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前,当我在痛苦中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初恋,曾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段话:“在我人生的书本里,再也找不到“相亲相爱”这个词组。”那段刻苦铭心的爱使我的感情世界从此跌入万丈深渊,在也无法修复。我已深信,这一生将无人会使我的心海再荡涟漪。
但我不曾料到,也从没想到,会在我生命驿站即将到头的时候,却遇见了让我从新燃起火花的人。张爱玲在散文《爱》里写过这样一句话:“于千万之中,于千万年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何等的不易。”是的,是不容易。何况是我这样一个看破红尘的俗人。
多少年来,我在自封自闭的环境中生活着,悲悯着尘世的孤寂,厌倦了世间的低俗。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就连亲情都避而远之,何况其他人。我的心着实的冷了,冷的都自怕。我不相信世界上有真情,不相信任何人。我只是想孤独的自己走,无论是风霜雨雪,还是寒来暑往,都将生活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
一段时期我喜欢看“圣经”,我渴望着清净的寺院生活。没有人能走进我的内心。有人说我清高,但自己明白:哪里是什麽清高?而是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难寻知音。
生日那天,他送我了一个钻戒,起初是惊喜,而后是躇蹉。但最终我悄悄的把它放回他的办公桌里,我想我不能收这礼物。我给他写了个条子,告诉他:我很感谢他对我的一片真诚,但我却难以接受这个礼物。因为它所代表的意义非同一般。我让他替我收着,待我能够接受的时候,再给我。但很快的他便把我叫到办公室,拿出那粉红色如女孩蕾丝花边般的包装袋,并告诉我他知道这不是随便送人的东西,他明白这礼物所代表的含义。他强硬的态度不容我再推辞,我只有默默的接受,而心里却无法真正接纳它。
直到有一天,一件意外却让我改变了初衷。一天早晨在我替他收拾办公桌时,无意间发现抽屉里他写给妻子的数页书信,字里行间我窥见了他的痛楚。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他是一个非常阳光的人,从未有烦恼,不曾想竟也有落泪的时候。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我替他难过,竟因此而泪眼朦胧。
到了下午,我竟一反常态,除去了羞却,收起了矜持。坚定的告诉他,我要他休息的两天陪着我,无论他带我到什麽地方我都去!他惊谔的望着我,答应第三天周日和我一起出去。
在车上我把他送我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告诉他:“古埃及人认为:爱情的血脉是从心脏流向指间,如果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便会劳劳的套住爱情。我虽然不奢望永久的套住你的爱情,但我会让你的爱从我的无名指一直流向心间。”他一面开着车,一面握着我的手说:“我发现你看了我的信,我知道你要陪我的意图,但我不会把自己的不愉快发泄在你的身上。我很感谢你,为了我竟然选择了这种方式给我幸福,觉得你很伟大。”我说:“我不伟大,也给不了你幸福。我只是想让你快乐!把你平时给我的快乐,还给你。”但他却坚决的说:“这样做对你不公平!”
事后,他打趣说:“我们俩都高兴的时候,去开房吧!”我笑了,告诉他:“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
我感觉我是那沙漠里的胡杨林,有雨露会恢复那抹绿吗?但我却实实在在的感受到爱的源泉在悄悄的流淌在我干枯的枝桠间,虽然我信奉的是佰拉图式的精神模式,但邓丽君的歌声却给了我许多的启迪: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日子过的怎麽样?人生是否要珍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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