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时代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使命。2003年,我们针对耒阳市治安形势历来复杂的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深化严打斗争的同时,探索实施了旨在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创安工程”,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迅速好转。实践证明,要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走堵、疏结合的创安之路。
一、要在处理打防关系上明思路,树立正确的堵疏观
堵、疏结合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有效方式。所谓堵,就是严打严治,从势头上遏制犯罪;所谓疏,就是预防、疏导,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堵、疏结合,就是要打破陈旧的治安工作理念,树立正确的堵疏观,建立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新型治安打防控体系。一要明确堵、疏结合之路的必要性。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的确立,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趋增多,突出表现在:隐蔽战线斗争变得十分复杂而激烈,各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刑事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尤其是抢劫、抢夺、盗窃等可防性案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犯罪伎俩不断翻新,呈暴力化、组织化、智能化趋势,流窜犯罪、青少年以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尽管多年来各地的严打斗争从未间断,但是由于严打这一手段本身的局限性,不能像军队打仗一样“消灭”违法犯罪,只起到了治表的效果,治本的效果越来越不令人满意。社会治安重在防范,重在治本,必须走堵、疏结合的创安之路。二要明确堵、疏结合之路的针对性。各级党委政府要有“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财、物投入,解决舍不得花钱买平安的问题。要把堵疏结合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治本之策,解决重打击、轻防范,重现行、轻苗头的问题。要更新观念,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治安管理,解决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问题,切实做到“两个转变”,即工作重心从破案为主向防范为主转变,工作方法从公安专防为主向公安专防和社会力量群防群治转变。这样,既从严治标,努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力治本,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等方法,进行依法治理,从根本上把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压降下来。三要明确堵、疏结合之路的长期性。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决定了堵、疏结合之路是长期的,任务是艰巨的。要严打严治,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类犯罪严重就重点打击哪类犯罪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要严抓严管,强化危爆物品的管理,大力整治学校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及危爆、交通、消防安全等乱源;要自防自管,在加强法制教育上下工夫,重点加强青少年和村民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范、自我管理的能力;要群防群管,落实基层治安防范措施,加强综治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公正文明执法队伍形象。同时,要坚持与时俱进,固本强基,探索建立治安打防控长效机制,形成打中有防、防中有打、堵中有疏、疏中有堵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要在预防处置社会矛盾上下功夫,树立积极的稳定观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也搞不成”。要解决公安机关当前面临的想稳定又难稳定、想作为又难作为的局面,就要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上下功夫,狠抓源头治理,做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一是讲究策略。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激化条件、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法,及时排查和解决各种不安定因素,该堵的堵,该疏的疏。要认真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广辟情报信息渠道,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要加强处置策略战术研究,制定各类处置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提高针对性、实战性和严密性。在运用强制措施时,要严格政策,把握时机,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法制措施,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得当。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要敢于面对,通过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去化解矛盾,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去协调矛盾,通过宣传发展大局去控制矛盾,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去消除矛盾。在处理信访案件时,要讲究方法,变被动信访为主动信访,将群众的信访活动导向社区,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变关门信访为开门信访,及时就地妥善处理,做到信访不出社区和单位。二是坚持原则。坚持“宜疏忌堵,宜顺忌激,宜解忌结,宜散忌聚”的处理原则,劝导分化。对群众提出的能够办理的合理要求及时办理,认真加以解决。对暂时无法办理的合理要求,明确答复解决的时间、办法和措施,多做引导和疏导工作,为群众释疑解惑,消除隔阂、理顺情绪。对不合理的要求,必须坚持原则不让步,坚决打击处理无理上访和煽动滋事者。对于重大矛盾和闹事苗头,积极疏导,理顺情绪,防止使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非政治性问题演变成政治性问题,非对抗性矛盾演变成对抗性矛盾,提高调处成功率,减少“民转刑”案件。三是依靠群众。公安民警要深入群众,沉到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只有同群众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才能获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化解群众对不理解的问题的怨气,才能在群众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要善于同群众交朋友,善于在群众中物色特情人员,广伸触角,畅通情报信息渠道,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于初始。四是重视法制宣传。要通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增强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教育群众正确对待和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关系。要破除“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教育群众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与任何危害社会稳定的活动,引导群众按程序、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以案释法,公开揭露组织、策划、煽动闹事者的下场,通过有效的教育、疏导,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社会矛盾。
三、要在创新治安防控体系上拓路子,树立牢固的防控观
牢固树立“防范为先”的观念,构建动态环境下的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是走堵、疏结合的创安之路的本质要求。打击是前提,防控是基础。2003年,我们结合耒阳实际,全面实施了由单位内部自防、城市巡逻、社区警务、治安卡点和督促检查等五大系统构成的“创安工程”,初步形成了“点、线、块、面”相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单位内部防控责任化。我们在综治部门的牵头组织下,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自我防范工作措施,把安全防范知识教育、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置、人口管理、教育转化、安全检查、创建无毒社区等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实行单位治安防范法人代表负责制,明确一把手抓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帮助他们树立“安全出效益、花钱买平安”的观念,主动投入人、财、物,使大量的社会矛盾在各单位内部自行消化。二是街面治安巡防网络化。街面抢劫、抢夺和盗窃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问题。为了根治这一“顽症”,我们建立了三级巡防网络。一方面,在市局设立城市巡逻大队,把城区划分为五个巡区,实行巡警、110处警、交警、协警四警种全天候联动巡逻。另一方面,在城区各派出所设立巡逻中队,并指导各街道居委会组建了义务巡逻队,负责辖区内重点场所、小街小巷以及居民住宅区的夜间巡逻和看门守栋。三个层次的力量屯兵街面,由110指挥中心统一协调,形成了指挥灵敏、协调一致、优势互补、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巡防网络,大大提高了见警率,市民的安全感迅速增强。三是治安卡点建设规范化。我们根据近年利用出租车和针对出租车抢劫等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实际,在几个出城路口设立了治安哨卡,由刑侦部门统一管理,配足了民警与治安协警员,配备了两轮摩托车、对讲机、阻车工具、防弹背心和一台追击面包车等必要装备。治安卡点除履行日常道路交通、治安管理职责外,重点要开展好出租车治安管理服务工作,通过必要的登记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可疑情况,遏制侵害出租车司机的犯罪。到目前为止,凡是通过治安哨卡的出租车司机,无一人被抢。四是群防群治工作日常化。“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群众是治安防控体系中的根基。我们抓住推行社区警务改革的有利时机,在城区积极推广社区夜巡队伍、户院联防、单元(楼栋)长和治安承包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减少各种可疑防性案件的发生。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解决了治保干部的物质和政治待遇,充分调动起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能够及时发现和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的群众予以重奖,贡献突出的,报请政府授予“治安积极分子”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从而激发他们参与治安防范的热情。六是城镇人口管理系统化。据统计,近几年来我国刑事犯罪作案成员中,暂住人口和未成年人占了80%左右。因此,把人口这一块管好了,发案率就会大幅下降。在社区警务建设中,我们大力实施创建“五个一工程”,通过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社区警务工作制度、一张多层次的群防群治网络、一套科学的社区治安目标考核办法、一套严密的人口管理机制,构架起一个预防、减少、发现违法犯罪的系统,初步实现了以社区“小治安”构筑社会“大治安”,由社区稳定促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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