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税务局办事回来的途中,行走在闹市区的大东门,看到一位跪地乞讨的男子,在人流如织的广场向来往行人乞讨着。这个男子在这里跪了有近三年的时间了,两个膝盖上绑着两块厚厚的黑胶皮。过路行人现在已没有多少人再给他钱了,因为在市内的各繁华地带总能看到他熟悉的身影。看到他的样子,也看到过许多不同的乞丐,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乞丐文化,也深深的感觉这种文化是一种“另类文化”。
乞丐文化,听起来似乎有些荒唐,但它的形成却在中国有了很久的历史。乞丐文化,是社会中各种不良行为、违规越轨行为的助动剂,各种庸俗恶劣思想的兴奋剂,以及各种颓废消极精神的致幻剂。历代的乞丐,以老弱居多,以各类残疾人居多,以遭灾的流民居多。在中国古代,历朝的统治者出于安定社会、收揽民心的目的,总有一些“善政”出台,用以救济那些因生理缺陷而贫苦无告、生存困难的人。南北朝时有“六疾馆”与“孤独园”,唐代有“悲田院”和“养病坊”,宋代有“福田院”和“居养安济院”,元代有“孤老院”,明代有“养济院”,清代有“工艺局”等等。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乞丐,都集中地体现了社会底层民众穷极无聊的生活真相。这些行为类型与思想意识的展现,不只是展现了社会弱视群体的一个侧面,也展示了社会分层体系中,居于末流的那些既无恒产又无恒业的人们的生活写照。但这个被公认的弱势群体中,也不乏有社会中的“另类人群”——游手无赖、无为好闲者,在这所靠人周济的避难所里寄居。其中,在行乞的同时,也搀杂了许多骗人之术。至于骗人之术,古已有之。《孙子兵法》中就不乏骗人之术,《水浒传》里吴用“智取生辰纲”,堪称民间骗术中的经典。至于古代的乞丐群体里是否有欺骗的行为在里面起着作用,无从考证。而在与时俱进的今天,在乞丐的弱视群体里,却有不少骗人之术在起着作用。今天的乞丐们学会了一些伎俩,便在不用古代的“蒙汗[r**]”的情况下,将清醒善良的你迷惑。
文章开头时我所写的那个男子,他自己不是骗人的,而是他的幕后的指使。在我的一个记者朋友的告之下,我才清楚了内幕。也就从知道了这个内幕的真相后,我才不再往他的小盆里扔钱了。他是一个没有虚假的残疾人,腿残而且还是聋哑人。被一个所谓的“帮主”收买,每天早晨送到指定的地点乞讨,天黑后再来人把他接回去。日里长跪不起,晚间惨遭剥削,讨钱不多的时候,还要饱受“帮主”的虐待。这样的日子也许他是无奈的,但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去找相关的政府部门呢?
在本市,经常会看到一些学生样的男女,身背书包,双膝跪地。跪地的身体前面铺着一张白纸,纸上写着悲凉身世种种,内容大同小异,不是父母吸毒,就是家庭遇难。这样的情况,总会出现在不同的广场和闹市区,让你难辩真伪。如此,便有许多人慷慨解囊,尽菩萨心肠去帮助。在这些学生样的乞讨者中,只有要钱是真的,而那一纸“资料”却全是假的。
在许多的繁华地带,经常会见到三五成群的四、五岁的小孩。一看到有行人路过,就蜂拥而上,手上的铁碗不停地在行人面前挥舞,挡住行人的去路。看到行人没有理会他们的乞讨,他们就干脆在行人面前跪下,你拉手我拽衣服,总之不给钱就不让行人走。如果他们遇到的是十几岁的孩子,不给钱的话,他们就会上孩子的衣袋里去掏钱。我的女儿就被他们掏过一次钱,从那以后,见到这些乞讨的孩子们,我的女儿便绕道而行。
老人和妇女的乞讨,也是这些人群中的主要角色。一个妇女背着一个孩子,扶着一个老人,说是婆婆和儿子,男人死了,自己带着婆婆和儿子没有生活出路,便来行乞。可是,当一个老妇人给她们两根新买来的麻花时,她们却不要,非得要钱。乞讨者应该是以吃饱肚子为主,没有不要麻花只要钱的道理。于是,那个本想给乞讨者两根麻花的老妇人,便收起了麻花,转身走了。嘴里还念叨着:“要饭的还挑肥减瘦的,是骗子吧?”
在我诊所的营业地点,经常会有一些上门来乞讨的人。他们多数是拿着一把二胡,在进入营业时的时候,便会唱一些什么“恭喜发财”之类的喜歌,同样是给饭菜不要,只要钱,给少了还不走。我曾经给一元钱,那乞讨者都嫌少,只好再加一元钱,他才走了。有的饭店或者商店不给的话,他唱的歌马上就变词了,说什么“买卖不好天天空”之类的话,有时候真让人不可理喻,哭笑不得。
在一个朋友开的冷饮店里,我目睹了这样一件事。一个乞讨样的男孩,来到店里后便对服务员说:“给我拿瓶百事。”服务员正在忙着接待其他顾客,半天没理他,他又喊了一遍。服务员看了看他,他理直气壮地说:“拿啊!给你钱,不就3块钱吗!你看啥,我比人挣的多。”之后,扔下3元钱,拿着百事走出了冷饮店。由此看来,这些乞讨者的收入并不少,可能还很可观。别看乞丐们平时在外穿着不讲究,可是他们在夜幕降临后,也会换上一身崭新的“行头”,出入于某些酒店或者歌厅。
类似这样的例子无计其数,在城市的街头、车站、商场门口、繁华街道……都会有这些不受人欢迎的乞丐在乞讨着。他们在我们这里被称为“职业乞丐”。这些“职业乞丐”中的儿童,被一些“组织者”暗中监控,沦落成为替人赚钱的“工具”。一些流浪乞讨人员结成帮派、团伙,划地为界,争夺地盘,严重的危害着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大量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出现,给城市交通、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带来了许多棘手的问题。
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原来的收容遣送制度正式告别历史。根据这一办法,只有流浪乞讨人员请求并表示愿意接受救助的,救助站才可实施救助。强调“自愿受助”的原则,体现了人性化管理。但自从我市的救助站成立以来,主动上门求助的乞讨者数量却很少,因为大部分乞讨者都将乞讨当做一种赚钱谋生的手段。而且在这些乞讨者还有人声称:来救助站可以,要是给开工资就来,但只管饭不给钱,我们才不去呢?
不劳而获是没有人同情的,不去劳动,而是去乞讨。这些乞讨者的行为,让看过太多的假乞丐的善良的人们,同情心越来越少了。其实,不管是真乞丐还是假乞丐的存在,都应该是对社会的一种极大讽刺。有钱的和有权的人在花天酒地,却要我们这些比乞丐好不了多少的人帮助乞丐,感觉有些象笑话。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有数量不多的真乞丐,其实未必就是坏事。作为社会的一道伤口,它可以提醒公众保持善心,慈悲为怀,也警示政府随时不忘关注弱势群体,承担她义不容辞的救助责任。而假乞丐的充斥其间,甚而拉帮结伙,公然形成黑帮性质的组织,不仅让我想起了古代的所谓“丐帮”。长此以往,这种欺骗深入骨髓,难以医治。乞讨者,恶习养成,人性泯灭。施助者,善心误投,助人懒惰。原本应该是尔不我诈,我不虞尔的社会,倘若变得尔虞我诈,连行善积德也可能是在助纣为虐,想起来感觉有些恐怖。
乞丐文化,也是社会中的一种“另类文化”。这种“另类文化”,在社会中的广为发散,影响既深且广,是历史遗留的产物。但愿这些失去了自尊的乞丐们,能早日走出没有自尊的日子,过上正常的充满阳光的生活。也愿这种“另类文化”的历史遗留产物,别再无止境的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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