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都市里发生这样一则新闻,一孩子今年才十一岁,双休日父母都上班去了,他从家里悄悄地拿出一千一百元钱,请几个好哥们的客(都是同等年龄的孩子)。在一个洗浴中心豪爽地消费,他们享受了本中心的全套消费服务。第二天被家长发现,追问其事,孩子如实交待了此事的过程。家长一气之下就找到该洗浴中心的老板理论,老板拿出孩子的消费清单,上面每一项消费服务清清楚楚地记载着,家长可气的是,上面还有异性按摩服务。
“天呐!你们怎么能让几个这样小的孩子用异性按摩服务呀!”家长愤愤地追问老板。
“我们是服务行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人,只要给钱我们就服务!”老板的眼球都要瞪出来了。
“他们是孩子,不懂法,不懂事理,难道你也像孩子一样不懂事!也是孩子吗?”
……
是呀!家长问的有理。难道老板也像孩子一样不懂事吗?我看不是这样吧?
正如我的同事所说的:现在有些服务业老板,真得是什么都不缺,就缺一样,那就是“德”。
试想,这个孩子要是你自己的孩子,你会让他去这样消费异性按摩服务吗?你让他们这样做了,他们的灵魂深处会有一个什么概念?会给他们终生留下点什么?
平时生活中不断看到,有小商小贩在孩子中叫卖低质食品,幸亏没有出现人命中毒事件,赚几个“冒险钱”;偷偷卖不良图画书,有正版书藏着也没有人告发,赚几个“黑心钱”;带有赌博性的游戏让孩子在赌中取乐,赚几个“诈骗钱”;网吧,对未成年的孩子屡“进”不止…… 由此可见,老板赚钱也在不断升级,你看这个老板一下把孩子升到了异性按摩的档次,我看这钱赚得应该算“缺德钱”吧!
不是我把这些事说得太严重,而是事实如此。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是一碗纯静的水。他,她们,需要是好好保护,静心的卫护。受不得一点点的风寒,经不得一点点污染。不良的环境,不良的教育会使他们在灵魂深处留下很深的烙印,会使他(她)们不自不觉中走上邪路,走向犯罪。
全国在过去的一年,各级法院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罪犯70086人,上升19·1%,在各类犯罪中,未成年人犯罪升幅最高。全国政协吴正德委员向记者介绍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来自个人主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影响等四个方面,既各有作用又相互牵制渗透。”
去年的3月19日晚,达拉特旗第一中学学生马某来到超易网吧上网,他进入了“反恐精英”网络游戏后,多次将对手击败。当时,小亮也在该网吧玩“反恐精英”游戏,但他几次都被对手击败。正当他懊恼无处发火时,猛然抬头发现“对手”就与他在同一网吧内。他不禁恼羞成怒,立刻叫两个朋友想教训马某一下,没想到由于三人出手太重,令马某当场死亡。事后有人要问,马某如果不到网吧;网吧老板要是劝止,结果可能会是另一面吧!
为此我查看一些法律材料。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第二十六条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第五十条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第五十一条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自2006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早期,我曾在一家报纸看过美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严格,在美国如果是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将处以25000美元的罚款,还有连带法律追究。可见外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多么的重要。
为此,我觉得全社会都要关心、关注我们的孩子,国家多制定一些保护未成年人的条例和法律,这样我们的孩子将会得更好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使他们中者犯罪会更少些,我们的未来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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