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版《神雕侠侣》,除了依稀感觉到《水浒传》、《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的武戏的影子外,故事情节没有多少的吸引力。对于武侠片,一直很迷茫,因为不知道是以前的“真打”好看,还是电脑高科技的制作吸引我的眼球?我无意褒贬这部名片巨著拍摄的如何,只是胡乱的感叹一下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故事吧!
昨天晚上,广州公共频道放到郭靖要将郭芙许配给杨过。小龙女却要做杨过的妻子,在场的武林英雄哗然。郭靖说,徒弟不能娶师父做妻子,圣人都是这样。小龙女一句,活人的事情怎么让死人决定。真是经典之问。我也顺着古墓派的“掌门人”及“武林盟主”的话借题发挥一下了。
面对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遭遇世俗的阻碍。我想问现代人的是,支持金庸先生创造的爱情童话有几人?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没有利益掺杂其中,也没有门当户对的要求,更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纯粹的自由恋爱。你也许会说,爱情者,男女两情相悦即可为。辈分什么的都可以不管的,年龄如杨翁与翁姑娘的82vs28,又如杨过与小龙女那般。管它什么法律、伦理道德,在“二奶”可以明目张胆的争财产将原配告上法庭今天,似乎是百无禁忌的时代。
的确,现代的婚姻制度,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是人类自身发展,采取的优生政策。“二奶”告原配也是有遗嘱为证的。年少时,曾好奇两夫妻同姓甚少,后来才明白就是防止血亲或近亲结婚对下一代的影响。杨过与小龙女成婚后,李莫愁称呼杨过为“师弟”,还是师侄呢?她的弟子洪凌波称呼小龙女为“师姐”,还是师叔呢?众所周知,李莫愁窥视古墓派的最高武功秘笈《玉女心经》,和小龙女不合,见面就打,称呼自然也就无所谓。你更会说我是“异想天开”,那是小说怎么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嘿嘿,这事还真的出现过。
曾有过一对翁媳要办结婚证的事情。民政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当事人将民政局告上法庭的被告席。法院最后也没有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维持民政局的决定。其实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复杂的法学理论,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准于他们结婚,发放结婚证。原来的孙子称呼现在的“爷爷”为什么?原来的兄嫂怎么称呼现在的“弟媳”?还有他们梅开二度后生育的子女如何称呼原来的子女,是哥/姐,还是侄儿/侄女?以前的亲戚关系要全部重写。民政局、法院为避免这种尴尬,在法律层面拒绝授予他们合法的夫妻证明。你如果是个法条主义者,你更困惑了,因为你找不到明确的法律条文。是啊!人家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办理结婚证有什么错?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三代血亲,双方都是丧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无禁止就是允许!
那对翁媳,是有感情么?也许是为了扶持那个风雨飘零的家,一个丧子,一个丧夫,也许是为了不让左右邻舍的人家说闲话,才出此下策。他们的勇气是可嘉的。总比那种偷偷摸摸的正大光明吧!为避免一种世俗的尴尬,走进政府组织,寻求一种保护,神圣殿堂上的神们或者父母官们却将遵纪守法的公民挡在法律的保护之外?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不多一些包容呢?
我是一个爱情自由主义者,相信爱就是爱,想爱就爱。来世一遭,没有遇见那个让你发自内心的感动的人,是悲哀的。那种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自由的,自由是有空间范围的观点,是不适用于爱情的,因为爱你的心超出了界限!俺的老家就有这种辈分错位结婚的情况,按父亲是叔伯兄弟,按母亲却要称呼为舅舅。只要约定好那个亲戚按父亲或者母亲称呼不就行了么?
我不担心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是否能在小说和现实中坚守,担心的是杨过与小龙女闯荡江湖,没有钱怎么办?金庸先生的小说,我只是不担心《鹿鼎记》中的韦小宝的经济来源。杨过与小龙女能做的事情很多的,比如给人家保镖,保安,还可以做武术表演。同样,武侠世界里,谁武功高强,就有发言权,可以“草菅人命”,为了正义就可以杀人,不会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约束。杨过是威震江湖的西狂神雕大侠,银子的事情也就不要我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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