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羊城新闻日日睇g4出动报道:一个5岁的小男孩被他母亲用绳子拴在路边的树旁。记者访问得知,他们母子两人是广西人,在羊城以捡垃圾为生多年,男孩的父亲在养猪,母亲说她有5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母子在羊城的落脚点就是几块木板和几张破旧的被单搭成的棚子。记者问小男孩想不想读书,小男孩摇头表示不想,又问想不想和小朋友一块玩。小男孩仍摇头。又采访周围的街坊,都说他们母子在那里已经很长时间,小男孩也不和小朋友玩,被他母亲拴在那里。记者问母亲,让不让小男孩读书?母亲说,挣到钱就让他读书,挣不到钱就不让他读啦!
不想问男孩的母亲为什么会有6个子女,假设他们夫妻想要儿子,说不通;想要女儿,也说不通,做个不好的假设,他们是再婚,都是违反计划生育的国策了?不要质问当地计生行政部门是否履行职责,进行行政处罚?我知道的是超生的罚款是很重的,倾家荡产,这也许是母子流浪羊城的原因吧!
在羊城也可以见到捡垃圾为生的人,还有乞讨的人,或者躺在立交桥的角落。我原以羊城,因为经济发达可以改善很多环境,提供一些廉价的出租屋,让流浪者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也曾看见身穿西服的拾荒者。你会说是一本“万”利的,不一定的,说不准也是在生存线上挣扎,以捡垃圾为业的人也多,竞争也很激烈,老家小城里的垃圾筒几乎是每隔5分钟就有人“查看”,我对他们没有一丝鄙意,反而是尊敬,卑微并不卑贱,衣服是脏一些,但他们的灵魂并不和他们的外表一样。以自己诚实的劳动生存,获取薪水,有什么不妥呢?不是有位革命前辈说,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分工不同。都是为人民服务。
有一次和朋友在外面吃饭,是露天的大排档,又坐在路边。一个老太太手持不锈钢碗,向朋友做揖,想让他施舍一点。朋友说,你走吧,走吧,不要这个样子。老太太慢慢的走了。朋友说,这个老太太经常在这里,我都认识她了。我不知道是不是给她,媒体报道的是有些乞讨者,比我们生活的条件还要好,年老有子女赡养,还有社会福利院,在城市里奔波要么可以生活比家里好?是不是有人利用了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欺骗了我们同情弱者的善良心理,忽悠了行善积德的习俗?
一个人在社会生存,就有衣食住行的消费,不可避免的要工作赚钱,工作就必须受到教育或者掌握某种技能。没钱读重点中学,读个普通中学;不能读高中,读职高/技校;不能上北大/清华,读个普通的二流大学。接受教育是不可回避的。可是义务教育的借读费,是流浪在城市里的相当一些打工父母支付不起的,更别说以捡垃圾为生的母亲,我不敢想象小男孩的未来,他母亲还是有工作呢?尽管是卑微的,我还没有呢?不是我不屑一顾的去做,是我还有选择的机会或者是权利,假如,阿言不在羊城,没有同事小李,捡垃圾或者乞讨会是我最理想的选择!小男孩因为在羊城生活十几年,没有变故的话,想必他会在羊城做事,他可能因为没有那张烫金的学历文凭,只能先做学徒,也许流浪的生活使他比别人早熟,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奋斗,改变了命运。他如果不幸的话,只能继承母业,将是另一番光景。我祈愿他是幸运的,也许他被报道出来,有关部门会妥善安置他们母子的。
我不想“请求”政府出面来管理,要么是驱赶出境遣返原藉,他们不需要那样的救助!远离家乡是为了生存,谋得一份工作,不是搭错车了,才来到陌生得城市的。
春天象征着希望,“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阳光明媚的三月三,注视着羊城的街头来往着衣衫或华丽或普通的人群,奔驰着或高档或一般的车辆,高楼大厦与低矮的房子交错,偶尔回头抬眼,不经意间看到这个大都市里的拾荒者,乞讨者。想起那句王子在享受日光浴,乞丐也在晒太阳的话。也是一种和谐么?不知是对现状无奈的嘲讽,还是由衷的赞美?!
本不愿写命题作文,害怕随心所欲的表述不符合语法,天马行空的胡言乱语,让人怡笑大方。更害怕打分排在末位垫底,失去本没有的面子。唉!我不垫底谁垫,总要有人垫呀!贵在参与,算是写给,刚刚在红尘网上认识的扬州百合了。因为,我说我容易被人感动,但又是个冷漠的人。在羊城看见乞讨的人,虽然同情却不会给钱,她说,下次看见年老的给一些,好么?算是为了她,我答应。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4-3 12:59:1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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