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腐败,无不令人切齿,咋还有最令人痛恨的?我这人知识浅薄,不太会说话,在我老人家看来,最令人痛恨的腐败就是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其他类型的腐败不管有多大的手笔,其危害性远远无法与这两项腐败相提并论。
先说吏治腐败。卖官鬻爵在咱们这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也算得上历史悠久了。历史上最早鬻爵换粟记载是秦始皇四年(公元前243),发生蝗虫灾害,遮天蔽日,疾病丛生,便出了个馊主意,“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汉文帝时因抵抗北方匈奴,加之屯戍费用沉重,边塞粮食运输困难,采纳晁错的建议,以爵换粟,使天下入粟于边。之后历朝历代都不乏卖官鬻爵者,可以说是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特别清朝自开国以后直至道光,几乎没有一朝没有军事行动,为了应付战争,便大兴卖官鬻爵之风,用于补充战争开支不足。
传统归传统,但是无论怎么说,“官位”还是在“公开拍卖”,“明码标价”,虽然可恨至极,但是卖得的银两最终还是进了国库,总比明明是“黑箱操作”,又要打着“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决定”来的光明正大,来得公开透明。想当b*子,就领上营业执照,光明正大地去当。即要当b*子,又要立牌坊是最令人不齿的。譬如: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就多次正气凛然地说:“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还说:“领导干部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等有效措施,使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突破……实际呢,他本人成了官帽子的批发商,卖官鬻爵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这不是又想当b*子又要立牌坊是什么?!
话说得太糙,但是话糙理不糙。我是个猪脑子,又没有多大的文化水儿,不会做理论性的探讨,也不会说那些大道理。但是我认准一个死理儿,这个卖官鬻爵也像做生意,赔钱的生意大家都不会去做。“官帽子”为啥这么吃香,说明市场火爆。买官的人,都是高智商的人,不会不懂投入产出的道理,一旦买官成功(只要肯下血本,从现实来看,成功的机率还是比较高的),就必须收回成本,并且要赚回大量的利润。否则,人们怎么会对它趋之若鹜?甚至不惜前赴后继。咱们的老祖宗说过一句至理名言:无利不起早。马克思先生把它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他们就会甘愿冒上断头台的危险(大意)。这话说得太精辟,难怪人家是伟人呐。如今,买官鬻爵已成了官场上的潜规则,呈星火燎原之势。你不说我不说,同志们心中都有数,到了提拔的关键时刻,同志们纷纷“活动”,国事家事天下事以此为大。如此陈陈相因,我们的政府将会怎么样?政府官员腐蚀掉了,国家的机器就腐朽了,国将不国的那一天也就不远了。甭说我老人家嘴臭,危言耸听!
有专家分析,之所以出现吏治腐败,主要原因有这样几点:一是个人贪欲膨胀;二是决策的独断性;三是交易的隐蔽性;四是干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按理说,专家的话,是在大量实例基础上,经过认真的总结分析出来的,我辈没啥文化,又不懂理论,本没有置啄的资格。可是我这人认死理儿,总是想不明白。你说是个人贪欲膨胀,如果社会不给他提供“膨胀”的土壤和环境,他能“膨胀”得起来吗?你说决策独断专行,咱们不是有健全的监督制衡机制吗,咋就不起作用了呢?你说交易隐蔽,依我看,一点儿也不隐蔽,基本上明码标价了,就差拿到拍卖市场公开拍卖了,只不过我们自己在做掩耳盗铃的蠢事罢了。你说是干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子,敢于践踏制度呢?要我说,原因没有那么复杂,上梁不正下梁歪,出了事儿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盖因为老虎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更重要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谁敢打啊,打虎不成反被虎伤的实例太多太多了!
要解决吏治腐败,除了加强法制建设、切实落实问责制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在机制上、体制上痛下决心,形成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治环境。我也就是过过嘴瘾,“咸吃萝卜操淡心”,到底该咋办,相信咱们国家的领导人早已成竹在胸了。
再说司法腐败。咱们中国的老百姓历来不愿“见官”,自古以来就有“饿死不要饭,冤死不告状”之说。老百姓告状,是实在逼得无路可走,才出此“下策”的。告状之前,心理犹豫了多少次,矛盾了多少次,掂量了多少次,才鼓足勇气进入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大门。可是,偏偏遇上了“有理无钱莫进来的”的“衙门”,遇上了“不分青红皂白”先打三十大板的“青天大老爷”,任你的理由说破天,人家就是要枉法裁决,你的办法是啥?咱老百姓对法律没啥研究,执法人员就把法律当成了橡皮筋,说长说短全凭人家的“自由裁量”。当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连最后说理的地方都无理可讲了,心底的最后一线希望、一道防线也被彻底冲破了,他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国家还能有多大的信心?
前年辽宁出了一个震惊全国的黑势力团伙的头子刘涌,从披露的信息上看,横行霸道、欺行霸市、为非作歹、草菅人命、几十条人命丧在他的手中,可以说血债累累,死一千次也难赎其罪。沈阳市中院判处了死刑,到了省高院,却改判成了“死缓”!连这样罪大恶极的家伙都不该死,还有什么人该死,法律的尊严又体现在哪里?此事搞得民声鼎沸,国家最高院启动监督程序,直接提到北京重审,最终维护了二审判决。但是,省高院为什么改判,却没有了下文。如果说省高院判决是对的,即使民声鼎沸,最高院也应该顶住压力,维护至高无上的法律尊严;如果省高院改判是错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错判,是错判还是枉法判决,其中有没有“猫腻”,人民是有知情权的。
曾经看过一篇报道,一个公安局的副局长,竟然是黑势力的总后台,指使刑警队的警察,光天化日之下,残酷地屠杀了黑势力的对立面。过后,竟然大肆张扬,说是“为民除害”,打垮了一股黑势力云云。直到新公安局局长上台,国家公安部亲自介入,此案才真相大白。那个姓王的副局长跑到国外躲起来了,刑警队的警察们进了班房。当时我看这条消息的时候后即凉飕飕直冒冷汗,不敢相信这是发生在咱们国家的真事儿。可是,这篇通讯时暂们国家最权威的媒体发布的,又不由我不信,实在是令人发指!
这事儿很蹊跷,副局长已然堕落到这种程度,难道真的就没有漏出一点儿蛛丝马迹?局长、党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书记们都是干啥去了?怎么没有见到一个人站出来承担责任呢?
当前,司法腐败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惩治力度不断加强。但是,已经尝到甜头的“法律工作者”岂肯善罢甘休?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权力就是为了寻求出租的。家里有一个人在法院当法官,其亲属们就围绕这个“稀缺资源”开始运作,当然还是和法律相关了,比如说开个律师事务所什么的。遇到急于寻求法律支持的当事人,首先给个“定心丸”,“我老爹就是法院院长!”有这么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当事人还有啥可说的呢?自然,财源滚滚,有合理合法。
前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麦崇楷的妻子、儿子甚至情妇都在通过转递材料或代理案件“吃法院”,甚至通过麦崇楷批条子赢官司。法律在这些家伙的面前成了橡皮泥,想怎么揉搓就怎么揉搓。
维护国家公平正义的机关就是司法,维护国家经济、政治平稳运行的保障机制也是司法。当执法人员头顶的国徽被亵渎,但司法被黑暗所笼罩,国家还有晴朗的天空吗?
-全文完-
▷ 进入忧郁老人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