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笔写信一直是我近乎迂愚的偏爱。与手机、电子邮件的快捷无关,我时常会到离家四里多的小镇上去寄发信件。
朋友们也愿意看到我的手写字,说看到我的字迹仿若看到当年那个爱恶作剧的假小子又在捉弄别人后躲在某个角落里呵呵傻笑着。是一种怀旧的情绪或是想拽住青春尾巴的虚荣让我把写信当成一种寄托罢。
那是个冬天,下着小雨,我徒步上街寄信。因家住山脚下,出门全是羊肠小道。到邮局时身上己蒙了一层雨雾,脚上的泥泞弄得我很是狼狈。邮局里的工作人员是位打扮精致漂亮得绚目的女士。我刚进门时她的眼光就定格在了我脚上。我明白是我的满脚泥泞弄脏了大理石地板让她不愉快了。小姐的目光从我脚下漫射到我脸上时,我歉疚的笑脸久久地凝固在脸上, 一张漂亮的脸原来也可这样让令生厌,赶快离开是我本能的反应。我把钱递过去告诉她我想要个信封,比大理石还要僵硬冰冷的声音从窗口扔了出来:信封与邮票搭配买,不单买信封!可我上次买了几十元的信封邮票放储存室,信封被可恶的老鼠给咬破,邮票却完好无损啊,我酌词酌句的给小姐解释。并把贴着邮票的还有鼠齿痕迹的信封给她看以佐证我不是在说谎。贴过的邮票不能再用了。大理石的语气不容解释。以前为了图个方便多买了些邮资,现在看来一点也不讨好。当时邮票是你们贴好了卖出来的啊。我还想据理力争。大理石只给了我一个高贵的背影。
忍气吞声的结果是我终于还是把她贴好了邮票的信封买下了。信件很快放进了邮箱。很久,我的信,朋友那儿是没有收到,我这里也没被退还。我的信,如石沉海底,杳无回音。
原因就在我自作聪明,把那位漂亮女士话没放心上。把手中的邮票贴上,信封上的邮票撕下了。不是心疼钱,总觉着浪费一张邮票太可惜了。
现在,我再也提不起写信的兴致,偶尔也会坐电脑前上上网,与朋友聊聊天,或者打打电话。但还是在寻找写信的感觉,有几许温馨和美好,几许期盼和向往。
本文已被编辑[千叶红]于2006-4-2 19:39:0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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