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玛格利特·米切尔的《飘》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到现在至少读了不下十遍了,有一个问题至今仍感困惑,就是作者为何要把这部小说命名为《飘》,为什么不象电影一样取名为《乱世佳人》。乱世佳人多好懂,雅俗共赏。而且,小说的流行也与电影的走红有着密切关系。作者为何要这样命名?
小说开篇就说,郝思嘉其实长得并不漂亮。然而,男人们被她的魅力迷住时,却极少意识到这一点。她到底有何魅力呢?她的魅力体现在哪里?
她的魅力体现在她的脸上。“她那张脸实在迷人,非常引人注目,尖尖的下巴,方形的下颚,双眼则呈现淡绿色,一点茶褐色也没有。黑黑的睫毛圈在眼睛周围,尾部还微微有点上翘,带点欢快俏皮的模样。眼睛上方,两道黑黑的浓眉向上翘起,在她那木兰花一样洁白的皮肤上画出两道颇为抢眼的斜线。”
她的魅力体现在她的双眸上。“在那张极其恬美的脸上,她那绿色的双眸显得骚动不宁、狡黠任性,而且生气勃勃,与她那副似乎很有教养的行为举止极为不符。她那副仪态纯粹是平日里在她母亲的温和训导以及她的黑人姆姆的严厉管教下形成的,而这一切是别人强加给她的。只有她的双眸才是与生俱来、能显示她本性的地方。”
她的魅力体现在她毫不虚伪、表现真我的性格上。在故事发生的那个年代,上流社会对妇女的要求是颇为苛刻的。女孩子要让先生们欣赏,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伪装自己,把真正的自我隐藏起来。不管这个女孩多么聪明,多么有主见,她在先生们面前都要表现得很柔弱、很无知。她们最好胆小如鼠,一见到老鼠就跳到凳子上;一听见令人惊愕的事就要晕过去;在别人家吃东西要像小鸟那样少,哪怕是宴会上有许多美味佳肴而自己很想品尝也不行;对先生们说话要表现得尽量无知,要无条件地崇拜、夸奖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能符合上流社会的习惯和所谓的美德。为了能找一个尊贵、体面、有钱的丈夫;而一旦结了婚,她便成了男方的附庸,成了生儿育女的工具,而自己去打理生意,即算自己的丈夫是个很不精明的生意人,也是离经叛道的。然而,郝思嘉对这些做法嗤之以鼻,对这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反叛。
作者对郝思嘉的反叛行为最集中的描叙体现在两件事上。首先,年方二八的郝思嘉爱上了貌似风流倜傥的邻居卫希礼。遗憾的是,卫希礼却要和他的表妹媚兰结婚了。郝思嘉为了得到自己的所爱,采取了大胆的行为。在宣布媚兰订婚的野餐会上,她想办法和希礼单独见面,坦言自己对他的爱情,并怂恿他和自己私奔。遭到拒绝后,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一巴掌。接着,不假思索地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在这个问题上,充分表现了她敢爱敢恨的个性,一如她一开始对白瑞德的恨意,虽说恨得没来由。另外,她嫁给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后,乘丈夫生病的时候,接管了商店的生意,并从自己并不喜欢的白瑞德那里借钱买下锯木厂,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女商人。这些举动令整个亚特兰大市人瞠目结舌。尤其令人气愤的是,她利用一切为亚特兰大市人所不齿的方式使自己成功了。所以她成了别人议论的中心,闲言碎语、造谣中伤铺天盖地而来。然而,她对这一切却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朝着自己认准的目标前进。这些,在当今社会,不也是一样的吗?所以,除了郝思嘉和白瑞德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吸引世人外,这也是本书常盛不衰、吸引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原因。
她的魅力体现在她的责任心上。表面看来,她自私自利、惟利是图。但她的这一切并不完全是为了她自己。尽管她不喜欢自己的妹妹苏埃伦,尽管她对自己的孩子照看不周,尽管她对黑人态度严厉,尽管她不喜欢占据了希礼妻子位置的媚兰,但她在最困难的时候并没有抛下他们,而是统筹安排,带领大家咬紧牙关,挨过了饥饿交加的最艰难的时机;在亚特兰大沦陷之时,忍受即将丧母的痛苦,冒着生命危险照看将要分娩的媚兰,并带着刚刚生产的媚兰及其儿子逃回自己的家;为了避免失去家园,也为了这一大帮人有饭吃,她违心地去看望关在牢里的白瑞德、并准备做他的情人,事情不成又违心地嫁给自己一点也不喜欢的弗兰克。
她的魅力体现在她的富有活力上。卫希礼说她就像火、风和一切野性十足的东西一样有力。白瑞德说:“……我亲爱的思嘉小姐,却是个富有罕见的活力的女孩,这活力令人钦佩,我在此向你致敬了。”也正由于此,白瑞德对她一见钟情,孜孜以求。
她的魅力体现在她的敢于面对现实上。她总是从未来吸取力量,相信明天会更美好,而不像卫希礼那样沉湎于过去一蹶不振。塔尔顿太太说:“……我们这种方式,就是笑着等待时机,已经战胜了一大堆事情,使自己活下来,我们已经成了设法生存的专家。……我们对不可避免的事低头认输。我们不是麦子,我们是茭麦!暴风雨来临的时候,它可以把成熟的麦子刮倒,因为麦子是干的,不能顺风弯曲。可是,成熟的茭麦里面有汁液,可以弯曲。暴风雨一过,它又会挺起身来,几乎就像过去一样挺直,一样强健。我们不是一个脖颈僵硬的部族,我们是强风吹刮时强有力的树木,因为我们知道,做树木是有好处的。有麻烦的时候,我们连争也不争便向不可避免的事低头,而且继续干活,微笑着等待时机。我们和较弱小的人合作,从他们那里获得我们能够得到的东西。而当我们强大起来时,就一脚把他们踢开。我的孩子,这就是生存的秘诀。”虽说,初听这样的话,她似乎不理解,似乎不喜欢,但这却是她与生俱来的东西,是她屡试不爽的成功法宝。即使最后她发现自己已经失去白瑞德的爱,她也没有放弃这点。也许,这就是作者把书名定为《飘》的原因吧。她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在暴风雨来临时,顺风而飘,风雨过后又挺起身来,像过去一样挺直,像过去一样强健!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2-24 15:49:4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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