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勇与妻子从四川来到海南三亚打工。他在一家酒店做了一名保安。他与妻子每月挣的钱加起来共有1000元左右,而其中有一部分还必须寄回家。一个晚上,他因抓劫犯摔断了双腿。围观的人中有良心未泯者拨了110,并通知了他妻子。警察将他送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伤势很重,如不及时手术很可能会因感染而终身残疾,甚至危及生命;但做手术必须先交1万元押金。在场的人包括闻讯赶来的妻子只凑出了总共100多元。好歹说不通,因为医院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名民警出于义愤,以自己的警官证上的警徽作保证,要求医院先给英雄治伤。可是警徽在医院里那冷冷的灯光下一点儿都不起眼。民警只好拨了局领导的电话。局领导与市长一起来了,要求医院按特殊情况处理,先进行手术。英雄的腿总算保住了。
后来,英雄得到了几张奖状;酒店照发他住院期间的工资,并允许他伤愈后继续做他的保安;《三亚晨报》刊登了一条消息,题目是“英雄追凶负伤,市长××探望”;英雄表示,再遇到坏人坏事,他依然会挺身而出。
事情虽然有些曲折,但终于好象有了个不错的结局。可我依然有些话不得不说。为什么那些声称被感动的目击者没有伸出一支手,或者偷偷伸一下脚?为什么这个外科手术不能因为伤者是英雄而特殊,而非要等当官(不小的官)的来了才变得特殊?看着英雄丈夫在救死扶伤处,在救死扶伤者旁痛苦得几乎昏过去,妻子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是怎样的无助?当那位警察看着自己一直视为无比神圣的警徽在救死扶伤者眼前显得那么寒碜时,他又是如何的可怜?他与其他的警察会不会担心哪一天自己也落到这步田地?当英雄再次见义勇为,他还会有这么一点幸运吗?社会对英雄的褒奖的那几张奖状和那家酒店的义举,则让我想起了一类故事的核心情节:富翁随手拿一点钱,解决了穷人的生活问题;而富翁落难时,穷人报恩的方式则是要以自己的生命去冒险。我们不怀疑英雄的高尚,不否定知恩必报是君子所为,但我们该能感受到其中的来自与不平等的苦楚。不是吗?《三亚晨报》那则消息的题目给人什么感受呢?英雄是没有名字的,市长的名字则赫然显眼。也许你会说英雄的名字在正文中,可正文用的几号的宋体字,题目又是用几号的黑体字?即使英雄的名字出现在正文里,与市长的“大名”比起来,只能称为“小名”了。还不明白的话就去问问英雄的妻子与那位委屈的警察吧。
这个英雄流了血,有幸没有流泪。但这件事的过程并没有让人感受到多少温暖。人到底能经受多少次寒心呢?感谢游勇和这位民警给我们带来了一份温暖,感谢中央电视台的道德观察节目,扩大了这份温暖。然而,除了感谢,我们能不能再想些什么,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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