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县委大门口就聚集了许多的人,看样子他们的穿戴都有些特别,破破烂烂的,就像是收破烂的。没想到一打听,还真的是收破烂的。收破烂的人有什么事情需要上访的呢?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走向了他们。
原来是县上刚刚成立了一个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他们规定每个收破烂的人都要持证守法收购。具体办法是每人发一个证件,每人每年收管理费200元。这些人当然不乐意了,所以就上访。
呜呼!这些收破烂的人大都是生活艰难,背井离乡寻口饭吃的可怜人,他们平时一边收购,一边捡拾一些破烂维持生计,本来就够可怜的了,为什么还要难为他们呢?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是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可以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而且还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再生资源的回收靠谁呢?还不是靠这些最基层的“破烂王”吗?
据资料介绍,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始于50年代,在计划经济时期已建立起以物资部门和供销合作系统为主渠道的回收、加工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靠回收废旧物资起家的流动商贩,逐步发展成为具备回收、加工能力的企业群体,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迄今已有各类企业5000多家,回收网点16万个,回收加工厂3000多座,从业人员140多万。
目前,我国六大类废旧物资年回收量已突破5000万吨,年回收总值已逾450亿元,其中六大类废旧物资的年回收率分别为:废钢铁约85%;废有色金属回收率约80%;废塑料约25%;废橡胶约47%;废纸约20%;废玻璃约13%;报废汽车年回收量已达40多万辆。废旧物资主要品种年加工预处理量达2000多万吨,其中废旧车船和机械设备拆解能力近千万吨;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回收、提纯能力大大提高,废旧物资回收加工机械产品规格呈多样化发展,已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科研机构和专业技术教育院系近10所,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正逐步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看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已经成为一个颇具潜力的行业。虽然这一产业有力促进了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快速发展。可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没有跟上,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如废旧物资回收渠道混乱,废旧金属争相收购,电力生产和城市公用设施被盗事件时有发生等。
我想,出台一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及相配套的办法和标准,例如《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电脑等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纸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国内废纸分类标准》等,提出一些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人们好象一提起管理,首先想到的就是收费。可面对这么一个弱势群体,难道管理办法可怜的只剩下收费了吗?
目前农村的农业税和一些税种都已经取消了,农业税那么多国家都可以放弃,为什么对这些困难群体或者说是弱势群体就不能也关照关照呢?收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钱换来的是什么呢?我想可能是怨声载道吧。
-全文完-
▷ 进入古文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