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或短暂的生命历程中 ,一个人总要品尝各种各样的味道,有些并非自愿,且大多都是身不由已的事情。也许这一切正是构成人生多彩的重要元素,而各种各样的痛苦的感觉却是各种感觉之中最最不能忘记的,这种不能忘记几乎与痛苦的程度成正比。
痛苦象一张无形的命运之手存在于我们生命中的每一个重要或不重要的阶段,让人无法逃脱,而且有的会刻骨铭心。有时有些是强迫地接受,而且留下了许多的后遗症,那是痛苦的深重之故,也恰是不能正确对待它的缘故,如果不善于化解人生的大苦大悲,那才真的苦海无边了。
千人千面,每个人的内心感觉都不一样,正如悲观者和乐观者的区别。所以同样的痛苦在不同的人身上表现的结果并不相同,当然化解的程度更非等同,受到的伤害程度也就千差万别。所以说,对待痛苦是一问学问,这种学问因为痛苦的久远伴随因而作用显而易见。
痛苦是身体和灵魂的双重不适,显然灵魂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而且是会留下烙印的东西,让力图走出的人消耗的不仅是简单的精力,还有无穷的智慧,那种隔靴搔痒的做法不能化解真正的痛苦的。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心死,所谓心死的结果就是行尸走肉,那种痛苦的感觉只有当事人才能完全明了,我们不要举什么特例说明这个问题,那种一夜白发的痛以及那种痴呆的表现远比突发的心肌梗塞要糟的多,这种品尝的无耐不用思索都不寒而栗。
年少时也会痛苦,但是这种痛苦更象是一种烦恼,时间在不经意间就成了疗效最好的药。但那些留下生命暗影的东西如果在此阶段扎根发芽,也许就成为一生的恶魔,会带来人格的变态,人性的恶劣的后果,不只影响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同时也会带给社会以及亲人更深重的创伤,所以驱除它的必要重大而重要。
也许亲人和社会的关爱,会使这种伤痛减轻以至消失,但更多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任何的说服,都是自己对自己的战胜,自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同时也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在痛苦的深渊,每个人并非孤军作战,永远记住自己还有一个永远的朋友,永远的不离不弃,无论何时何地!
在影响生命的重要阶段,痛苦也就显现了其重要的地位,能正确认识、看清、化解这一痛苦,将这一感觉转化成另一种感觉,付出的努力虽然很多,但相对于一生幸福而言,是值得而又必要的事。能做到这些的条件是:聪慧的灵性,必要的知识,智者的影响以及自己的努力,而最后的一条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时我们知道,每一个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别人的智者,也许这就是影响痛苦者成为幸福者的重要原因,而且也会成为一种永远的记忆,所以不要悭吝对于爱及需要帮助者的付出,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得到同样的回报。
可见任何真正的痛苦在任何时候都需要认真的化解掉,生活才不会因为痛苦而继续苦痛,才能成为另一种相对幸福的感觉,在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分超脱。有了这一分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痛苦的滋味。
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幸福勾画出来的,而痛苦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幸福当然是人生的终极追求,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在痛苦的挣扎中得到幸福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痛苦反比幸福更为本质。因为没有一个人是笑着来到这个世界的,也有相当一大部分人是一步三回头的离开这个世界的。这期间的痛苦又谁能计算得清楚?
我们极力想战胜痛苦,为得到快乐,这是我们广义上的生活目标。我们学会享受人生的每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学会了享受痛苦,还有什么不能逾越的天堑?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的勇气。至于在社会上及生活中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
我们迟早也要面对失去亲人生命的痛苦,随之这种痛苦也就成了永远的记忆,这种痛苦看似偶然,实际必然,因为有一天自己也会带给亲人切肤之痛,不管你是否愿意,而正是对这种痛苦的传递接受和理解,我们学会了爱,爱所有值得去爱的所有人。把这种痛苦通过另一种方式极早地转化掉,让痛苦也成为一种力量的来源,因为痛苦也是人生中人性升华的原因。
痛苦有时是自身的原因,有时是外界的原因,有些是我们在不可防备之中碰到的,有些是我们宿命中无法逃脱的。痛苦也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种痛苦的落空感,这种痛苦是双倍的痛苦,善于辩别这一种痛苦而为不值得的事痛苦是毫无价值可言的,为这种痛苦而痛苦是人性的悲哀,是悲剧的来源。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人,人以群居,物以类分,每个人与他生活中的周围人都要产生各种各样的关系,能用博爱的心带给别人更多的幸福自然是欢愉的事情,难得的是不给别人带来痛苦却是另一种最高的精神境界,因为这种境界恰是我们自己快乐的源泉!
由此可见,不习惯于痛苦,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快乐不能接受痛苦的人,表面上似乎富有进取心和幸福感,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痛苦之后一蹶不振。人生中没有什么是多余的,也没有什么是唯一的绝对的,善于转化各种角色,调节人生的各种滋味,达到一种最佳状态,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本文已被编辑[鬼魅罂粟花]于2006-8-2 21:36:5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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