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和峻毅谈论写作感想而写的一篇文章。发在这里,旨在引起大家的讨论。)
我所认识的快乐写作几乎总是建立在两个要素上的,一是学习大师们的思想和思维方式;二是学习小学生的语言风格。
学习大师们的思想和思维方式,这一点每个人都明白,也都会认真去做的。而要学习小学生们写作文时的语言风格,也许很多人都会不以为然,甚至在心里窃笑,或认为我在说笑。
但在这里,我是很严肃很认真地说的,而且,我也真的是这么做的,这其中的道理说起来十分的浅显明了。
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发展到最高境界后,必定会返朴归真的。单从每个人来说,等进入老年后,社会上的种种经历使他的性格渐渐趋于恬淡冲和,他便在更高境界上开始了返老还童,心灵和性格上都会出现许多的童稚气。一些武侠小说上所说的武功,炼到最高境界,也便接近了自然。
语言则更是如此。当我们刚开始学写作文时,总是拚命地搜寻一华美的词句,唯恐一篇作文里包容不了天下所有的好词好句子,总是想尽法子将好词好句子塞进文章里。这其实是想用词句的华美来掩饰内容的空洞。幸而,小学生们胸中本来就没有多少华而不实的美词美句,写起作文来只好老老实实用平朴的语言将要说的事情说清楚。
小学生们这种几乎由说话而演变而来的写作语言,是天然的平朴、简洁和流畅的语言。在外在形式上,这种语言已具备了最高境界语言的雏形了。只需要再加上充实的思想和情感因素,那便是实实在在的最富有诗意的,最让人赏心悦目的语言风格了。
语言的最高境界是渐趋于日常口语。它平朴、简洁、流畅,和没有明显的书面语特有的雕琢与修饰痕迹。读这样的语言时,它会给你一种特别愉快的轻松感和亲切感,就象一个非常亲密的老朋友坐在炉火旁,亲切而随意地和你谈心聊天。阅读时,你根本就忘记了这是在阅读。
我们平时所说的诗意的语言,就是指的这种语言。
我极其喜欢阅读,并且总能在阅读中得到极大的快乐。能给我最高快乐的文章总是语言朴实、简洁、流畅的文章。我最喜欢看给小学生们编写的童话故事,先不看其内容,只看其语言就足够让人愉快的了。
也是基于这一原因,我喜欢的文学作品首推诗歌,那富于音乐性的节奏和素描画般简洁的语言,如扑面而来的春风,让人沉醉。我常发痴想,若能用诗歌那样简洁明快的语言写所有题材的文章,那该是多么愉快的事情啊。
年青时,有一度曾十分向往写作,便尝试着用诗歌语言写小说,写散文,甚至写论文。可无论怎么努力,写出来的语言仍显得生涩和雕饰。我只得垂头丧气地放弃了写作,心里感叹于杜甫所说的那句“文章千古事”,觉得颇有道理,于是对写作便敬而远之起来。
既然不再妄想写作了,我便能够一心一意,自由自在地在书海里畅游观赏了。
因为人类的书籍如此之多,而个人的生命又如此之短,这让我感到许多的遗憾和许多的紧迫感。于是我便尽可能快地阅读每一本书。我十分羡慕人们所说的“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读书境界,但我怎么努力也达不到,只得老老实实地一目一行地读。
阅读总体来说是快乐的,但也有遇到痛苦的时候。翻开一本书,看到里面的内容确实精彩,可就是语言生涩、绕口,读得你心里一摇一晃,甚至是磕磕碰碰的。每逢这种时候,我便庆幸作者不在我身旁,否则我会对着他的脑袋一顿狠揍的。我就奇怪,这些人怎么就不会好好地将话说得简洁流畅,通俗易懂呢。他自己写时和那些生涩绕口的文字纠缠不清也就罢了,还要累得读者也跟着一起受罪,真有些没名其妙。
这类苦头吃多了,我渐渐明白了,一个好的作者在写作时,就应该尽最大的努力让读者在阅读时感到轻松亲切,就象听一个亲密的知心朋友在娓娓倾诉。让读者在阅读时感到吃力和疲累的写作是失败的写作,最少也是不成功的写作。
阅读别人作品时,这般要求作者是很容易的,也是很自私的想法。可当自己写作时,既要思想深刻新颖,又要语言轻松亲切,而且富有诗意,我才知道那是一件很难,也很痛苦的一件差事。这时,才明白自己的阅读欣赏里也有很浓的苛刻,甚至是恶意的成分。
至于思想的深刻与新颖之类,我似乎倒不怎么费心的。因为年青时也曾有过一些雄心壮志的,曾立志要象古人所说的一样,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的。这一点我是做到了。我不屑于书斋里的引经据典的知识,也不屑于实际生活的纯粹经验,更不屑于人云亦云的陈腔滥调。我喜欢综合一切的知识,经过自己苦苦的思索后,得出自己的观点。
中国思想史上,看到的总是一些论述式的思想传承。文人学者也总是互相引述或论述,致使思想或在忠君或在爱国等框框里原地打转,发展进步极其缓慢。也许是长期大一统思想的禁锢与压抑,中国多的是论和述的大家,而少有论且断的大家。论而且断,现在有很多流行的所谓大家的作品,如果抽去其华丽的词语和大量卖弄性的引述,我不知还会剩下些什么。这种写作,确实无聊无味得很的。
我在写作时,第一个要突破的障碍就是论而不断的传统。这一点只要一点点的勇气就可以做到。我第二个要突破的障碍是语言,这看似轻松,实在是最难突破的。往往是精心组织的语言,自己反复读上十遍时,仍然觉得不是晦涩枯燥,就是别扭拗口。连自己读起来都倒胃口,怎么好意思要读者读得兴高采烈呢。
昔时有画家说,画鬼易、画马难。此话用于写作,就是写得高深莫测容易,写得浅显易懂难。画家之所以画鬼容易,是因为他画时只针对自己,可以毫不顾及观众,好坏标准在他自己心中。写作写得高深莫测与此同理,好坏标准也只在作者自己心中。而画马与写得浅显易懂的好坏标准则在观众和读者心中,画家和作者必须时刻顾及观众与读者的感受和评判,所以就有些难了。
在苦苦思索怎样将语言写得浅显易懂时,我想起了自居易写诗的故事,深受启发。
自居易每写好一首诗,先念给洗衣的老妇人听,如果老妇人听不懂,他马上修改,直到老妇人能听懂为止。
我的居处旁边有一所山村小学,我便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让山村小学里的学生们为我把守写作的语言关。
刚开始学写作时,每写好一篇文章,我便请二三年级的学生们来认文章中的字。若是有他们不认识的生僻字词,我便寻找日常口语中的常见字词代替,尽量使文章中的所有字词都是口语中的常用字词。后来在电脑中写作,我习惯用拼音打字,除了第一页跳出的常用字外,我很少使用上下查字的功能键。
小学二三年级学生这一关通过后,接着要过四五年级学生这一关。我请四五年级的学生们大声朗读我写的文章。我将他们朗诵时出错或出现停顿的地方打上记号,重新修改,再请另外的学生朗诵,直到他们在第一次朗诵时能够轻松流畅读完才算基本满意。
有时,我也会去山村小学里帮着上上作文课。这时我会小小地以权谋谋私利。我将我要写的内容向学生们口述一遍,让他们用文字叙述出来。晚上我将他们交上来的作文认真地研究,学习并吸收他们简洁稚拙的语言风格。在我刚开始所写的文章里,常有整句甚至整段的文字是直接抄袭他们作文里的。
小学生们的这两关通过后,我再来按自己的意愿修改文章。为了使文章简洁,我将文章中可有可无的字词和句子统统删除掉。删除的原则是:删掉这些字词和句子后,毫不影响我所要表达的意思。至此,一篇文章的语言关才算是基本通过了。
简洁流畅已具备了诗意语言的外型,但并不就是有诗意。只有在简洁流畅的文字里注入作者自己的心情和思绪,语言才会轻灵翔动起来。在所有文学作品里,除诗歌外,我觉得再没有比小学生们阅读的童话故事里的语言更富有诗意的了。
一个人要想写作,最好是先读十几本,或几十本童话故事,等那种语言融入灵魂后再动笔。这样写出来的语言绝对会让人轻松着迷的。这要求写作者要具有一颗充满纯洁并富于幻想的童心。世界上许多大师级的文学家一直到老都保持一颗不灭的童心。
此外,写作者要使别人感动快乐,写作时就得首先使自己感动快乐。即使是在万分悲伤痛苦的时候,也要对幸福美好的明天怀有真诚的希望和坚信。一个整天闷闷不乐,满心绝望的人,写出的东西连自己都不能为之感动,更莫想感动别人了。虽有少数作者以煽情式的灰暗心情写下了生活的忧伤,也很能吸引别人,但那毕竟类似于精神鸦片,有害而无益,不能称之为文学作品,充其量也只能算是精神垃圾。
我的人生有很大一部分时光是与放牛放羊有关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我天天在山上放牛放羊。到晚年后,我仍会继续放牛放羊的。所以,我喜欢用自由自在的牧歌式语言表达我的心情和思想。
写东西时,我感觉我手中的笔是一条柔软的牧鞭,那一个个的字则是一只只欢蹦乱跳的牛犊羊羔。我任由它们在我面前无拘无束地奔跑欢跳,我只眼含微笑地在一旁观望着。它们中的每一只都能引发我满心的柔情和喜悦。
望着一个个的字从笔下蹦跳到纸上,我总是不自觉地眉间含笑。因为在我看来,它们已不再是抽象的无生命的,而是各具性情的生灵。我熟悉它们每一个的性情与爱好,我对它们挥动柔软的牧鞭,给柔弱温驯者一个轻轻的爱抚,给调皮揭蛋者轻轻的一鞭,让它们或静或动,散布在青青的山坡上,与野花亲吻,与飞蝶相戏,与小松鼠等小动物追逐。
每每这时,我心中的快乐象空中的云彩,飘向更远更远的地方。
除了快乐以外,写作的另一个重要的心情是真诚。快乐心情主要是对读者的,真诚则主要是对写作者本人的。
一个人写作时,一定要保持完全真诚的自我,笔下流泻出来的应完全是自己真实的思想与情感,绝不可有丝毫的做作和虚伪。因为你可以蒙骗得了读者,你是不可以蒙骗你自己的。真实的自我会在暗中反对你的虚伪写作,让你的作品永远处于忽明忽暗,时断时续的状态。
真诚的心情会指导你在写作时只关注自己的心灵与想法,而不是去关注别人的想法。一个人若是在写作时总是去关注别人的想法,他的笔就会开始走向浅薄的媚俗和虚伪。甚至连写作者本人在写完后,也不知自己说了些什么。
当你怀着真诚的心情写作时,你面对一个问题时,能够直接坦然地承认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会将一知半解或半生不熟的思想情感抛给读者,让读者去患消化不良症。
在这一点上,很多喜欢写作的人很容易陷入为写而写的怪圈里无法走出来。误入为写而写怪圈后的人,呈现出一种唠叨式的倾诉狂热,写作已变成了一种文字的演泄,不仅读者忍受不了这种聒噪,连作者本人也不能忍受自己的聒噪。他写完后,连自己都不愿再多看一眼,便慌忙抛出去,来个眼不见心不烦作罢。
这种人完全沉迷于写的癫狂中,完全忘记了写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读。他连自己的作品都不愿多看一眼,更是不愿静下心来读别人的作品了。古人所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他这里变成了写书破万卷,下笔如有魔了。
对写作的热爱和执着,应该来源于对阅读的热爱和执着。对他人作品,以及对社会对人生的深入阅读思考是写作灵感的唯一源泉。
我阅读的速度很快,每星期几乎要读几十甚至几百篇文章,但我写作的速度却极慢,常常是两三个星期还写不完一篇只有几千字的文章。我一方面读古今中外大师们的文章,另一方面读网站文友们的文章。我在这些文章里慢慢地积蓄自己的观点和灵感,再慢慢地形成自己的文章。我喜欢读别人的文章,也喜欢读自己的文章。我每写一篇文章后,觉得没有什么可以修改的地方后,再拿出来和别人讨论。
不能在阅读中体会到真诚快乐的人,是不能在写作中体会到真诚快乐的。这两种心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我在阅读与写作里都特意加上真诚这一要素,是因为有些酷爱阅读的人在写作时容易倾向于掉书袋式的炫耀。炫耀是无真诚可言的。因为要炫耀、要唬人,他们在写作时,便尽量抛弃那些为人们所熟知的一些知识,专抖擞一些让人生疏的东西,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让稍稍无知者心生敬畏,甚至是盲目的拜服。这种人实质上怀有骗子的心理。
我一向讨厌掉书袋式的炫耀。因为现在有图书馆和网络这么方便的获取知识信息的途径,使任何一个因博学而喜炫耀的人相形见拙。我觉得真诚的写作态度,不仅仅是在外在语言上努力取用与人们日常生活口语中息息相关的且了如指掌的语言,而且在说理论事时也要尽可能地只选用人们极其熟悉的人物、事件、成语,以及各类典故,让人在阅读时能够时时产生他乡遇故知的喜悦与亲切,增强读者的阅读愉快。切不可用自己的渊博吓唬读者,折服读者。
写作时,对于观点的提炼与推出,则更应该贴近读者的心灵感应,让读者在阅读时能够产生出一种亲切和深切的认同。一个作者如果一味追求新鲜刺激,一味追求轰动,便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哗众取宠的歧途。
真理往往居住在人们的眼皮底下,让人们在熟视无睹的疏忽中产生一种陌生。人们喜欢说了如指掌,其实人们对自己的指掌能有多少了解呢。曾有人将几十个人的手用相机拍下来后,放在一起,再让每个人在里面找出自己的。结果很少有人能快速准确地辨认出自己的来。这一点充分说明了最熟悉的,也往往是最陌生的。很多少年和青年,能准确地知道恋人或偶像歌星等的生日时间和日常爱好,但对父母的生日和日常习惯则一片茫然。这并不是人们的忘恩负义,而是因为我们的目光往往落在远处高处,眼皮底下和鼻子底下反面成了最黑暗的盲区了。
一个真诚的写作者就应该将读者的目光从远处和高处引回到他们的眼皮和鼻子底下,重新认识自我,重新熟悉自己周围而一直被自己忽视了的一切。
我的笔尖很少离开我们眼皮与鼻子底下的范围。虽然有些读者认为我的观点十分新颖甚至是新奇,但细细一想,其实是毫无新意可言的,都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一些观点而已。我喜欢人家恍然大悟的认同,喜欢说出别人的心里话,而不希望让人产生惊愕感和猎奇感。所以,我的观点总是向大家眼皮底下和鼻子底下去寻找,而不是去其他任何更远的地方寻找。这只是将大家疏忽遗失的还给大家,而并非我凭空的创造。
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会从语言到观点,都与读者的日常生活相贴近,读者自然会在阅读时产生轻松亲切的认同感。
写作时,我们应该在两条背道而驰的路上走得越远越好:一是在表达语言上走向朴实平淡;在思想情感上走向真实严密。在这两条道路上走得越远,给作者自己和读者创造的空间就会越广阔。写作和阅读的快乐就会飞翔得越自由。
-全文完-
▷ 进入文若书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