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一个固定的词,词典上的定义是一致的,而每个人又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如果把人仅只分为两类的话,他们为爱情的定义也会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不是表现在口头上如何说,而是由他们的行为决定了的。
过去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是“痴情女子负心汉”,除去整个社会环境因素外,与性别也有很大的关系。大家所熟知的陈世美,如果生逢今世,根本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多判他个重婚罪,更多的是受到社会的谴责。甚至,随着此类事的增多,连谴责的声音也显得软弱无力了。
可能有人会问了,你怎么尽替古代那些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式的人物说好话啊?不会是受了他们什么贿赂了吧?这话问的有理,似乎又属无理取闹。想想看,那些有着丰功伟业的人还用得着我这一介草民为他们说什么好听的话吗?说,当然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说,也并不妨碍他们的伟大。倒是那些一直为人所不齿的那些人,才更委屈呢!你想啊,既然任何事物都有两个方面,为什么轮到这类人,我们就非得用同一种眼光看他们而不是一分为二呢!
回到我刚刚提到过的陈世美,似乎他就成了忘恩负义的代名词了。当然,我也并不认为陈世美的停妻再娶是妥当的,但也罪不至死啊!当然后来的舞台影视中再给他一条杀妻的罪名,当然是不容诛的了。可即使是在戏曲中,陈世美也并未将妻子置于死地啊!何况,那是驸马爷,我们不是常说古代是“刑不上大夫”的吗?然而,即使一国之君也不能让他苟全性命,可见那天子仍是把法律置于自己之上的。如此说来,在这一点上,古代那些昏君也比现在的当权者差不了多少啊!如果是现在,莫说是处在权力之巅的一国之君,哪个市长、局长的不明里暗里“三妻四妾”地养着?可我们见过有一个为此而承担过责任的吗?诸君如若不信,可以瞧瞧那些被揪出来的贪官污吏,哪个不以国家的资财养着几个花狐狸?若陈世美者,能逃得过男人共有的品质吗?何况,摆在陈世美面前的更重要的不是花一样的女人,而是一步登天的荣耀。跟今天那些见利忘义的人相比,陈世美的这种行为还真算不了什么。莫说是中了状元,选为驸马,即使做了只有十个兵的饭馆老板,还像猫儿见了鱼儿似的在服务员屁股后面盯来扫去的呢,更不用说管着几十甚至几百万草民的父母官了。那种权力,岂止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简直就是一手遮天。
记得前不久看到一篇文章,某市长到加拿大蒙特利尔考察,酒酣而热之际狂言要邀蒙市市长到他掌管的地盘旅行考察,蒙市市长婉拒,理由很简单:“我是市民选出来的市长,外出考察得征得选民的同意”。我们的市长同志胸脯一拍:“没事,一切费用我全包”。听这口气,市财政就他一人说了算。这属政府机密,我不便于猜测,但我知道即使是一些只有百十人的小单位,领导同志也不甘示弱地比着来:你到广州深圳,俺便到新马泰。咋的,这单位还是我说了算——于是大笔一挥,带上几万元到欧洲八国转一圈,那成效就是考察归来在总结大会上说一句:啊——这个,有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之后,便再也不见了下文。
我无法确知如果陈世美活在今天是不是一定要外出考察,但我知道,他大可以不必休妻。如果仅仅是好色,身边自然美女如云,夜夜作新郎可不只是挂在嘴上的;如果贪权,而这权又会因乡下的妻子受到影响的话,大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即使不合法,犯了重婚罪,以他的权势和声望,不费自己半点唾沫星子,自会有人搞定。如此想来,这陈世美反倒成了封建专制的受害者了。我一直以为书上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开国际玩笑,然而到了老陈这一级仍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可以见出古人其实是很重视法律的作用的。由此我又想起《汉书•张释之传》,连皇帝在大臣的点化下都不敢钻法律的空子,更不用说朝臣及百姓了。
然而我们今天所知的是,“官官相护”成为常事,甚至这词百姓都懒得去说了。因为一是说出来起不到作用反倒有可能让人套上一双不合脚的小鞋,二是习以为常,说多了自己也厌倦,反倒不如放只屁更顺畅。于是,本该视民如子的官员便视民于道具,关心民众只是报纸电视上需要的时候才出现,歌功颂德成了新闻真正的喉舌,只有当纸包不住火的时候,才揪出三五个来示众,而且,不是十恶不赦就是罄竹难书。早干啥去了?如果早就有健全的监督机制的话,不只造福于民,对那些揪出来的倒霉蛋也是福星啊,不然,他们又何由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显然,陈世美与爱情二字是不搭边的,只是由他情感的转移来看看他的官场之路。或许,正是为了要反衬出铁面无私的包青天,才把这个屈死鬼做个跳板,进而表达出民众的意愿。而且,在当时,这种事定是微乎其微的,不然,如果陈世美的重婚是普遍的问题,那包拯又何必铁青着脸没有一点人情味?看来,即使没有婚姻法,也还是有传统的婚姻道德观,而且,这古代的道德观比今天的婚姻法还要严厉。不然,那老陈何至于在虎头铡下喋血呢!而今天的官员们智商可就高多了。既不违反婚姻法,又不影响他们有三妻四妾,不能不说人类进化,无所不在呢!最近爆出的河北某市的副市长,光情妇就养了六只,但所有的法律在这里都显得软弱无力;更有前几年丹江口市的那位市长张大人,有名有姓的玩了一百零八个,比当年那位阿肯色州的克州长可就风光多了啊!结果呢,如果不是大肆贪污受贿的话,法律还真没法奈他何。
瞧瞧,与今天的官员同志们相比,那老陈还真算不上什么,可怎么就那么运气不佳碰到了一位黑脸呢!今天,我们的生活水平大大地提高了,尤其政府官员的生活水平更高,都挺胸腆肚漂白大胖胖地,自然也就不会有这样的黑脸存在。于是,在一群白脸对白脸的舞台上,便分不清他们的角色,只看到他们人模狗样的表演着,至于骨子里是些什么东西,有谁能知道呢?即使知道,又能怎么样?
写下上面的文字,便又心生顾虑:一是此类文字有违反国家法律或有违公民道德而遭封杀的嫌疑,二是即使能发出来也会触动某类人的神经,以致像当年的原省委书记程维高对付郭光允似的大开杀戒,闹得我这里鸡犬不宁(好在鄙人既不好狗又不养鸡)。但心里有言,不说不快,于是为摆脱责任起见,套用港台电视剧的常用语,叫做:本文纯属虚构,切勿对号入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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