤了心,后来索性零买,反正每周都得赶集——周末到20里外的镇上集中购书。《读者文摘》必买,买好了书,背上绿帆布书包,然后唱着《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步行回学校。
别的书可以换着看,《读者文摘》一人受用。跟女人一样。
零买有时候也不方便。我基本上是在农村工作,农村文化设施差,小镇上的零售部有时断货,我就托人到城里去买,县城、省城都买过。摸准了《读者文摘》发行的规律,我就计划好时间,每月骑自行车跑一趟县城。别看路程远,近则三五十里,远则七八十里,可心中有“读者”,天涯变比邻。有时,什么东西也不买,就为了一本《读者文摘》,还不好对别人说,怕别人笑我神经。为一本杂志长途跋涉不是神经,是精神!人不就是活份精神吗?
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一瓶桔子罐头一元五毛钱,我就贪骑车便宜,锻炼身体,又自由风光。从节省下的车票钱中拿出一元五毛钱吃瓶罐头算是补了一回身体,还能买得自己心仪的《读者文摘》,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那个时候的人傻得可爱,饭可以少吃一顿,《读者文摘》不能一日不看,一年十二期,期期零买,那一段单车往返的旅程,永远没有重复的风景。
后来《读者文摘》改名为《读者》,我的爱一如当初。
记得有一次因工作忙,不能亲自到城里去买,只好托一位当领导的仁兄代购。他公务忙,时间紧,去杂志零售部又不顺路,回来后为没能买到再三向我道歉。我口里安慰他,心里却发慌,再不买就要与新一期《读者》失之交臂了。
过了两天,我找了个理由,进了趟城,其实就为了买《读者》。等我回到学校的时候,才知道那位仁兄又趁出差的机会不辞辛苦地买回一本。于是我有了两本同期《读者》。一期两本并不新鲜。有时自己刚买不久读得正酣的《读者》被程咬金或河东狮吼半路劫去,无奈之下,只好再买一本与之,换回留下了圈点和体温的那本。
后来在城里买了房,虽仍然混迹于乡野,但买《读者》就方便多了,一来二去,年深月久,与售书的老板成了朋友。有时兜里没有钱,先拿去看也是无妨的。有了原创版后,一时货不足,还可以托她给我留着。
《读者》比女人还受用。说这话一点也不夸张。独在异乡为异客,愁眠辗转夜未央,捧一册在手,满怀温馨,一室雅香。寂寞单身的旅途,有《读者》相伴,那是一路幸福一路欢歌。青春因《读者》的喂养而水灵丰满。因为有《读者》的指引,荒凉的岁月都变成浪漫的回忆。正是因为从《读者》上读到原苏联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我才钟情于文字又耐得住寂寞。我有一个信念,真诚并且执着地生活着,生命一定能够修炼成一朵璀璨的金蔷薇。
《读者》所体现出来的人文关怀、为弱势群体鼓而呼的精神,让一个普通的读者倍感亲切,我有一千个堕落的理由,但是面对《读者》,我只能选择坚强。
陶渊明说“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我爱《读者》,但绝不霸占。“吾之共书与张氏之吝书略不相同”,我的《读者》总是与同仁分享,与学生共读。
我教语文,又常带毕业班,课前有一个雷打不动的活动:“分享感动”。故事源自报刊时文,《读者》是首选。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页至今,近20年来,我们天天感动。学生爱上我的语文课,我沾《读者》的光,中间是一条爱的链条。
我爱《读者》,学生也爱了《读者》。《读者》关心民生,关注现实,直指人心,引领向上。他是绿色环保的精神食粮,是语文教学的课外读本。学生选择《读者》也就不足为怪了。过去我教毕业班,孩子们读《读者》,我支持,因为他们较为成熟;现在教七年级,嫩似青葱的小男生小女生也捧着本《读者》有模有样的读,我还有些担心,他们读得懂吗?你听他们怎么说:拣读得懂的读,读不懂的等长大了再读啊。真是“人从书里乖”啊!我始终相信,一个能坚持读《读者》的人,至少是一个精神健康的人,他(她)可以普普通通,但绝不会堕落猥琐泯灭天良。
我教书25载,与《读者》同行21年,虽不敢说桃李满天下,但至少可以说是读者满四海了。自己教书吃饭,养家糊口,辗转于讲台之间;四时晨昏,孤灯晓月,《读者》年轻着,我也老不了。记得一期《读者》上有张志和老人说的一句话“人得多情人不老,多情到老情更好”,我对自然造化多情,对草木鸟兽多情,对黎民苍生多情,所以我的心能坚强而有力的搏击。用一句广告语说就是“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更让我感到欣慰的是,百年树人,我没有把女儿培养成一个成绩优异的高才生,却把她熏陶成了一个跟我一样钟情于《读者》的少年。刚学会阅读的时候,她就跟我抢《读者》,后来喜欢上了《乡村版》。那时农民遭歧视,《乡村版》表现了对农民的尊重和悲悯,我也爱读,我们一家人的根就在农村,所以我们以乡巴佬自居。后来《乡村版》少了乡土气,多了书卷气,女儿就不爱读了,父女二人共读《读者》,从民办教师下岗的妻子别无选择,也成了一位忠实的读者。
当一种爱融入骨血,那就是亲情了。我跟《读者》的缘分即如此。我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故事,有的只是柴米油盐平平常常的琐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够长期厮守。
我曾对女儿说:爸爸是个穷教师,身无长物,这一生怕只有书柜里那几摞《读者》可以作为遗产留给你了。女儿就高兴得手舞足蹈,好像得了金山银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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