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惠及亿万农民的德政工程,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艰巨任务。建设新农村是全党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也是十一五时期全社会的重大任务。建设新农村关键是要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更是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很可能就成了空话。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很好发挥,新农村建设就能生机勃勃地开展。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广大农民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
尊重群众意愿
新农村建设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农民方面面的利益,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因此,建设新农村的每一步,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要充分农民的意愿。尊重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人创造精神,各地农村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模式。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生力军,各级领导都不能脱离群众,更不能武断臆断。从制订新村建设规划,到五改四通三建等都要认真征求和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看农民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只有群众理解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才会落到实处,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利推进。
落实农村政策
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深得农民的拥护,特别是党中央出台的关于建设新农村的各项政策,含金量很高,落实好每一项政策都能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更好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如果我们落实政策走样,或者遇到“肠梗阻”,触及到农民利益,农民一开始就高度关注,哪个环节打了折扣,农民就会不满意,就会影响农民积极性地发挥。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多与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尤其要在“多予”上下功夫。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多办惠农实事
农民是最讲实际,也是见得见的利益就有积极性的。新农村建设本身就是为广大农民造福。因此,必须抓住有利时机,多办农民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惠的惠农利工程,以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如修好通村公路,整修好农田水利设施,帮助农民改水改厕,建农户沼气池。认真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贪大求洋,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从各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每一年办几件群众称心舒心的实事,让群众看到新农村建设给他们带来的变化并让群众切实受益,农民建新村的积极性就高了。
农民当家作主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建设新农村必须让农民自己做主。各级组织和社会各单位在新村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农民的积极作用,为农民提供可以借鉴的成功范例供农民选择。帮助农民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特别是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民集约用地,可持续建设发展。不能越俎代炮。无论是发展生产,还是村庄整治与新村建设都要农民自己做主,别人即使花钱代替了群众的意见,群众也不会满意。而管理民主又是新农村建的重要内容和要求,是否让农民当家做主,不仅仅是方法问题,而是关系到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成效的大事。因此,必须让群众做主,建立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不然的话,新农村建不仅不能顺利推进,而且还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带来负面效应。充分发扬民主,让农民当家作主,新农村建设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有了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就会稳步扎实地顺利推进。
一是明确新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而不是政府。为此,必须摆正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明确政府的职责是
宏观调控,搞好服务,改善环境,政府的工作要到位,要简化有关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不能“越位”,更不能“错位”,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给予引导和扶持。要在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技术、资金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要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各类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对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不是代替农民包办一切事,更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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