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和人口的协调问题,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中国当前发展的重中之重。“十五”计划进一步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但是,各地在实践中大都还是把经济增长,特别是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作为发展的核心,客观上对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重视不够。
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发展要义、发展本质的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是在坚持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的基础上,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努力把握发展的客观规律,汲取人类关于发展的有益成果,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出来的。
科学发展观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出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发展不够全面,也不够协调,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如城乡差距拉大、就业压力增加、区域差距扩大、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社会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等等。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难点在农村,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天下安。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宏图的确立,必将被赋予让广大农民分享社会发展进步成果的深远意义。
目前农村的经济发展,特别是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组织的管理水平明显滞后于城镇地区的发展,不利于城乡经济的整合和协调发展;农村地区的劳动力大量过剩,需要转移到城镇地区;由于收入过低、发展机会太少等原因,农村和小城镇地区的人才持续流失,使中国农村今后几十年的发展缺乏人才支持,没有后劲和可持续性。我国存在着重工业和城市,轻农业和农民,造成城乡社会资源占有差距扩大,农村公共服务长期靠农民自力更生进行建设,公共财政逐步将农村和农民边缘化,导致农业和农村发展远远滞后于工业和城市,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市居民,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城乡间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局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城乡之间的和谐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总结了过去各种经验教训后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过去由于过多地注重经济增长的速度,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造成资源大量消耗、环境严重污染、生态进一步恶化。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一定要走降低能源消耗的路子,靠高投资、高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
但目前我国的农村建设又遇到一大困难,不少的农村所得到的国家补助远远不足以来完成新农村的建设,房屋的拆迁,土地的规划难以落实。因此新农村的建设需要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另外,新农村建设绝不止于农村房屋、面貌的外在之新,而更在于精神、观念的内在之新。缺少了后者,则新农村之路行之不远;有内在之新方能促外在之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可以说,新的发展观既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又符合当代中国国情,将对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将对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被视为“农村的第二次改革”,因此也必然伴随着对于“旧”的破与立、扬与弃。我们都是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要实现各类发展的和谐、各类建设力量的和谐、各种思想观念的和谐、各种利益关系的和谐。稳定社会的发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在现阶段,就是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建设和谐社会、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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