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在路上,有时确实不得不低头,否则就看不见脚下的磕磕碰碰。有时还不得不跋山涉水,走过高坡与斜谷。本来顺其自然,路越走会越顺,最后自会奔向光明大道。正所谓“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然而,偏有人不信邪,偏要愤世嫉俗,偏要顽世不恭。他就是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霍尔顿。
一
霍尔顿天性善良,也很聪明,他爱自己的弟弟艾里,爱自己的妹妹菲比。他对艾里的欣赏令人动容,常常怀念这位不幸早逝的弟弟。虽然他花钱大手大脚,但他却不忍心拿妹妹菲比圣诞节的零花钱。
可是,霍尔顿身上的缺陷多于优点,简直浑身充满了毛病,并且他的观点互为矛盾。他对住在潘西中学同一寝室的同学斯特拉德莱塔、住在隔壁的同学阿克莱等看成了眼中钉、肉中刺。常在心底骂斯特拉德莱塔爱慕虚荣、庸碌不堪,玩弄女性,甚而与他大打出手,自己身负重伤。可他自己也不是个什么好货色,他最喜爱的口头禅是“这实在是可怕”、“这实在让人腻烦”、“这简直要了我的命”,诸如“混帐”、“他妈的”之类的粗野词汇往往脱口而出。他明明讨厌斯特拉德莱塔,却还要代他写英语作文,描述自己的垒球手套。他厌恶阿克莱的不刷牙、坐在床上跤脚趾甲,也很厌烦他的胡搅蛮缠,却要在被打之后跑去他的宿舍,硬把阿克莱从睡梦中吵醒,与他聊了一夜。他很喜欢琴迦拉格这位漂亮的姑娘,深知她为人正派,不会乱来,却又忍不住将她与斯特拉德莱塔在车里的聚会,想象得十分下流,着实对自己心爱的姑娘进行了几番孤芳自赏式的污辱。他自称在这世上,最不能容忍的是假模假样,然而他自己,却凭着十六岁的小小年龄,居然多次冒充成年人,要求酒馆为他上酒。更有甚者,在电梯上,他因为百无聊赖,居然要求皮条客毛里斯为他找妓女。而妓女来了,他又假仁假义地拒绝了性服务??天!霍尔顿的虚伪和做作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英国作家澳斯汀有部名作,叫《傲慢与偏见》。我想:这个书名似乎就是专门为霍尔顿这种人预备的。霍尔顿的一言一行既充满了可笑的傲慢与怪异,又在为人处世方面,充塞着不可思议的固执和偏见。按理说,他的父母好不容易地将他送进了宾夕法尼亚洲的名校潘西中学,他本应珍惜良机,完成学业。可他倒好,四门课程,三门不及格,结果落得个第二次被学校开除的厄运。此时,如果是个常人,肯定会闭门思过,反省自我。对于第一次开除,他对教师斯宾塞是这样说的:“我离开爱尔敦、希尔斯最大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我的四周围全都是伪君子。就是那么回事。到处都是他妈的伪君子。”听听,多么的恬不知耻啊,又多么的狂妄与自大!他离开了学校,确实如同一条丧家之犬,东躲西藏,无处安身。于是,他叫来了萨丽姑娘作陪伴,以度寂寞。不料,当美丽善良的姑娘来了之后,玩不多久,他就异想天开地想拉萨丽去一个不知名的什么林场结婚成家。萨丽不是傻子,很理智地给予了委婉谢绝。而自视甚高的霍尔顿顿时显得暴跳如雷,大呼小叫地,骂人家“你真是讨人厌极了”,可怜的萨丽碰到一个这样不可理喻的家伙,最好的选择当然是哭着跑开了。真正讨人厌的家伙却又在半夜把电话打到了萨丽的家里,扰得人睡不着觉。
狂人的偏激不仅体现在不爱这个世界,不爱所有人,看不惯所有人,而且有时非常多疑,常因自我的偏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霍尔顿深夜之际,向过去的老师安多里尼求救。安多里尼一家热情地接待了他。可他却不领情,把老师的教育当作是教训,将老师用手拍他的脑袋当成是同性恋的前兆。……霍尔顿作为一个人世间的怪胎,他从骨子里看不起所有人,什么东西在他眼里都是不完整的、残缺不全的。他对世界的偏见,铸就了他的狂傲;而傲慢又进一步巩固了他的偏颇。他只爱他自己。他梦想自己旁观一群孩子在黑麦田里游玩,独自一人在悬崖下等候接救跌落下来的孩子。说到底这终究不过是个梦。即使一个梦,他等待突出的、表现的还是他个人,并没有其他人。甚而这个梦有点恶毒??我就是不明白,孩子们玩得好好的,为啥就要跌落下来?
二
也许有人说,霍尔顿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其实这只说对了一半。霍尔顿的迷惘和堕落,既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也是他个性发展的必然结局。这便是任何一个时代,何以同时产生伟人与小丑的原故。有崇高,也有卑鄙;有美好,也有丑陋。一部《巴黎圣母院》,写出了多少人间悲喜剧,上演了多少人间真假、美丑和善恶。克洛德身为主教,但心胸肮脏,好色贪婪;打钟人加西莫多模样丑陋,却善良纯洁,为人正直。从这个角度阅读,我以为,霍尔顿非但不是什么英雄,反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赖和流氓。他与斯特拉德莱塔之流在本质上毫无区别。他的离经叛道,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只是一种无知的狂妄,一种极端的偏见!
此外,他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窝囊废。四门功课,竟有三门不及格。去趟纽约和麦克彭尼中学击剑,却将比赛用的剑、装备全忘丢在地铁上,落得个不战而回。即使给琴迦拉格姑娘打电话,他也是胆战心惊,怕她的母亲接了电话。他与历史老师斯宾塞告别,又不能忍受他房间里的鼻药水味……他的胆怯无能与无所顾忌,就与他的傲慢和偏见一样,让人难以置信,也让人难以忍受。
又有人说,霍尔顿是因为缺乏导师的教育和引导,所以才陷入了迷惘,陷入了无聊。这又是一个奇怪的借口。鲁迅先生早说过:“青年又何须寻那挂着金字招牌的导师呢?不如寻朋友,联合起来,同向着似乎可以生存的方向走。”金字招牌的导师尚不可靠,更何况是普通导师?由此可见,人生的道路要靠自己去选择。关键是要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去拚搏,去寻找人生的方向。可是,这一点,对于霍尔顿而言,正是他致命的缺陷。他对待现实世界和他人,存在着不可救药的偏见。他认为这世界无聊透顶,他也从没有过什么信仰,连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他都敢进行再三的讽刺和挖苦。他认为这世上每个人都俗不可耐,都让他痛心疾首,都有这样或那样他不可原谅的缺点与不足。相反,他又极其妄自尊大,狂傲不驯。因此他不会相信任何朋友,也不配有任何朋友。个性的怪癖,注定了他只能是一个孤寂的旅客,一个孤单的流浪者。除此之外,他别无选择。
鲁迅还说:“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鲁迅先生认为,虽说青年们如今生活在一个混淆黑白的现实世界里,但是谁也不要缺少生活的勇气和勇往直前的精神,不能自暴自弃,停滞不前,屈从现状。霍尔顿,由于他的胆寒和无能,对待学习的落伍和为人处世的失败,他选取了逃避,选取了躲藏,甚而失去面对亲生父母的勇气。他人生的失败和困扰,与其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还不如说是用他个人性格和品质所书写出来的一大败笔。我不能容忍霍尔顿的失败,更不赞同别人为他所设立的种种原因和借口。就像霍尔顿不能容忍斯特拉德莱塔、阿克莱一样。
三
显而易见,小说的作者塞林格,他创作的原本意图是写出“失败的这一个”,“令人同情的这一个”。可惜,随着时光的流逝,他的这种狭隘的创作目的将慢慢为世人所唾弃,所反对。也许他的“这一个”能够一时风光,具备某些离经叛道的新鲜感。然而,时代前进的步伐是谁也阻止不了的。作为我,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年轻女孩,还会无原则地去同情一个个性傲慢,为人偏激的可笑青年吗?
当下的世界,不可否认,或许还存在着“霍尔顿”式的小青年。他们不愁吃穿,物质条件一流,有时甚至也能学着霍尔顿一般,在旅店里随随便便为人付帐。也可能毫无人生追求,一度迷失了人生的正确方向,无所事事,无所顾忌。然而我要说的是,现在,这种人绝对不可能再被别人称为什么少年“英雄”,不可能被很多人所效仿,所崇拜。如今的时代,欣赏的是能够直面现实,敢于挑战的真英雄!而不是妄自尊大的逃兵,自欺欺人的偏执!我也是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年,我喜爱的是经过了千锤百炼、勇于进取的“超级女声”,是李宇春、周笔畅、张靓颖之类的新生代。在眼下的中国校园,要是谁还学着“霍尔顿”,他肯定比塞林格笔下的霍尔顿更可笑,更无处可逃!要是他再打电话约见他的女同学。我想,这肯定是痴心妄想,没有一个人会出来与他会面。因为与这种人交往,简直是污辱自己的智慧和人格!
塞林格自己的行为,更坚定了我个人的看法。写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后,我们并没有看见他去“麦田边守望”,却如“霍尔顿”一样隐匿起来,与世隔绝,与世无争,自暴自弃,10年之后再也没有发表任何作品。作者的甘于堕落,为“霍尔顿”这种假英雄的最终归宿作了最好的注脚。也充分说明了“霍尔顿”的悲剧归根到底,还是他个人性格的悲剧。
于是,我觉得塞林格也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善者!
我清醒地以为:我们需要的不是塞林格式的那一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写作者,而是一个真正的实践者,身体力行者!我愿意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做“麦田里”一个坚定、勇敢、一往无前的“守望者”!直到永远、永远!
-全文完-
▷ 进入郭志锋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